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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盤認購】買樓花 VS 現樓大不同

租買攻略 | 2026 年 7 月 9 日

港人喜歡買樓,而無論是自住或是投資,新盤都非常受追捧,因此常有新盤超額入票的新聞。現時大部分新盤都是預售「樓花」,但其實亦有部分為「現樓」。千居為你分析買樓花和買現樓的分別。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延伸閱讀】購買新盤須知

買樓花程序 | 入票攻略 | 新盤一覽

樓花 VS 現樓 | 示範單位須知

售樓說明書教學 | 一手銷售條例重點

新樓入伙程序


立即跳往:買樓花買現樓 | 常見問題



買樓花

「樓花」即是未落成的新樓,以預售形式發售。一般情況下,發展商傾向發售樓花,以方便資金流轉,管理風險。簡單而言,購買樓花步驟如下:

  1. 發展商公布售樓書
  2. 發展商公布價單及銷售安排
  3. 發展商開放示範單位,並接受公眾認購
  4. 買家與發展商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5. 買家到銀行申請按揭
  6.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7. 完成交易,等收樓信
  8. 交樓日接收鎖匙,並於發展商保證期內驗樓
  9. 預計關鍵日期入伙

受政府規管,由公布價單至入伙,樓花期可多達 30 個月,一手市場上,絕大部分新盤以樓花預售,關鍵日期一般定於未來兩至三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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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現樓

現樓即是樓盤經已落成,發展商已取得或即將取得「入伙紙」及「滿意紙」,買家毋須等候樓花期,買入後短時間內即可入伙。

第一張價單便以現樓發售的新盤並不多,近年例子有前身為酒店的長沙灣WEST PARK、由宏安地產發展的鴨脷洲Coasto,以及協成行旗下筲箕灣傲華等。

發展商一般會分階段推價單,愈後發售的單位,愈有機會已經建好,能現樓發售。買家購入現樓後,近乎可即買即住,固然比樓花更為吸引。

買現樓的程序大致與買樓花相近。樓花買家可選擇樓花期完結、即入伙前才開始供按揭(建築期付款),或買入後便立即供按揭(即供付款);而現樓因不存在樓花期,故不存在即供按揭。

政府於 2023 年 7 月,進一步放寬了按揭成數上限9 成按揭樓價上限增至 $1,000萬、8 成按揭上限增至 $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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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發展項目的關鍵日期,是否等於收樓日期

關鍵日期是項目預計落成日期,卻不等於入伙或收樓日期,發展商必須取得「入伙紙」和「滿意紙」兩份文件,才可通知業主收樓。實際收樓入伙日期,一般比預計關鍵日期稍遲。

樓價超過 $1,200萬的新盤現樓,可否使用新按保?

可以,不論是否首置客,購買樓價 $ 1,125萬 – $1,715萬以內住宅物業,最高按揭成數 7 – 8 成;至於$1,175萬以上物業,最高可借7成。


延伸閱讀:十大屋苑揀樓攻略

港島:太古城海怡半島 康怡花園

九龍:黃埔花園美孚新邨麗港城新都城

新界:嘉湖山莊 第一城

離島:映灣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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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買攻略 | 2026 年 7 月 22 日

正式買賣合約與臨約分別 + 正約條款內容 + 常見問題

進行物業交易時,買賣雙方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臨約)、「正式買賣合約」(正約)、業權轉讓契及按揭契等文件。以上簽署的買賣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於是有人會問,既然臨約也有法律效力,為何要再簽正約呢?正約的條款內容有些甚麼?有甚麼需要注意?等千居為您解答。 立即跳往:「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分別 |正式買賣合約條款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分別 在買樓過程中,簽署臨約與正約的用意各不同,臨約的作用是確立交易意向,而正約的作用是確立條款,以及物業是否具有良好業權。 臨約與正約並沒有標準格式,但相比之下,臨約內容較簡單 (約 2 至 3 頁紙);而正式買賣合約則相當詳細 ( 約 20 至 30 頁紙),附有更多的契據文件,是簽轉讓契前的重要一環。 臨約由代理提供,買賣雙方通常不用律師陪同簽署;但正約卻是由賣方律師草擬條款,並要提供過去不少於 15 年的物業契據,供買方律師查閱 (俗稱查契),以證明業權良好,然後再由買方律師批核及修訂。雙方律師來回磋商,直到雙方同意為止。 一般而言,簽署臨約 14 個工作天內,買賣雙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方在簽臨約時,應已付相等於樓價 3 至 5 %訂金(即細訂),並於簽正約當日,要另付餘下訂金(即大訂),為樓價 10% 減去細訂部分。 正式買賣合約條款 由於查契部分涉及法律知識,因此會交由律師處理,待正約修訂完成後,雙方會收到通知前往律師樓簽署。一般而言,正約內容主要有以下部分: 簽署前,律師會為客戶講解正約的條款內容,但有一點值得留意,一旦簽約完成,便構成必買必賣條款,意思是,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另一方完成買賣,否則視為撻訂,並有權追討賠償。 舉例,如若賣方不履行合約,買方可要求退回訂金,另再賠償損失;如若買方若不履行合約,賣方可要求沒收訂金,將物業售予他人,如果屆時樓價下跌,業主可以追討差額及其他損失。 簽署正約後,下一步是由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即樓契),再由賣方律師審核,然後雙方擬定成交日期,買方於當日支付成交價餘款。簽立樓契的日期,應與物業買賣完成的日期相同。 初次買樓,不單止要仔細閱讀買賣協議條款,入市前更應搜羅樓市資訊,比較樓盤優劣,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租買攻略 | 2026 年 7 月 29 日

【租務糾紛】常見案例、處理方法、專責部門、常見問題

無論是租樓還是放租物業,都容易發生租務糾紛問題。即使有租約的協定,仍然可能發生許多爭拗,有可能是租客拖租欠租,有可能是業主違法協議約定,種種情況都有機會導致租務糾紛。身為租客或者業主,當然希望能夠保持良好的租賃關係,而不是最後互相指控對方。究竟最常見的糾紛情況是什麼?如果遇上這些情況,又應該如何處理呢?千居將會在下文,教你循正確途徑解決問題。 立即跳往:常見糾紛|專責部門|常見問題 常見糾紛 租樓時常會發生糾紛,業主和租客之間鬧上法庭的新聞也不是新鮮事,以下千居就列出幾款最常見的糾紛類別,教你如何避免或處理相關事件。 1. 租客拖欠租金 業主最害怕的事就是遇上租霸,交租日子到期仍然遲遲未肯交租,三催四請還是無回應,業主收不到租金自然感到不滿。 處理方法 業主若果想追討欠租,或者直接收回物業,可以循以下幾個途徑追討: 財物扣押令是單方面進行的申請,租客並不知情,且無法作出抗辯,以防租客知道後立即撤走其財物。 例子 有些極端例子,就例如啟德天寰曾有一名業主,被租客拖租兩個月,獲頒土地審裁署的「收樓令」後,入屋才發現租客早已悄悄搬走,並遺留下一片廢墟,所有家具牆身遭到嚴重損毀,最後連租客都聯絡不了,承受巨大損失。 2. 違反物業用途 有時業主未摸熟租客的背景,就將物業出租,最後發現租客可能違反了物業本身用途,因而引發糾紛。例如單位本來是住宅單位,業主在不知情情況下,租給打算在單位經營生意的租戶,業主有可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租客違反政府租契,政府有權收回業主對該物業的擁有權,但這種情況較罕見。比較常見的是,租客被鄰居發現經營商業活動,然後被投訴甚至採取法律行動,業主需要為此而負上責任。 更嚴重的情況,例如住戶在單位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非法賭場或色情場所,業主更可能要面對刑事檢控。 處理方法 如果業主發現租戶未經批准,擅自利用單位作協議用途以外的活動,應立即與租戶溝通,並要求租戶停止該行為。如果租戶不聽從,業主可以取得租戶違約的證據,再提出申索。 假如得知租戶進行的活動屬於非法行為,業主應該儘快報警處理。 例子 過往曾經有案例,警方打擊非法外圍賭博集團,警方表示通常這種情況都會拘捕業主,業主需要證明自己不知情,過程亦非常麻煩。所以業主租出單位時,應該先瞭解清楚單位有何用途。 3. 擅自分租 另一種常見租務糾紛,就是租客擅自將單位分租出去。通常租約都會列明,租客不可以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對於業主而言,租客私下將物業分租,收取租金,損害了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權益。 處理方法 由於租戶違反租約協定,業主可以對租客採取法律追討,索取賠償。 例子 租客未經業主同意,私下將單位「租上租」,出租予第三者,可能會面對業主的賠償申索。如果租約清楚列明,租約不能擅自分租,租客很大機會違約,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4. 推卸維修保養責任 另外,關於維修單位的責任爭拗,經常發生在住宅單位的租務上。雖然租約通常已經訂明,維修保養的責任屬於誰,但是到實際上發生時,仍然會有很多爭論位。一般而言,業主應負責一切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因為結構性維修可能牽涉到會否觸犯大廈公契,或者大廈整體的維修責任。而內部及非結構性部分則應由租客處理,例如單位內部油漆剝落。 處理方法 根據雙方簽訂的租約條款,界定了哪一方需要負責承擔維修單位的責任。如果雙方無簽署相關條款,可以將案件交由法庭裁定,判斷責任應落在誰身上。 例子 曾經有新手業主租出單位數個月後,發現單位被嚴重損壞,但由於租約列明業主需要負責維修,律師指出如果租客合理使用單位而損壞,業主仍要負上維修責任。 專責部門 總括而言,如果遇上租務問題,可以按個人情況向以下部門求助。 政府部門 功能 差餉物業估價署 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並提供有關租賃事宜的服務。 土地審裁處 負責處理租務糾紛,例如涉及收回物業的申請。 小額錢債審裁處 如果你的問題只涉及金錢追討,且金額不多於 $75,000,就可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索償。 租賃事務繁複,過程必然發生不少糾紛,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益,免受對方壓榨。如果你正在考慮租樓,或者放盤,不妨上千居搜尋更多資訊。 常見問題

租買攻略 | 2026 年 7 月 30 日

一文看清:分契樓辦理程序與風險

你知道樓契也可以分為許多形式嗎?長命契、半契樓、分契樓……每一種都有不同界定單位業權的方式,並沒有一種樓契分權方式是最好、或最差的,每款各有利弊。 假如你是準備分契的業主,或者你是有興趣入手分契樓的買家,那你千萬不能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為你介紹分契樓的辦理程序,還有需注意的分契風險,教你分辨分契樓和普通劏房。 立即跳往:分契樓定義 | 常見分契物業例子 | 申請程序 |分契風險 |常見問題 分契樓定義 分契樓指將一個物業分拆成為兩個或以上較小的單位,每個分拆單位都擁有獨立的業權,可以作單獨買賣或按揭申請。 常見分契物業例子 自從2024年《施政報告》宣佈所有物業類型及樓價的按揭上限調至7成按揭,準業主要申請按揭,交付首期就較以往輕鬆。但在按揭規定未放寬前,超過一定價值的物業,按揭成數上限較低,只有5至6成。有部份業主為了借取更高成數貸款,可能會用物業分契的方式。 以住宅和車位分契為例,如果業主購入的單位連車位價值超過$1,000萬,按揭最高只能批出5成,但業主又想推高按揭成數,可以有以下做法: 第一,如果樓契本身沒有註明單位和車位是「合契」形式,業主可以將兩個項目當成獨立交易,分開申請按揭,當兩個項目分部低於$1,000萬,就能夠申請高於5成的按揭(新按保計劃)。 第二,業主可以嘗試要求賣家在交易成交前進行「分契」,拆開兩個項目,然後分部由不同業主購入,例如夫妻各購入一個項目,就可以分開申請按揭。假設住宅單位價值$850萬,車位價值$250萬,丈夫購入單位,妻子購入車位,丈夫的住宅單位可以申請八成的高成數按揭,即是$680萬,而妻子則可以申請四成按揭,即是$100萬,總共借貸$780萬,等於整個項目的七成按揭,比起原本合併一起能申請的五成按揭高出兩成。 因此在過去,不少買家在遇上需要提高按揭成數的情況時,往往會選擇分契的形式買入物業。 申請程序 分契風險 銀行拒絕按揭 不少分契樓屬於舊區住宅,甚至為分契唐樓,當中涉及的業權分割可能較為複雜。因此,銀行日後未必願意接受任何分契樓的按揭申請。買家可能要做好一筆過付款之心理準備,或者投靠其他利率較高昂的財務機構作按揭申請。 難以符合分契規格 一般物業需要面積夠大,才可以在間隔改動後依然符合走火通道要求,另外所有改動均不能影響樓宇結構、排水及通風系統。整體而言,成為合法分契樓的程序非常嚴謹,因此並不是所有物業都能成功分契。 費用高昂 分契的程序需花費不少律師樓費用之餘,也要另外聘請合資格的測量師規劃圖則,再委派合資格的工程公司負責執行圖則,加上工程的費用,整筆支出相當不菲。 分契樓VS劏房 分契樓與劏房確實有其共通之處,尤其兩者都集中在舊區舊樓,並且在間隔改動上,均可能作出分割的變動。但是,除此之外,兩者的意思絕對不能互相取代。 劏房,又成為分間單位,指一個單位在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再分割成為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當中涉及的改動一般都是不影響單位結構牆的工程。 雖然分契樓同樣包含分割工程,但是涵蓋的層面主要針對分割後,各分拆單位擁有獨立的業權,而非單單是間隔上的改變。 對於有需要分契的業主,建議分契前還是多作資料搜集,以免失敗時得不償失,損耗更多金錢心力,如果對於各類型樓盤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