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26 日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01.4 點,按月升0.53%;租金指數則報201.1點,按月升0.3%。(2026年 3 月)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筲箕灣寮屋
以木板和鐵皮搭建的寮屋,位於筲箕灣,攝於 1962 年(芝加哥大學文物庭院及展示中心)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 7 層高的徙置大廈,攝於 1957 年 10 月(政府網站)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租屋必看】搜尋 18 區租盤 →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大埔元州仔寮屋區
大埔元州仔寮屋區,攝於 1977 年(芝加哥大學文物庭院及展示中心)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大潭東丫背村寮屋改建成豪宅

大潭東丫背村寮屋改建成豪宅
2016 年,有前高官及商人被揭發於大潭東丫背村擅自將 3 幢寮屋改建成豪宅,加設了渡頭、涼亭、草地及石牆等建築,甚為誇張(傳真社)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買樓必讀】搜尋 600 萬內上車盤 →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牌照屋
有警員曾被揭發非法接手牌照屋,並作旅館出租(新城廣播)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定義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
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租入 / 買入這類寮屋,萬一被地政總署揭發,或政府因政策發展而收回土地,需要清拆寮屋,接手人有機會不獲賠償,缺乏保障。

既然寮屋交易涉及風險,何以仍然有人對寮屋有興趣?也許是因為買家和租客眼見寮管處的辦事能力,認為因違規而被收地的機會微乎其微;或因大部分受清拆影響的寮屋戶,不管是否為登記人,最終皆可得現金津貼;又或者有信心可在政府收地前「甩手」再轉售出去圖利;種種原因,令買家覺得真實的風險有限,近年違規頂讓的情況更加猖獗。



寮屋清拆賠償:寮屋可換公屋?

寮屋區或遭收地清拆,以配合政府的政策發展,改劃土地作其他用途。政府一般會向受影響登記寮屋戶提供「特惠補償」,以及公屋上樓的安置安排。

不獲公屋安置的受影響戶,可獲「特惠補償」現金津貼(須居滿 2 年)。

核准特惠津貼額(2025年1月15日更新)

地區特惠津貼率(每平方米)
市區$20,232
擴展市區$16,704
新界區$12,816

寮屋登記人如符合公屋入息審查限制,可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亦可以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如非寮屋登記人,則須提交證明,顯示於政府公布清拆行動日時,已居住於受影響寮屋滿 2 年,並符合其他的公屋申請資格,便可被視為已輪候公屋 2 年,加快公屋編配上樓的速度。


雖然本港樓價高企,但寮屋與牌照屋並不容許在市場上合法租買,如有住屋需要,不妨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樓盤


【本週推介】搜尋全港最新上車盤 →



常見問題

甚麼情況下需清拆寮屋?

一般需言,當政府收回土地再發展,或有關寮屋被發現擅自擴建,地政總署會發出清拆令。

如何定義寮屋登記人?

若已參與 1984 至 85 年度進行的寮屋居民登記,即屬於寮屋登記人。政府近年亦有推出「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讓長期居住於持牌非住用寮屋的人士進行登記,保障其於寮屋清拆時可獲得保償。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7 日

【財爺派糖】2024 - 25 年財政預算案懶人包

最新一期的財政預算案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宣讀,在上年度赤字多達 $1016 億元背景下,紓困措施不及去年多。反之,樓市出現重大政策改變,最早可追溯至 2012 年的需求管理措施(亦即坊間所指的三大辣招 - 即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新住宅印花稅(NRSD)),即日起全面撒銷。 千居為你整理了《2023-24 年財政預算案》重點,一文看清普羅大眾、低收入人士和企業分別可獲得的福利,以及主要房屋政策,掌握財政預算案的關鍵措施! 立即跳往:普羅大眾|弱勢社群|企業|房屋政策|土地房屋供應|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普羅大眾 弱勢社群 企業 【創業起步】搜尋最新工商舖 → 房屋政策 土地房屋供應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個亮點,非全面撒辣莫屬。此舉可否短時間提振樓市,炒賣氣氛會否重燃,令日後出現更多摸貨個案,值得留意。假如有意置業,不妨花些時間在二手市場尋找優質放盤,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最新樓盤】搜尋所有放售樓盤 →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14 日

【房屋署】職能與架構、「房署」VS「房協」、常見問題

「房屋署」一名聽就聽得多,但不是人人都熟悉這個部門職能,不少人更將房屋署和另一個非官方機構「房協」混淆,以為兩者推出的房屋計劃和單位可以互通。有意申請公屋或居屋,必熟讀此文,認識房屋署的角色,以及需要房屋署協助的情況。 立即跳往:房屋署vs房協分別|甚麼時候找房屋署|甚麼時候找房協|房屋署聯絡方式|房協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香港房屋署vs房協分別 香港主要有兩個機構負責提供資助房屋(如公屋及居屋),分別是: 房屋署職能 房委會負責與公營房屋相關的政策決策;作出決定後,政策會交由政府轄下部門房屋署落地執行。 舉例來說,房委會決定公屋加租或減租,而房屋署就負責通知公屋租戶調整後的租金水平,並向住戶收取應繳租金。 政府每年都會規劃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並以成本價將官地批予房署興建公屋及居屋。 房協職能 初步認識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政策,學習如何申請公屋或居屋時,或會發現除了房屋署之外,還有一個名叫香港房屋協會,亦即「房協」的機構。 房協和房署的最大分別,就是房協並非政府部門,而僅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非牟利機構。房協的角色,是分擔政府建屋的重任,就好像政府將部分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外判」給房協去做一樣。 政府也會不定期批地予房協起樓,不過就並非如房委會一樣用成本價,房協須就取得之地皮繳納指定地價(一般低於市價)。 由於房委會(及房屋署)和房協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機構,房委會和房協推出的單位在選址、定價、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面積、間隔、配套各方面都有分別。 公屋供應 房屋署不斷有新公屋落成,且一年 365 日均開放接受新申請;房協因多年沒有新建出租屋邨,故早於 2011 年便已停止接受新申請。 居屋供應 房委會每年都會推出新居屋屋苑,供白表資格人士申請購買;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落成和推售都不定期,項目數量也比較少,房協於2025 年推出「聚然」和「峻然」,也在2023 年推出「朗然」。 至於坊間有「房協居屋比房委居屋好」、「房協樓是性價比高」等評價,主要是因為房委會及房屋署是批量式興起居屋,為求效率,多採用「模組化設計」,有一定的制式標準,沒有多餘的個性化空間。 相反,房協幾乎是隔年才起一幢樓,有更多的時間作設計考量,以及聘請私人建築師公司負責設計,故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多數較具特色,並設有會所等私樓級數的設施配套。 甚麼時候找房屋署? 與公屋和居屋相關的事宜,皆由房屋署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屋邨管理投訴 公屋住戶如深受鄰居滋擾(如噪音滋擾),可向房屋署轄下相應的屋邨管理處作出投訴。房屋署會巡查問題單位,如投訴屬實,便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對問題住戶扣分,2 年內被扣夠 16 分的話,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要求住戶在限期內遷出單位。如認為公屋屋邨的管理有欠妥善,住戶也可於房屋署網站提交投訴。 如發現有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非法將未補地價之公屋出租、公屋轉租、懷疑公屋戶虛報入息、資產或物業,只要提供單位地址,便可於房屋署網站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作出匿名舉報。 想瞭解更多有關房委會公屋扣分的詳情,請按此。 家居維修服務 住私樓,除非是剛入伙的新盤,否則單位有問題,一般要業主自行找師傅維修。如果公屋單位需要維修,可向管理處提出,房屋署有提供「日常家居維修服務」,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就會派員上門檢查,並代安排師傅施工。 如果現居公屋樓齡已屆十年,房屋署更有提供「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派員入屋檢查單位。一般而言,由房署安排的維修收費合理,公屋住戶但凡遇有家居保養問題,最好先聯絡房屋署,就不用擔心找來了不合資格的維修人員。 申請租金援助 公屋住戶除了要定期向房屋署繳交租金,如遇有財政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寬減額如下: 申請家庭類別 入息和資產限額(只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租援寬減額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50%-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25%-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 50% 至 70% 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減一半租金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但不低於 … Continue reading "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13 日

【地政總署/地政處】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丁屋/寮屋/牌照屋管制

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 地址 … Continue reading "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