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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地政處】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丁屋/寮屋/牌照屋管制

地產資訊 | 2026 年 9 月 29 日

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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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8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20.5 點,按月升0.06%;租金指數則報210.3點,按月升1.64%。(2026年 10 月)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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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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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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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地址查詢/投訴熱線傳真
港島東區地政處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
修頓中心 19 樓
2835 16842834 4324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
修頓中心 20 樓
2835 17112833 1945
九龍東區及九龍西區地政處九龍油麻地海庭道 11 號
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 3 – 4 樓
3842 74502782 5061
離島地政處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
海港政府大樓 19 樓
2852 42652850 5104
北區地政處新界粉嶺璧峰路 3 號
北區政府合署 6 樓
2675 18092675 9224
沙田地政處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
沙田政府合署 11 樓
2158 47002602 4093
西貢地政處新界西貢親民街 34 號
西貢政府合署 3 樓及 4 樓
2791 70192792 0706
大埔地政處新界大埔汀角路
大埔政府合署 1 樓
2654 12632650 9896
荃灣葵青地政處新界荃灣青山公路 174 至 208 號
荃灣多層停車場大廈 10 樓及 11 樓
2402 11642415 0703
2412 0505
屯門地政處新界屯門屯喜路 1 號
屯門政府合署 6 樓及 7 樓
2451 11762459 0795
元朗地政處新界元朗橋樂坊 2 號
元朗政府合署 9 至 11 樓
2443 35732473 3134

地政處電郵:[email protected]

地政處查詢熱線:2525 6694

地政處投訴熱線:2231 3369

地政處總部地址: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20 樓

地政總署網站:https://www.landsd.gov.hk/


地政總署提供的資訊,較多與丁屋、寮屋、牌照屋等非主流居所有關,如想了解更多新樓與二手樓盤資訊,不妨在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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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政府如何安置受清拆影響的寮屋住戶?

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寮屋住戶,房委會將提供「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讓合資格人士入住公屋單位。房協則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合資格人士可獲安置到房協轄下的專用安置屋邨。

丁屋獲批申請後,可在哪裡興建?

一般而言,須在其所屬鄉村範圍的土地上建屋,而該土地須位於「認可鄉村範圍」及法定規劃圖則內的「鄉村式發展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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