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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花】抽新盤買樓 9 大步驟|樓書價單入票程序一文看清

租買攻略 | 2026 年 9 月 23 日

新盤樓花搶購潮近年愈趨熾熱,幾乎每日見到報章報導最新「入票數字」、「購樓意向登記」、「抽籤揀樓」等,對於置業初哥來說,可能看到有點頭花眼亂。這些業界常用術語,實際意思是甚麼?購買一手新樓程序又是如何?等千居為首次上車的你詳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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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購買新盤須知

買樓花程序 | 入票攻略 | 新盤一覽

樓花 VS 現樓 | 示範單位須知

售樓說明書教學 | 一手銷售條例重點

新樓入伙程序

近期更新

  • 差估署每月公布一手住宅成交數據,2026 年 8 月份一手住宅成交總數共 942 宗,較 7 月份的 796 宗,減少 146 宗,按月跌 18.34 %。(2026 年 10 月)

1. 計劃預算

先計算買樓總支出,再向銀行或貸款機構查詢按揭方法,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決定哪種價位的樓盤可負擔。一手樓的支出通常比較容易計算,因為有不少雜費會由各大發展商為買家支付,如律師費、經紀佣金,甚至部分的印花稅。

如買家選擇建築期付款,就要謹記收樓前 3 個月自行向銀行申請承辦按揭。

害怕計數的你也可運用千居的按揭計算機,以計算每月供數總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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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參閱售樓書

於出售日前最少 7 日,發展商會於新盤網頁上載「售樓說明書」,亦即「售樓書」,供公眾隨意下載。

售樓書內載有樓盤詳盡的銷售資料,如鳥瞰圖、付款優惠、供出售單位、圖則、平面圖、間隔、建築面積、實用面積及用料等。

有意購入新盤的你必須詳閱樓書,選出座向、景觀,以及其他條件最「啱心水」的單位。



3. 參閱公布價單及銷售安排

於出售日前最少 3 日,發展商須公布有關價單及銷售安排。

發展商為試水溫,了解樓盤的受歡迎程度,一般會因應市場反應安排銷售,分成幾張價單發售單位,以便修訂價格。

然而,過去有發展商拖長發售時間,以「擠牙膏」方式來操控單位供應,藉此推高樓價。政府其後推出規定,單位數目達 100 伙或以上的新盤,首份價單須列出不少於單位總數的 20%,之後每份價單須列出項目單位總數的最少10%。

銷售安排則會列明認購單位的方式,包括發售方式(如入票、招標)、日期、時間及地點,以及出售單位數目。



4. 參觀示範單位、入票與揀樓

緊隨價單推出,發展商會開放示範單位供公眾參觀,一般會提供經改動示位及未改動示位(俗稱清水房),睇樓人士可即場於展銷廳進行購樓意向登記,亦即入票。

準買家應帶同一張價值 $10 萬元的本票或支票,作訂金之用。訂金會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在臨時訂金內扣除。

個別項目會限每人或組合只可入2至3張票,亦有些不設上限。為求增加中籤機會,有準買家會入多張票。直至開售前一至兩日,發展商會以抽籤決定每組買家揀樓次序。

開售當天,售樓處通常會分為登記處、抽籤區、揀樓等候區、揀樓區、簽約等候區及簽約區。售樓處會在當眼位置展示一張「消耗表」 ,顯示可供揀選的單位、已簽立臨時買賣合約的單位,以及已被揀選、但尚未簽臨時買賣合約的單位。

有地產代理為求促成交易,會為準買家墊支入票,以增加中籤機會。準買家要注意,此舉或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代理本身隨時會被釘牌及判監。

不過,業內常見走法律罅的疑似墊支方法,如準買家先碌卡予代理,保留簽帳額,由代理代為開本票,但實際要中籤後,才會真正過數;或準買家先開支票,換代理開本票,直到中籤後,代理才會兌現支票。換言之,一日未中籤,準買家並不會有實際金錢上的支出。



5. 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能夠揀樓的準買家,須與發展商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此階段要預備臨時訂金(細訂),訂金一般為樓價 3% – 5%。如簽臨約後改變主意,不完成交易,即「撻訂」放棄已繳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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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按揭

買家可選擇用「即供付款」或「建築期付款」,並憑臨約向銀行申請按揭。值得留意,現時無論購買新盤現樓或樓花,都可以申請新按揭保險計劃 (新按保),承造最高9成按揭。

(而在2023年9月的修訂之前,買家如欲購買樓花申請新按保,先決條件是要使用建築期付款;即供付款並不符合申請按保的要求。)



7. 簽訂正式買賣合約

簽署臨時合約後 5 個工作天內,雙方要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家須繳付「加付訂金」(即「大訂」,連臨時訂金約為樓價 10%),另亦要付清印花稅和律師費。



8. 完成買賣手續

一般收樓前 14 日,買家向發展商必須完成所有買賣手續,發展商然後會透過律師樓向買家寄出買賣確認信件,買家就可憑信去收樓。

買賣手續中,買家要準備足夠資金付圖則費、一個月管理費上期、三個月管理費按金、相等兩個月管理費的設備基金,以及相等管理費一個月的泥頭費等,約共七個月管理費,總開支常達五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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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收樓

終於等到收樓日,完成最後的收樓程序,即可入伙!部分買家預算比較緊張,會選擇自行驗收單位,亦有一部分會請驗樓師幫手。驗樓師通常以呎計價,新樓單位愈大,收費愈貴。

如果你決定自己驗樓,記得收樓日前做足功課,上網學習如何驗樓,例如開水檢查斜台及去水、看地腳線有否發黑(發黑暗示或有滲水情況)、門是否有罅。最緊要帶備一疊鮮色memo紙,在你認為需要執漏的位置,簡單寫上要處理的問題(如牆身有裂紋就在該處貼上「裂」)。

收樓當日,買家先前往交樓處辦理住戶登記,然後就可收單位鎖匙、業主手冊、樓宇及設施說明書等文件。

如果你不即場留在單位驗樓,收樓過程通常一小時左右便完成。視乎不同發展商,驗樓期有 1 至 7 天時間,完成驗樓及填報單位損壞資料,交由發展商執漏,一般需一至幾個星期完成。如無意外,新業主通常一個月內可以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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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如何取得發展商提供的付款計劃資料?

最準確的付款計劃資料,會在發展商公布的價單中顯示,也會上傳至政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地產代理行一般會自行製作簡易版的價單,給準買家參考,但最終應以發展商價單作準。

進行認購入票時,支票/本票抬頭應開給哪一方?

發展商委託的律師行,有關資料會在發展商公布的銷售安排中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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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住後付】利弊分析、潛藏費用、常見問題

發展商為增加新盤銷情,及應對一手空置稅,紛紛推出先住後付計劃,讓買家先付小量金額入住,數年後才供樓。這種計劃貌似不錯,但會否涉及風險及額外收費?等千居為你詳細說明。 立即跳往:甚麼是先住後付|先住後付好處|先住後付風險|潛藏費用|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甚麼是先住後付 先住後付是購買現樓的一種付款方法,發展商把成交期延長,讓買家只需在簽署臨約後,支付小部分訂金,便可入住單位,至於餘下大部分金額,會於指定年期過後繳付,好處是買家於初期不用準備大筆資金,已可入住新樓。 以 1,100 日的先住後付計劃為例,發展商要求買家簽署臨約後,先支付樓價 5%,再於指定天數後另付 5%,餘下 90% 則在臨約後 1,100 日內支付。如果購買一個 $1,000 萬單位,只需在簽約初期繳付 $500,000,便可入住。 先住後付的出現,除了讓發展商加快貨尾銷售,亦可避開政府曾建議落實的一手空置稅,惟一手樓空置稅法案最終已被撤回。 先住後付好處 籌集資金 先住後付讓置業人士只須先繳付少量首期,並享有較長的成交期,方便預算不足、但有置業需求的買家,能有充裕時間準備餘款。 即時入住 由於先住後付針對現樓,換樓客簽約新單位後,可搬入已落成的新樓,即使賣掉原有物業,換樓期亦可無縫交接,毋須額外租地方暫住。 先住後付風險 估價不足 先住後付計劃下,買家可逐步繳付樓價,但業主在支付餘額時,已住了數年或以上,若入住期間樓市轉差,申請按揭時或會面臨估價不足,出現拾錢上會情況。 支付辣稅(現已撤銷) 繳納印花稅是按簽署臨約日期而定。在辣招稅生效期間,換樓客以先住後付方式買入新樓,若買入時尚未出售原有物業,仍需繳付 7.5 %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如果在 1 年內出售原有物業,則可申請退已付辣稅減去首置印花稅的差額。 然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撒銷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New Residential Stamp Duty, NRSD) ,意味著撒辣後,任何買家包括換樓客,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為每個住宅物業,繳付從價印花稅,而7.5%的辣招也不復存在。 潛藏費用 許可佔用費 很多發展商會要求先住後付買家簽署許可協議,並須繳付許可佔用費,此費用可理解為佔用單位的按金,一般為樓價的 10% 內。以荃灣西逸璟‧龍灣於2020年推出的先住後付計劃為例,許可佔用費由樓價 2.4% 到 7.2% 不等(視乎付款計劃)。在完成交易後,發展商按照合約退還該筆費用,或用作扣減樓價餘額。 佔用物業金 部份發展商會同時徵收佔用物業金,類似月租。發展商會訂明租期及租金金額,業主則須定期繳付。以2020年入伙的西半山半山捌號為例,業主每月須支付樓價 0.25% 的佔用物業金。與許可佔用費一樣,佔用物業金會根據協議,在交易完成後,用作扣減樓價餘額。 雜項開支 入住後,買家或須自行支付管理費、差餉地租、水電煤及其它開支等。與上述兩項費用不同,這些費用不會退還,買家須考慮自身財政能力。 … Continue reading "【買樓花】抽新盤買樓 9 大步驟|樓書價單入票程序一文看清"

租買攻略 | 2026 年 10 月 13 日

一文看清:分契樓辦理程序與風險

你知道樓契也可以分為許多形式嗎?長命契、半契樓、分契樓……每一種都有不同界定單位業權的方式,並沒有一種樓契分權方式是最好、或最差的,每款各有利弊。 假如你是準備分契的業主,或者你是有興趣入手分契樓的買家,那你千萬不能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為你介紹分契樓的辦理程序,還有需注意的分契風險,教你分辨分契樓和普通劏房。 立即跳往:分契樓定義 | 常見分契物業例子 | 申請程序 |分契風險 |常見問題 分契樓定義 分契樓指將一個物業分拆成為兩個或以上較小的單位,每個分拆單位都擁有獨立的業權,可以作單獨買賣或按揭申請。 常見分契物業例子 自從2024年《施政報告》宣佈所有物業類型及樓價的按揭上限調至7成按揭,準業主要申請按揭,交付首期就較以往輕鬆。但在按揭規定未放寬前,超過一定價值的物業,按揭成數上限較低,只有5至6成。有部份業主為了借取更高成數貸款,可能會用物業分契的方式。 以住宅和車位分契為例,如果業主購入的單位連車位價值超過$1,000萬,按揭最高只能批出5成,但業主又想推高按揭成數,可以有以下做法: 第一,如果樓契本身沒有註明單位和車位是「合契」形式,業主可以將兩個項目當成獨立交易,分開申請按揭,當兩個項目分部低於$1,000萬,就能夠申請高於5成的按揭(新按保計劃)。 第二,業主可以嘗試要求賣家在交易成交前進行「分契」,拆開兩個項目,然後分部由不同業主購入,例如夫妻各購入一個項目,就可以分開申請按揭。假設住宅單位價值$850萬,車位價值$250萬,丈夫購入單位,妻子購入車位,丈夫的住宅單位可以申請八成的高成數按揭,即是$680萬,而妻子則可以申請四成按揭,即是$100萬,總共借貸$780萬,等於整個項目的七成按揭,比起原本合併一起能申請的五成按揭高出兩成。 因此在過去,不少買家在遇上需要提高按揭成數的情況時,往往會選擇分契的形式買入物業。 申請程序 分契風險 銀行拒絕按揭 不少分契樓屬於舊區住宅,甚至為分契唐樓,當中涉及的業權分割可能較為複雜。因此,銀行日後未必願意接受任何分契樓的按揭申請。買家可能要做好一筆過付款之心理準備,或者投靠其他利率較高昂的財務機構作按揭申請。 難以符合分契規格 一般物業需要面積夠大,才可以在間隔改動後依然符合走火通道要求,另外所有改動均不能影響樓宇結構、排水及通風系統。整體而言,成為合法分契樓的程序非常嚴謹,因此並不是所有物業都能成功分契。 費用高昂 分契的程序需花費不少律師樓費用之餘,也要另外聘請合資格的測量師規劃圖則,再委派合資格的工程公司負責執行圖則,加上工程的費用,整筆支出相當不菲。 分契樓VS劏房 分契樓與劏房確實有其共通之處,尤其兩者都集中在舊區舊樓,並且在間隔改動上,均可能作出分割的變動。但是,除此之外,兩者的意思絕對不能互相取代。 劏房,又成為分間單位,指一個單位在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再分割成為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當中涉及的改動一般都是不影響單位結構牆的工程。 雖然分契樓同樣包含分割工程,但是涵蓋的層面主要針對分割後,各分拆單位擁有獨立的業權,而非單單是間隔上的改變。 對於有需要分契的業主,建議分契前還是多作資料搜集,以免失敗時得不償失,損耗更多金錢心力,如果對於各類型樓盤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租買攻略 | 2026 年 10 月 13 日

【租務糾紛】常見案例、處理方法、專責部門、常見問題

無論是租樓還是放租物業,都容易發生租務糾紛問題。即使有租約的協定,仍然可能發生許多爭拗,有可能是租客拖租欠租,有可能是業主違法協議約定,種種情況都有機會導致租務糾紛。身為租客或者業主,當然希望能夠保持良好的租賃關係,而不是最後互相指控對方。究竟最常見的糾紛情況是什麼?如果遇上這些情況,又應該如何處理呢?千居將會在下文,教你循正確途徑解決問題。 立即跳往:常見糾紛|專責部門|常見問題 常見糾紛 租樓時常會發生糾紛,業主和租客之間鬧上法庭的新聞也不是新鮮事,以下千居就列出幾款最常見的糾紛類別,教你如何避免或處理相關事件。 1. 租客拖欠租金 業主最害怕的事就是遇上租霸,交租日子到期仍然遲遲未肯交租,三催四請還是無回應,業主收不到租金自然感到不滿。 處理方法 業主若果想追討欠租,或者直接收回物業,可以循以下幾個途徑追討: 財物扣押令是單方面進行的申請,租客並不知情,且無法作出抗辯,以防租客知道後立即撤走其財物。 例子 有些極端例子,就例如啟德天寰曾有一名業主,被租客拖租兩個月,獲頒土地審裁署的「收樓令」後,入屋才發現租客早已悄悄搬走,並遺留下一片廢墟,所有家具牆身遭到嚴重損毀,最後連租客都聯絡不了,承受巨大損失。 2. 違反物業用途 有時業主未摸熟租客的背景,就將物業出租,最後發現租客可能違反了物業本身用途,因而引發糾紛。例如單位本來是住宅單位,業主在不知情情況下,租給打算在單位經營生意的租戶,業主有可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租客違反政府租契,政府有權收回業主對該物業的擁有權,但這種情況較罕見。比較常見的是,租客被鄰居發現經營商業活動,然後被投訴甚至採取法律行動,業主需要為此而負上責任。 更嚴重的情況,例如住戶在單位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非法賭場或色情場所,業主更可能要面對刑事檢控。 處理方法 如果業主發現租戶未經批准,擅自利用單位作協議用途以外的活動,應立即與租戶溝通,並要求租戶停止該行為。如果租戶不聽從,業主可以取得租戶違約的證據,再提出申索。 假如得知租戶進行的活動屬於非法行為,業主應該儘快報警處理。 例子 過往曾經有案例,警方打擊非法外圍賭博集團,警方表示通常這種情況都會拘捕業主,業主需要證明自己不知情,過程亦非常麻煩。所以業主租出單位時,應該先瞭解清楚單位有何用途。 3. 擅自分租 另一種常見租務糾紛,就是租客擅自將單位分租出去。通常租約都會列明,租客不可以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對於業主而言,租客私下將物業分租,收取租金,損害了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權益。 處理方法 由於租戶違反租約協定,業主可以對租客採取法律追討,索取賠償。 例子 租客未經業主同意,私下將單位「租上租」,出租予第三者,可能會面對業主的賠償申索。如果租約清楚列明,租約不能擅自分租,租客很大機會違約,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4. 推卸維修保養責任 另外,關於維修單位的責任爭拗,經常發生在住宅單位的租務上。雖然租約通常已經訂明,維修保養的責任屬於誰,但是到實際上發生時,仍然會有很多爭論位。一般而言,業主應負責一切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因為結構性維修可能牽涉到會否觸犯大廈公契,或者大廈整體的維修責任。而內部及非結構性部分則應由租客處理,例如單位內部油漆剝落。 處理方法 根據雙方簽訂的租約條款,界定了哪一方需要負責承擔維修單位的責任。如果雙方無簽署相關條款,可以將案件交由法庭裁定,判斷責任應落在誰身上。 例子 曾經有新手業主租出單位數個月後,發現單位被嚴重損壞,但由於租約列明業主需要負責維修,律師指出如果租客合理使用單位而損壞,業主仍要負上維修責任。 專責部門 總括而言,如果遇上租務問題,可以按個人情況向以下部門求助。 政府部門 功能 差餉物業估價署 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並提供有關租賃事宜的服務。 土地審裁處 負責處理租務糾紛,例如涉及收回物業的申請。 小額錢債審裁處 如果你的問題只涉及金錢追討,且金額不多於 $75,000,就可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索償。 租賃事務繁複,過程必然發生不少糾紛,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益,免受對方壓榨。如果你正在考慮租樓,或者放盤,不妨上千居搜尋更多資訊。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