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9 日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早見於2018年施政報告,到2020年5月接受土地業權人申請,這項土地政策至今進展如何?當中關乎哪些人、哪些內容、哪些階段?下文逐點說明。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計劃要點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所需審批時間相關限制計劃進展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01.4 點,按月升0.53%;租金指數則報201.1點,按月升0.3%。(2026年 3 月)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Land Sharing Pilot Scheme) 是一項應付短中期土地供應的政策,政府期望透過一個公平、高透明度的機制,釋出農地發展潛力,與業權人共同發展私人擁有土地,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



計劃要點

政府方面

  • 提高私人土地的地積比,增加樓宇可建造面積;
  • 提供基礎建設給日後居民生活。

土地業權人方面

  • 提供不少於50 000平方米的住宅樓面面積,以及最少1 000個額外房屋單位;
  • 最少7成面積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或首置房屋,餘下3成可興建單位出售。

【白居二】搜尋最新居屋盤 →



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

  • 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
  • 指定生態敏感地帶,如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濕地保護區等;
  • 加強保育地點,如拉姆薩爾濕地、沙羅洞、烏蛟騰、河上鄉、鳳園、鹿頸等。


所需審批時間 

第一階段

審核 – 3個月

第二階段

建議/給予支持及原則上同意 – 3個月

第三階段

法定/土地行政程序 約30至42個月。


更多詳情可參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及申請指引



計劃限制

時間

計劃原定期限為3年,截止申請日期為 2023 年 5 月 5 日,後宣布延長一年,至2024年5月5日

面積

獲批私人土地面積上限為 150 公頃


【租屋必看】搜尋 18 區租盤 →



計劃進展

計劃於 2020 年 5 月接受申請,但要等到 2021 年 7 月,才接獲第一宗申請,南豐計劃釋出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用地,預計可提供約 1,600 多伙。

及後於 2021 年 8 月,新地元朗濠洲路用地,預計提供 4,000 多伙;至於恒基聯同會德豐釋出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用地,可提供約 12,100 多伙。

至申請期結束時,政府收穫7宗申請,共可提供逾32,000伙單位,涉及土地面積共約43公頃。申請均獲政府原則性同意,待進行技術性評估等研究後,逐步展開法定改劃程序。


雖然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有初步進展,但要把鄉郊農地,轉化為適合居住的社區,或需更長時間處理,如有置業需要,即上千居一覽全港各區筍盤


【本週推介】搜尋全港最新上車盤 →



常見問題

由農地改劃為住宅用途,需要補地價嗎?

無論改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發展,均須補地價,但可扣減用於基建、社區配套 、地盤平整的工程費用 。

哪一個本港地產商持有最多新界農地?

恆地擁有最多的農地儲備,主要集中於元朗、洪水橋、古洞、粉嶺及大埔一帶,但計劃不適用於新市鎮 (例如古洞北、粉嶺北等)。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9 日

【2047地契】大限將至 分析到期影響及續期討論

近年開始,愈來愈多人開始討論「2047地契」問題,大限逼近,社會各界都躁動不安,究竟什麼是「2047地契」?「2047地契」問題會帶來什麼影響?政府又會採取什麼行動去回應社會期望?為了解答大家的疑問,千居將會在這篇文章,逐一解答「2047地契」的問題,讓大家更清楚香港土地地契的資訊。 立即跳往:2047地契 | 到期影響 | 續期討論 | 橫跨2047契約續期例子 | 常見問題 2047地契 土地業權其實可以分為「永久業權」和「土地租借權」兩類,而香港的土地,除了中環聖約翰教堂以外,都屬於「土地租借權」,即是政府只是把土地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可以以租用者身份,發展土地。 所以每塊土地契約都有一個年期,界定了承租人租用土地的年期。一般政府批租的年期分為3種,包括75年、99年及999年,少部分港島及九龍舊地契的租期為999年地契,其餘港島及九龍半島的土地則劃一為75年,而新九龍及新界的地契租期則為99年。 1997年前,有大部分新界的土地將於1997年屆滿,但是《中英聯合聲明》為這批期滿的土地制定了續期的權利,所有於1997年6月30日前期滿的新界土地契約,均可以續期50年,直至2047年6月30日。 因此,現時全港有超過3萬份新界的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到期,業界對於契約期滿,政府會採取什麼行動一無所知,於是被稱為「2047大限」,成為一個熱議話題。 到期影響 銀行按揭 由於銀行承造按揭的最長年期為30年,即是已經跨越2047年的期限,屆時土地的使用權限已經到期。對於銀行而言,承造30年按揭的風險可能增加,因為屆時土地契約並不是百分之百確定,依然由現時租借人無條件續約。 不過政府一早已經向銀行派定心丸,透過金管局向銀行發出指示,讓銀行無需因「2047」年限調整現時按揭政策,表示政府自然有權批出續期的地契,但是銀行實際上的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續期討論 雖然還有一段時間才到2047年,但是社會上的聲音早已沸沸揚揚,大家都在猜測政府的續期行動,以下三個便是大眾認為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收回土地 理論上,土地契約期滿,政府是有權收回土地,不接受業主續期,業主將被迫遷及需要放棄土地。但是。一旦政府採取此行動,必然掀起一大波反對聲音,面對巨大的輿論壓力,屬於發生機會比較低的情況。 自動續期 自動續約表示業主依然可以繼續承租土地,無需額外繳交款項,但是一旦打開先例,日後政府想轉改變政策,收取續約費用,便可能難上加難。 補地價或繳交租金 業界普遍認為最大機會發生的情況,便是業主向政府補一大筆地價,或者期滿後每年繳交一筆租金,才能繼續承租土地,但是屆時會收取的金額是多少,卻很難說得準。 橫跨2047年契約續期例子 雖然大眾人心惶惶,不知道政府會採取哪一種行動,對付土地續約事宜,但是其實過往也有不少土地成功續約的例子: 薄扶林花園 以薄扶林花園為例,該土地契約於1931年批出,直至2006年期滿。業主早於1995年去信政府求助,於是政府在回歸後,透過行政會議通過規定,住宅契約期滿後可免補地價,續租50年。 薄扶林花園於是獲地政署續期50年,直至2056年,橫跨了2047年大限日子。地政署並無收取補地價,但是在續期的地契條約中,新增了延續地契的租金,金額為物業差餉估值的3%。 沙田馬場 沙田馬場過往的地契本屬為期十五年的「私人遊樂場契約」,其後以短期租約形式續約,直至2016年,政府向馬場批出為期50年的特殊用途土地契約,馬場的契約期限延長至2066年,已經超越2047年,並且政府要求沙田會所需要繳付相當市值的地價。 就以上例子而言,相信大眾也不必太擔心,政府定會考慮市民利益,不會貿貿然奪取土地持有者的土地,否則,可能會引起龐大的反對聲音。 2047大限是社會熱議話題,雖然還有一段時間,但的確要提早提醒政府,盡快公佈續期的協議,如果想了解更多樓盤咨詢,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7 日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條例簡介 、法團爭議 、政府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的作用,就是界定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賦予法團權利與義務,並且清楚劃分法團與業主之間的關係,避免爭議。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管理物業大大小小的事宜,並不能忽視其重要性,更不能放任法團處理所有事務,以免出現不公、甚至濫用公家資源的情況出現。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將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整合,讓你更清楚了解法團的作用。 立即跳往: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法團爭議|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44章)而制定,提供業主一個法律依據,能夠放心依靠法團管理大廈,並且平衡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與職責,方便物業的日常運作。 法團成立背景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才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法團的成立就是為了提供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組織,組織大廈內的大小事宜。 管理委員會委任程序 業主立案法團需要委任一個管理委員會,條例已訂明條文制定管委會的權與責,並且提供指引監督委員會會議,以及指示管委會的職位更換替補。條例已訂明管委會的人數規定,日後若想更改委員人數,只可以透過法團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才能更改。 同時,條文亦提出對管委會的保障,假如管委會能夠誠實履行職責,則無須為法團的整體錯失,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團業主大會 業主立案法團必需定期舉行法團大會,管委會在法團註冊成立起15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次業主周年大會,其後每次大會後的12-15個月內,需舉行下一個業主周年大會。 由於大廈的保養和維修需要定期進行採購,法團需要依從條例的指引進行採購或招標,以示公正。 除了監管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亦載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和權利,即使有法團的幫助,也不代表業主可以完全置大廈事宜不顧,業主有責任主動關心法團工作,而物業管理公司也需要根據條例的指引,協助大廈打理一切事務。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履行職責任務,隨時可以被強制命令以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大廈。 法團爭議 雖然早已有《建築物條例》的監管,但是業主立案法團的存在多年來也引起不少社會爭議及輿論,尤其當法團需要徵收管理費時,更容易惹業主不滿。 龍門居 以2019年龍門居增加管理費一事為例,當時龍門居的業主立案法團宣佈各單位管理費上調12%,居民因為心感不滿而於屋苑附近聚集抗議。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1 1A條),只有當管理費新增幅度超過50%,法團才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但是,龍門居事件中的增幅不足50%,所以並不受條例規範。 在以上情況中,居民若想改變決議,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否決新增管理費,甚至向土地審裁署訴求裁決,或者直接集合20%的業主支持,解散管理委員會。 雖然妥善管理大廈是管理委員會的義務,但是居民也要提醒自己,參與法團的決策工作也是自己應該履行的責任,需要多加上心。 彩明苑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一些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委任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屋苑事務,當中許多事務可能牽涉金錢交涉,存在被第三者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屋苑存款之風險。所以即使已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仍然要多加監督,切勿掉以輕心,被物業管理公司肆意妄為。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業主支援 除了《建築物條例》的保障,民政事務署也會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以下支援: 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民政事務署設有專責部門,協助大廈成立法團並提供相關資料,此外,若業主和法團在決策期間出現分歧,可以聯絡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小組提供以下服務: 業主立案法團扮演物業管理的重要角色,負責處理物業大小事務,所以業主切記要多參與法團活動,若想參考更多樓盤選擇,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10 日

【公務員房屋津貼】一文掌握公務員公屋計劃|公共房屋配額

公務員向來福利好,香港樓價高企不下,公務員可享各種房屋津貼,絕對羨殺旁人。究竟新聘請的公務員,實際可享哪一種房屋津貼 ?要達致哪一個薪點才符合資格領取?公務員要申請公屋又須符合哪些條件?下文為你講解。 立即跳往:公務員房屋津貼一覽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一般配額申請資格 |特別配額申請資格 |公屋入息限額|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公務員房屋津貼一覽 2000年6月前舊聘公務員 2000年6月後新聘公務員 居所資助計劃 有 無 自置居所資助計劃 有 無 自行租屋津貼 有 無 高級公務員宿舍 有 無(紀律部隊除外)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無 有 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 無 有 居所資助計劃、自置居所資助計劃、自行租屋津貼和高級公務員宿舍等房屋津貼於 2000 年已被取消。 由於新聘公務員並不享有上述 4 項福利,千居在此就不贅述,以下將著重講解新替代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初級公務員(包括紀律部隊初級人員和初級文職人員)可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申請公屋,或以綠表資格購買資助房屋,包括一手居屋、居屋第二市場單位或綠置居。 此計劃現時每年提供 1,000 個公屋配額及 500 個綠表配額(有效期 12 個月),當中有分「一般配額」及「特別配額」,前者供所有符合資格的初級公務員申請,後者則只限現居於部門宿舍 / 將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申請。 一般配額申請資格 特別配額申請資格 公屋入息限額 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下的入息限額以薪點計算,與公眾一般申請(俗稱「街隊」)的入息與資產限額不同。 【一般配額】入息限額 【特別配額】入息限額 入息不超過: 1, 總薪級表第 … Continue reading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