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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9 日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早見於2018年施政報告,到2020年5月接受土地業權人申請,這項土地政策至今進展如何?當中關乎哪些人、哪些內容、哪些階段?下文逐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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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計劃要點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所需審批時間相關限制計劃進展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01.4 點,按月升0.53%;租金指數則報201.1點,按月升0.3%。(2026年 3 月)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Land Sharing Pilot Scheme) 是一項應付短中期土地供應的政策,政府期望透過一個公平、高透明度的機制,釋出農地發展潛力,與業權人共同發展私人擁有土地,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



計劃要點

政府方面

  • 提高私人土地的地積比,增加樓宇可建造面積;
  • 提供基礎建設給日後居民生活。

土地業權人方面

  • 提供不少於50 000平方米的住宅樓面面積,以及最少1 000個額外房屋單位;
  • 最少7成面積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或首置房屋,餘下3成可興建單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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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

  • 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
  • 指定生態敏感地帶,如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濕地保護區等;
  • 加強保育地點,如拉姆薩爾濕地、沙羅洞、烏蛟騰、河上鄉、鳳園、鹿頸等。


所需審批時間 

第一階段

審核 – 3個月

第二階段

建議/給予支持及原則上同意 – 3個月

第三階段

法定/土地行政程序 約30至42個月。


更多詳情可參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及申請指引



計劃限制

時間

計劃原定期限為3年,截止申請日期為 2023 年 5 月 5 日,後宣布延長一年,至2024年5月5日

面積

獲批私人土地面積上限為 150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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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進展

計劃於 2020 年 5 月接受申請,但要等到 2021 年 7 月,才接獲第一宗申請,南豐計劃釋出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用地,預計可提供約 1,600 多伙。

及後於 2021 年 8 月,新地元朗濠洲路用地,預計提供 4,000 多伙;至於恒基聯同會德豐釋出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用地,可提供約 12,100 多伙。

至申請期結束時,政府收穫7宗申請,共可提供逾32,000伙單位,涉及土地面積共約43公頃。申請均獲政府原則性同意,待進行技術性評估等研究後,逐步展開法定改劃程序。


雖然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有初步進展,但要把鄉郊農地,轉化為適合居住的社區,或需更長時間處理,如有置業需要,即上千居一覽全港各區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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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由農地改劃為住宅用途,需要補地價嗎?

無論改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發展,均須補地價,但可扣減用於基建、社區配套 、地盤平整的工程費用 。

哪一個本港地產商持有最多新界農地?

恆地擁有最多的農地儲備,主要集中於元朗、洪水橋、古洞、粉嶺及大埔一帶,但計劃不適用於新市鎮 (例如古洞北、粉嶺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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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物管職責、權力範圍、監察途徑、物管公司名單、常見問題

大廈管理要做得好,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與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之間需要有良好協調。一直以來,兩者之間在處理大廈事件上存在不少爭拗,未成立法團的大廈,所牽涉的利益更加複雜。 作為業主,必先了解清楚物管公司的發牌制度、法定責任,以及監察途徑,才可促進溝通,達致雙贏局面。即看以下千居文章,加深對物管的認識,以及快速瀏覽全港主要物管公司名單。 立即跳往:發牌制度| 物管公司職責|物管公司權力|監查物管公司|物管公司名單| 常見問題 發牌制度 根據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為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專業化、規管及推動業界發展,本港於 2020 年 8 月引入發牌制度,劃分為兩類,分別為「物業管理公司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物管服務,須持有牌照。 持牌合適人選 物業管理人牌照 細分為「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及「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只有在須持牌的物業管理公司中,就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督導角色的人員,才須持牌。 物管公司職責 物管公司工作是管理大廈環境,包括保安、消防安全、清潔、垃圾處理及回收、水電裝置保養、維修工程、會所運作,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以保障住戶個人及財產安全;另外亦須管理物業財務、計劃財政預算、紀錄收支帳目;並為住戶提供起居協助,如入伙收樓、召開業主大會、舉辦節日活動,以及處理住戶投訴,促進鄰舍關係。以下歸納物管主要職責: 物管公司權力 如果大廈不設業主立案法團,物管作為該廈唯一有法人身份的管理組織,會有較大職權。 無業主立案法團的大廈業主,須尋找物管公司幫忙,解決法律、財務、維修保養等問題,物管會以公司名義進行工程招標、入稟追討管理費欠款等事宜。 除法團之外,其他的業主組織均僅為諮詢性質,只能向物管表達意見,並無訴訟權力,如對物管存有不滿甚至懷疑,亦只能作出投訴,或以個人身份入稟起訴。 因此,未成立法團的大廈業主,無法借助全體業主力量,對物管的人事、行政及財務進行監察。 如大廈設有法團,物管的角色在於聽取法團意見,改善環境管理,並與法團協力處理維修工作及日常事務。法團有權查詢並取的物管的財務報告,並了解每職級的薪酬。 監察物管公司 過去曾發生業主懷疑物管利益輸送,令大廈維修工程出現圍標及天價等問題。要有效地監查物管公司,業主首先要確保大廈設有業主立案法團。 法團作為代表全體業主的法人,能以業主的角度制衡物管濫權的情況,嚴重者更可代業主與物管對簿公堂。法團亦有權查閱物管公司的收支及財政報告,從而計劃有效的資源分配,並對任何不合理的巨額支出作出質問。 另一方面,大廈維修工程,會以法團名義招標,由物管向法團提供物業設施的檢核報告,再由法團聘請公證行、顧問或參與社會機構提供之輔導計劃,為維修工程進行估值,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最後於業主大會商討是否需要維修,以及招標程序之細節。 業主應積極參與業主大會,踴躍發表意見,細閱核數報告,提出改善建議;必要時,可藉業主大會,議決撤換甚至解散法團管委,確保法團與物管之間的合作公平、公正、公開。另外,若認為物管公司有任何失當或違紀行為 ,亦可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作出投訴。 值得留意,業主亦應了解所住大廈公契,確保公契沒有賦予物管司過大的權力。有關投訴物管公司事宜,可向民政事務總署作出申訴。屋苑管理得宜,業主住得放心,亦給予下一手買家好印象。立即上千居放盤。 主要物管公司名單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九龍九龍灣宏開道8號其士商業中心16樓 2626-7333 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7樓 2508-6777 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九龍大角咀海帆道11號凱帆薈6樓1號室 2388-7786 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多盛大廈17樓 2846-5000 第 一太平戴維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號8樓 2534-1688 信和物業管理有限 公司 九龍灣宏光道39號宏天廣場19樓1901B-1902室 2138-1000 信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Continue reading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