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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換樓】先賣後買vs先買後賣、按揭影響、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7 月 7 日

自 2023 年 7 月起放寬自用人士最高按揭成數後,$1,500 萬以下的樓,經按揭保險計劃下最高借 8 成,很多業主有意樓換樓,一嚐細屋搬大屋滋味。當中值得考慮的是換樓方式,到底「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哪一個比較著數?對於申請按揭、繳付印花稅等問題,又是否有影響?千居整合了樓換樓須知,行動前記得先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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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其他換樓考慮因素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買家印花稅 (Buyer Stamp Duty, BSD)、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 SSD)、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New Residential Stamp Duty, NRSD) 即日起全面撤銷。 (2024年2月28日)
  • 額外印花稅(SSD)禁售期由 3 年縮短至 2 年。(2023年10月)
  • 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 稅率,將由 15% 減半至 7.5%。(2023年10月)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

先賣後買,是指換樓人士先出售物業,在完成手續後才買新樓。至於先買後賣,則指換樓人士買入新一層樓後才出售原有物業。

先賣後買

優點:

若果原有單位以高於購入價售出,差額除了可用作支付新樓首期,以至裝修及雜費等。再者,在辣招稅實施期間,換樓客若在購買第二層樓時,手上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即可獲豁免繳交 7.5% 辣稅,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付較低的從價印花稅。另外,相比先買後賣,這方式免除申請退稅手續。

值得留意,上述提到的「7.5% 辣稅」,亦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此項辣招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撤銷,意味著任何買家(包括第二層樓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最高為樓價之 4.25%)。

缺點

賣樓後,換樓客未必能即時入住新樓盤,換樓期可能需要租樓,或暫與家人、朋友同住。此外,亦需要尋找地方安置舊屋傢俬。

潛在風險

如果在簽訂買賣協議後,買家悔約並取消交易,則會影響換樓客手持現金流。更嚴重的是,會令換樓客未能支付換樓所需的首期。如果當時已簽訂新物業的買賣協議,更可能要撻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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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後賣

優點:

免除額外需租樓的問題,先買後賣可無縫交接,換樓客毋須面對賣樓後沒居所的問題,可直接將傢俬搬遷至新居,並有充足時間裝修。

缺點

換樓客在購買新樓時,需支付買樓開支如經紀佣金、律師費、裝修費等等,相比起「先賣後買」,需預留更多資金。然而,若購入新樓後一年內賣掉原有物業,可申請退減部分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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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換樓考慮因素

樓市走勢

無論以哪種方式換樓,也不能忽視樓市走勢。例如樓市走勢穩步上揚,先買後賣,較大機會賺錢。反之,若樓價下跌,應該找時機賣出原有單位,待樓價進一步下跌再入市。想知道同類型屋苑最新放盤價及成交價,可到千居查閱。

聯名或分名置業

於樓市需求管理措施生效期間 (2010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2 月 ),不少聯名業主會透過「甩名」方式,使另一半重新享有首置身份,買第二層物業時,便可避開7.5% 印花稅。分名各持有新舊物業,即使其中一人有按揭在身,也不會影響另一人申請新按揭的按揭成數或入息供款比例。

然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撒辣,意味著任何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換言之,現時無論是否首置人士,都不用繳交辣稅,「甩名慳稅」的意義走入歷史。



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

在最新放寬的按揭成數下,經按保計劃借高成數按揭,$1,000 萬或以下樓盤,可借高達 9 成;$1,500 萬或以下,可借最高 8 成,按保公司亦會視乎情況,調整最終獲批成數,例如考慮物業類型、申請人入息等等。

特別要注意,以先買後賣形式換樓,換樓客買新樓申請按揭時,原有物業的舊按揭,亦可能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

如果手頭上資金不足,可考慮部份銀行提供的「過渡性貸款」計劃,作為新物業首期,而該筆貸款的供款,並不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除了申請貸款,亦可與新單位的賣家商量,延後成交期,並盡快出售現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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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

印花稅

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撤辣前,使用先買後賣的方式,須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另一方面, 如果換樓客賣出原有物業,持有期少於 2 年,則需繳交額外印花稅。須繳納的稅率按物業持有期而定,稅率約為 10-20% 不等。

退稅安排

在樓市撤辣前,若買家在一年內完成「樓換樓」,即購買新樓盤後一年內,售出持有的唯一住宅物業,可獲退回多繳的稅款。換言之,買家仍然先須要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在一年內,售出原有的樓盤,就可獲退回印花稅。

而一年是按新舊樓樓契的簽署日期計算,例如在今年 3 月 3 日簽署第二層樓的樓契,最遲需於明年3月2日前簽署樓契,賣出原有物業。

你可在簽署新居買賣協議的二年內,或在簽署出售舊單位樓契後的兩個月內,連同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你亦可以委託律師代為申請。


整體而言,先賣後買可套現足夠資金去買新一層樓,較適合資金有限人士;先買後賣則可讓新舊物業無縫交接,較適合資金充裕人士。各位換樓客應了解清楚兩者的利弊,同時應盡早物色心儀單位,立即到千居尋找筍盤。如想出售樓盤,亦可透過千居放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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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換樓業主售樓後可否要求「售後租回」?

這樣做會令買家承受較大風險,因「售後租回」意味著是出租物業,而現時出租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為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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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清】地租、地稅與差餉分別

買樓除了計算置業開支,入伙後費用也不可忽視,如差餉、地租、地稅、管理費等等。對於新手業主,都能預備好每月的供樓開支和管理費,卻很多時候計漏了地租、地稅與差餉。到底這些費用有何分別?何時繳付?繳付給誰?繳付多少?千居一次過告訴您三者區別。 立即跳往:差餉  |  地租  | 地稅  |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 2047大限 | 常見問題 差餉 差餉,字面上即「差人」的糧餉,已今天去理解這個意思,或許不合時宜,但若追溯至英治時代,這一項向政府繳納的稅,確是用作維持香港警隊開支。 時至今天,差餉是對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用於支付公共服務開支,如公共照明系統、食水供應等等,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例如一些新界建築物。 地租 要了解地租,首先要明白,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均由政府擁有,政府就某地批出地契(即租契)給發展商,以確認為該土地的承租人,但非真正擁有人。 簡單而言,承租人須向政府繳付地租,以換取在地契文件所指明年期內,可佔用土地的權利。順理成章,各單位業主從發展商購入物業,地租轉由各業主支付。但因牽涉歷史問題,部分由新界原居民擁有的丁屋或祖堂地,可獲豁免地租。 新地租的出現 回歸前的香港,經歷多屆殖民地政府管治,出現了不同租期的地契,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便釐清了香港回歸後的土地契約問題,以下兩類土地契約,需要繳交新地租: 地稅 至於地稅,其實概念上與徵收地租相同,一般而言,業主繳交地稅,便不用繳交地租,反之亦然。 由於早期香港受到「割讓」與「租借」等形式佔據,不同區域的地契年期有別,因此只有部分地區物業,需要支付地稅。 自19世紀中葉,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3條條約,其中《南京條約》 及《北京條約》 分別以「永久割讓」方式佔據了香港島,以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後再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及多個島嶼租給英國。 一般來說,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及港島區,及於1985年5月27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需繳交地稅。但當中也有例外,例如位於港島區的薄扶林花園,地契於2005年續期後,需要繳交地租。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雖然差餉與地租的定義不同,但都是每個季度向業主收取的,金額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租值),乘以一個百分比計算;至於地稅,通常一年收取2次,視乎地稅金額及物業位置而定。 政府於《2022 / 23 財政預算案》提出差餉制度改革, 建議引入累進制差餉,按應課差餉租值,分設三個徵收類別(5%、8%、12%),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措施如下: 差餉租值 累進稅率 首550,000元 5% 其後250,000元 8% 超出800,000元 12% 值得留意,差餉與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地稅則是由地政總署徵收;如不繳交地租或地稅,可被視作違反契諾,政府或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2047大限 上文提過,已獲批續租權的地契,租期都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於是坊間有所謂的「2047大限」。部分人士擔心買樓後,所屬地契會否自動續期,會否需要補地價,更甚者,由政府直接收回土地。 這個問題何去何從,暫時未有太多著墨,但的而且確,中國內地的土地設有使用權期限,過了限期的物業,有需要補地價。現時,香港只有「千年契」物業 (已批999年地契) ,未必需要面對大限問題,例如太古城、香港仔中心、碧瑤灣、賽西湖大廈等等。 另外,2047大限亦影響到銀行按揭,因自2017年起批出的30年按揭,已觸及2047年。金管局曾為此作出回應,指政府有權批出2047年後的續期地契,呼籲銀行不用調整按揭政策。 遙遠的問題不容易看清,但眼前的上車置業問題,卻需要花時間處理,即上千居搜尋全港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代理攻略 | 2026 年 7 月 10 日

三大選擇網上放盤的原因

1) 地舖人流有限-需要開拓新客源 在香港做地產代理一點也不容易。地舖租金貴,人流亦有限,路過的人只有少部分是真的在搵樓,而地舖人流亦只限於住在附近的人。不少代理感覺到地舖的客戶數目已經滿足不了他們,開始感覺到開拓新客源的需要,而網上放盤就是其中之一。地舖人流有限,跟互聯網上的流量根本是沒法比較,而客戶於網上查詢物業,更是大勢所趨。 2) 迎合互聯網世界-網上查詢是大勢所趨 近年來,大多數人都是通過互聯網接收信息。據統計處報告,在香港,高達92%至94%人士使用互聯網,其中有接近90%的使用者每日都上網,一天平均在網上花6至7小時。使用者們主要利用互聯網來社交、娛樂、處理工作事務及進行網上學習等,亦有不少人透網上購物尋找所需。 因此,與其他傳統營銷相比,消費者更大機會透過互聯網初次認識一個新產品或新服務。由此可見,網上業務的重要性在香港逐漸增加,網絡廣告與網絡營銷也越來越普遍。 網上業務在未來只會變得更流行,一定會繼續改變地產市場。對賣家或租客來說,在網上搜尋樓盤既方便又省時間,可以在幾分鐘內查看多個樓盤。網上查詢將是地產市場的大勢所趨。 3) 提升競爭力-其他地產代理於網上放盤越來越普遍 近年,越來越多地產代理在網上放盤。他們不斷找尋新的方法去接觸客戶。在這日新月異的社會中,若不保持兢爭力,很容易會被人淘汰,所以運用互聯網接觸消費者是不可避免的。想要發展您的網上業務嗎?千居Spacious為地產代理提供最高質素的網上平台。 我們的平台每月過百萬瀏量,網上放盤過程簡單,客戶服務高效。由於我們強大的在線業務,在我們網上放盤,肯定會接觸更多潛在客戶,收到更多的高質素查詢!歡迎電我們 852 3460 4713 或按此了解我們提供的服務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