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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聯名長命契」陷阱!居屋長命契除名程序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6 日

結婚買樓,以個人名義還是聯名買入是一大難題,本文重點分析聯名物業的兩大種類:「分權共有」和「聯權共有」,後者俗稱「長命契」。聯名買樓前,先要搞清楚「長命契」的概念,否則自以為擁有一半業權,實際卻毫無話事權,不能自行出售業權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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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意思

聯名人各自獨立擁有相關的業權份數,互不干涉。假設夫妻二人業權五五對分,其中一方想要轉讓名下 50% 業權時,毋須徵求另一方同意,可自行出售或進行轉名。

聯名人可各自分別處置名下所擁有的業權,亦即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留作遺產、轉名至子女,甚至出售予其他人。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意思

「長命契」即是「聯權共有」,聯名人的業權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的全部。由於業權重疊,聯名人不能擅自轉讓名下業權。所有聯名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Right of  Survivorship),如其中一方離世,其所擁業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聯權共有「長命契」之名,便因此而生。

舉例,夫妻二人以長命契的方式聯名買入物業,及後丈夫不幸離世,其業權便由妻子便自動擁有。即使丈夫寫有平安紙,在遺囑列明遺產的分配,該業權也不會被視作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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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命契優點

長命契確保了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包括轉名甩名),均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以夫妻聯名物業為例,假使其中一方受立心不良的親朋戚友危言聳聽,忽爾對配偶存有介心,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自己年老的父母、財困的弟妹之類,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雙方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輕舉罔動。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另外,根據現時銀行的做法,如長命契其中一名共有人過身,而物業有未供完之按揭貸款,其他共有人亦毋須重造按揭或通過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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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命契缺點

如聯名人遇有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例如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照理來說,應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如果該聯名人擁有 30% 業權,應只得該部分業權會因財困而出現問題,遭財務公司拍賣業權份額。這類承接部分業權的買賣,市場稱之為「半契樓」或「碎契樓」。

相反,在長命契的情況下,因為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其中一名共有人財困,有機會所有業權都被拖累,所有聯名人都要共同承受惡果。


聯名買樓是否使用長命契,取決於業主之間的關係,可根據以上利弊分析作出選擇,關於聯名買樓的按揭及印花稅問題,可參考《聯名物業影響印花稅和按揭》一文。更多買樓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區放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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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聯名居屋如何甩名?

如該聯名居屋未補地價,若業主想轉讓業權 (例如除名、轉名、加名),均須先向房委會申請,房委會酌情批核。一般而言,「居屋長命契」轉名除名過程毋須補地價

可否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

可以,需要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但仍須經所有業權人同意才有效。


延伸閱讀:新手買樓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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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7 日

【供樓扣稅】影響因素、扣稅選項、加按轉按、常見問題

業主可以利用供樓扣稅的政策,扣減稅務負擔,究竟業主要如何申報才能用盡這筆免稅額呢?有什麼因素會影響你的扣稅額?什麼情況下不能扣稅?交稅可能佔了納稅人一部分的生活支出,所以也不是一件小事,需要慎重計劃。千居準備了所有相關的資訊,與你分享作為業主的減稅心得。 立即跳往:何謂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影響扣稅額因素|更改扣稅選項|加按、轉按可否扣稅|常見問題 何謂居所貸款利息扣稅 「居所貸款利息扣稅」是財政預算案中的稅務寬免措施,讓業主可以將供樓的利息開支作為扣稅一部分。政策推行時,原先只為業主提供15個扣稅年度,而在2017年財政預算案後,政府已將扣稅上限延長至20個扣稅年度,扣稅上限為每個扣稅年度100,000元,即業主可以自由選擇何時使用扣稅機會,無需連續使用。 申請條件 由2024/25課稅年度起,符合條件的業主可獲20,000元居所貸款利息額外扣除: 車位 如果業主擁有的車位屬於自用,車位於貸款時與住宅一併購入,而且與物業位於同一範圍內,業主可以同時申索購買車位的貸款利息,也可算作居所貸款利息的一部分。 影響扣稅額因素 由於無需連續使用,大部分業主為求將扣稅額用到最盡,都會計算清楚,什麼情況下才能扣盡$100,000。 供款年期 要將免稅額用盡,第一個影響的因素便是供款年期要夠長。按揭年期越長,借貸人需要支付的總利息開支就越高,能夠用盡$100,000的機會就越大。就例如以息率2.375厘計算,如果你的供款年期為30年,只要你的貸款額有425萬,你已經可以扣盡10萬元的扣稅額。但是如果以同一金額貸款計算,供款年期越短,總利息開支便越少,可獲扣減的免稅額也越少。 息口高低 另一個影響的因素是息口的水平,有很多業主都希望等到加息周期才申請扣稅。但是按揭供款金額是基於「息隨本減」的原則,假設息率不變,當每年本金遞減,供款利息支出亦隨之減少,最終或未能用盡扣稅額。所以,除非加息追得上本金的遞減,否則之後每年可申索的利息只會越來越少。 申索時機 綜合以上的因素,其實在供樓的初期使用扣稅,會比較划算,因為初期的本金較大,利息負擔自然更多。假設貸款人的借貸金額為400萬,如果息率為2.5厘,供款年期30年,供款首年的全年利息支出達$98,966元,接近用盡$100,000的扣稅額。但之後剩餘年期越來越少後,每年利息支出遞減,並未能用盡扣稅額。 不過由於業主無需連續用盡20個年度的扣稅額,所以業主亦要考慮其他因素,決定何時申索才是最為划算。例如如果你有入手第二層價錢更高的物業的打算,可以保留剩餘的課稅年度扣稅額,用於新物業的按揭上,就可以更加有效運用所有扣稅額。 更改扣稅選項 相信有這麼多重的考慮因素,對於小業主而言,絕對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和計劃。如果你申索之後突然後悔,或者後悔沒有於該課稅年度申索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可以在六個課稅年度內向稅局提出更改申請。如果你想取消原本已經申索的扣稅額,就要補交相關款項,如果想追回扣稅,就需要向稅局提交相關文件,所以業主無需擔心做錯申索決定,因為你有機會可以反悔。 加按、轉按可否扣稅? 加按 業主若選擇加按,提高貸款額,利息亦會隨之增加,但是多出的利息,並不能用作扣稅計算之中。例如加按前的貸款額為300萬元,加按後為400萬元,計算利息支出時,需要將新的利息支出作75%的扣減,即是無法將新增利息計入扣稅額。 轉按 假設借貸人申請轉按,如果借貸人的貸款額不變,多出的利息支出是可以獲得扣稅的。 總括而言,許多業主都想用盡供樓扣稅的免稅額,但是要用盡這筆免稅額也需要考慮各方因素加上周詳的計劃,對未來的置業目標也要有更清晰的方向。如果業主想知道更多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