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早見於2018年施政報告,到2020年5月接受土地業權人申請,這項土地政策至今進展如何? 當中關乎哪些人、哪些內容、哪些階段? 下文逐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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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是一項為應付短中期土地政策,政府期望透過一個公平和高透明度機制,釋出農地發展潛力,與業權人共同發展私人擁有土地,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
(1) 提高私人土地的地積比,增加樓宇可建造面積;
(2) 提供基礎建設給日後居民生活。
提供以平整土地供房屋發展:
(1) 不少於50 000平方米的新增住用總樓面面積及最少1 000個額外房屋單位;
(2) 最少7成面積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或首置房屋,餘下3成發展商可興建單位出售。
(1) 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
(2) 指定生態敏感地帶,如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濕地保護區等;
(3) 加強保育地點,如拉姆薩爾濕地、沙羅洞、烏蛟騰、河上鄉、鳳園、鹿頸等。
審核 – 3個月
建議/給予支持及原則上同意 – 3個月
法定/土地行政程序 – 30至42個月。
計劃期限為3年,截止申請日期為2023年5月5日
獲批私人土地面積上限為150公頃
私人住宅及商業發展部分須補足地價,但可從補地價中扣減用於基建及社區配套 ,以及公營房屋地盤平整工程的費用,只要該費用獲評定為合乎成本效益及發展規模比例 。
政府指已接獲40個查詢,涉及10個項目,惟至今未有正式申請。
因改劃住宅用途過程漫長,政府成立「項目促進辦事處」,協調各部門審批,加快用地規劃、地契修訂和其他發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