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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部門職責、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6 月 18 日

查冊要搵土地註冊處、放租要通知差估署,透過屋宇署,又可找尋哪些資料呢?事實上,屋宇署是業主不時需要交涉的部門。屋宇署工作是甚麼?在物業買賣過程中,扮演著甚麼角色?

千居帶您認識屋宇署的多項職能和計劃,教您幾時需要尋找屋宇署協助,以及於網上尋回遺失多年的單位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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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屋宇署職能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01.4 點,按月升0.53%;租金指數則報201.1點,按月升0.3%。(2026年 3 月)

屋宇署職能

1. 執行強制驗樓

屋宇署負責執行「強制驗樓計劃」,對象是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並非所有屆滿 30 年樓齡的私樓,都要進行強制驗樓,屋宇署會按大廈的保養狀況,揀選需要列入「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一般而言,符合以下特徵的大廈,會優先被選中:

  • 大廈已多年沒有維修保養
  • 大廈沒有任何物業管理(如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業委會)
  • 大廈有舊式危險建築,對行人安全形成威脅(如舊式的懸臂式簷篷和露台)
  • 大廈位處舊樓群中

屋宇署每年大概會揀選 2,000 幢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選定目標樓宇後,屋宇署會向相關業主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要求業主聘請註冊檢驗人員,由註冊檢驗人員替大廈公用部分進行驗樓。

如果大廈無須進行修葺,程序便就此告終。但如被認定需要修葺,業主要另請註冊工程公司進行維修,直至檢驗人員認為修葺妥當,整個驗樓計劃才算完成。業主如逾時處理驗樓通知,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2. 執行強制驗窗

除了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亦負責執行「強制驗窗計劃」。一般而言,屋宇署會安排需要強制驗樓的大廈,同時進行強制驗窗,方便業主一次過進行修繕。屋宇署亦會再揀選約 3,800 多幢樓宇,只進行「強制驗窗計劃」。

驗窗計劃的樓齡要求會比較嚴謹,大廈樓齡若達 10 年或以上,便有機會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窗通知書」。

關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程序和收費,可參考千居的另一篇文章。同樣地,業主如逾時就驗窗通知作出行動,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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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規管樓宇僭建

香港僭建問題嚴重,負責調查樓宇是否有非法僭建,並批出「清拆令」,就是屋宇署。

所有小型工程,如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呈交文件,或任何未得屋宇署批准的非小型工程(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僭建。違例者或會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規定在指明限期前,將僭建物清走,否則或遭檢控。

常見的大廈僭建例子包括村屋天台屋、非法分間「劏房」、商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間出閣樓,大門打開方向阻塞走火通道等等。如懷疑單位有僭建問題,可透過屋宇署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如需委託承建商處理家中小型工程,可到屋宇署小型工程名單尋找相關專業人員,以確保其認可資格。


4. 監管工程入則

常聽人說要向「屋宇署入則」,意思是當業主想於單位內進行改動或加建等工程之前,須事先向屋宇署遞交正式申請,提交單位改建後的「圖則」,並徵得屋宇署的同意,方能動工。根據屋宇署網站,需向屋宇署入則的工程包括:

  • 在現存樓宇興建新的延伸部分(直向或橫向)
  • 拆卸部分樓板及 / 或加建內樓梯,以打通兩個或以上的樓層
  • 拆除間隔牆,以打通兩個或以上的單位
  • 在現存樓宇進行改裝工程,包括改裝整幢工業大廈
  • 在現存樓宇外牆裝設外牆蓋板或玻璃幕牆
  • 加建水缸、簷篷、遮蓋物、廣告招牌及固定冷氣裝置的結構框架等
  • 改動樓宇內的逃生逃徑、進出建築物的途徑及暢通無阻通道

向屋宇署入則的程序如下:

  1. 聘用認可人士及註冊工程師代為遞交申請
  2. 向屋宇署提交改建工程圖則
  3. 屋宇署會於60天內作出答覆

5. 調查漏水

屋宇署和食環署有一個共同組成的辦事處,叫做「滲水辦」。滲水辦專門處理大廈滲水、漏水的投訴,就事件進行調查,包括使用色水測試或紅外線測試,協助住戶解釋問題。有關如何向滲水辦作出投訴的詳情,可參閱千居有關單位漏水 / 滲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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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入伙紙

購買未落成物業(樓花),「入伙紙」一詞老是常出現。「入伙紙」亦即「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OP),是一份由屋宇署批發予未落成項目的文件。

和一般單位改建工程一樣,新盤動工前,亦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地盤竣工後,發展商不能立即安排入伙,須先經由屋宇署職員到新盤進行檢驗,認定項目符合施工標準,決定批出「佔用許可證」,物業才可以交樓

一般而言,新盤通常以「樓花」形式銷售,取得「入伙紙」後,便會迅速安排業主前來收樓;相反,豪宅項目多待地盤有入伙紙,買家可以買入即住時,才會以「現樓」形式發售。

市民可透過百樓圖網,訂購物業所獲批之「入伙紙」,用處是查閱當年入伙紙指明的物業用途,是否與現時有相違背。

舊樓多為綜合用途,可商可住,樓上樓下差一層,單位用途可以大相逕庭。有商戶就試過接手唐樓低層商舖後,才發現單位的「入伙紙」寫明只可作住宅用途,令其餐廳不獲發牌,無奈要白白交租。


2. 物業圖則

上文提及的僭建問題,對物業交易影響甚深,在不知情下買入僭建物業,買家便會蒙受損失。一般市民如何得知物業是否有僭建物呢?最準確的做法,便是向屋宇署「勾則」。

「勾則」的意思是尋回物業過去所有圖則記錄,這項程序能夠在屋宇署提供的「百樓圖網」網上系統進行。


百樓圖網範例,圖:屋宇署

公眾市民只需註冊帳戶(免費),輸入單位地址,便能查閱單位過去入則的記錄,並可訂購圖則副本。您只需網上購買對上一次的圖則,便能比對與單位現況的異同。如單位現時的間隔,與系統記錄不相符,即單位有機會建有僭建物。


聯絡屋宇署

熱線:26261616
電郵:[email protected]
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


屋宇署的資料詳盡,對於如何處理住宅樓宇問題,很有參考價值;假如你正在搵樓,亦應使用高效率的搵樓平台幫手,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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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把梗廚改為開放式廚房,是否需要屋宇署批准?

需要。原因之一是改建開放式廚房,需拆除圍封廚房的牆,或對室內結構造成影響,隨時會違反《建築物條例》。

如業主接獲驗樓通知,可否向屋宇署延期檢驗或修茸?

視乎申請延期的理據,屋宇署會根據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業主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屋宇署提出申請並說明延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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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 Continue reading "【屋宇署】部門職責、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6 月 15 日

【地政總署/地政處】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丁屋/寮屋/牌照屋管制

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 地址 … Continue reading "【屋宇署】部門職責、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6 月 15 日

【巿建局收購程序】市區重建是好是壞?市建局歷史回顧

要在本港增加住宅供應,除了由政府開發新發展區,亦可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收購土地,拆卸使用率偏低的危樓,並向高空發展,重建成摩天商廈和住宅。 市建局在推動市區重建計劃上,擔當怎樣的角色?何以市建局收購舊樓,有業主會拍手叫好,卻又遭受居民抗議?市區重建是好是壞,由市建局的職責說起。 立即跳往:市區重建定義|市建局的角色和歷史|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市建局收購程序|港人首置上車盤|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市區重建定義 香港樓宇老化問題日益嚴重,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隨之惡化,加上市內住屋需求不斷增長,政府於 2000 年制定了《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了市區重建局,為舊區進行重新規劃,修葺並拆卸重建日久失修的舊樓,以改善市區居民的生活質素,「循環再用」土地,更可充分利用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市場提供更多宜居的住宅單位。 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歷史 於 2000 年以前,市區重建的職責落於「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身上。土發公司根據《土地發展公司條例》於1988年成立,是市建局的前身,與市建局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公營機構,並不從屬於政府。 土發公司會進行市區重建規劃,就選址推行土地收購,與業主商議收購賠償事宜,並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由土發公司提出的重建項目例子如前身為上環街市的西港城、前身為得雲茶樓的新紀元廣場、前身為李節街戰前樓宇的李節花園、前身為舊灣仔街市的尚翹峰和壹環、前身為囍帖街的囍匯,以及前身為和昌大押旁舊樓的服務式住宅嘉薈軒等。 土發公司一向自負盈虧,因長年欠缺政府注資,收購土地和安置居民的過程非常棘手,市區重建進度緩慢。缺乏政府財政支持,土發公司市區重建項目屢受拖延,終於 2000 年,《市區重建局條例》獲得通過,獲政府注資的市局重建局(市建局)於翌年成立,頂替土發公司的角色。 根據市建局網站,市建局的兩大核心業務是「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加上「保育」和「活化」,為香港市民創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 市建局職責:重建發展 重新規劃舊區,為舊區空間和建築進行活化,充分利用舊樓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區內居民改善居住環境,同時也為市場提供更多房屋供應,是市區重建局的職責之一。 香港早期發展的社區,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戰時危樓和唐樓群,這些保養失宜的樓宇,地盤面積可觀,但提供的伙數寥寥無幾,在人口不斷膨脹的大都市中,每棟得幾層高,一層又得幾房的舊樓,至及疏落的舊村,頓成規劃失當的用地。 市建局的角色,便是在於需要重新規劃的舊區,選定收購土地和物業對象,並與業主、租戶進行磋商,以達成收購的目標,讓土地得以「循環再用」;同時,市建局亦會考慮選址的歷史價值,在發展的同時為舊式建築進行文物保育,透過更改建築物的用途,以達致空間活化的效果。 由土發公司年代計起,市建局迄今已推行 / 計劃推出至少 80 個項目,市建區年代的重建速度明顯加快,以應對急切的房屋需求,和盡快提升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 市建局職責:樓宇復修 市建局除了負責收購目標舊樓以拆卸重建,亦負責鼓勵舊樓的業主組織和業主為大廈進行復修。 市建局推出的一站式平台「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整合了市建局歷年來推出的多項與舊樓維修有關的資助計劃,讓有需要人士能夠透過平台,找出自己適用的財政資助,並於網上提交申請。 由市建局提供,與樓宇復修相關的資助計劃例子有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家居維修免息貸款,以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等。 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 市區重建是一項重大的工程,牽涉社會各界的持分者,不同身份的民眾,對市建局的規劃模式和辦事手法,或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和感受。 支持市區重建的聲音 舊區樓宇殘破不堪,單位漏水、外牆滲漏、喉管老化、衛生惡劣等情況嚴重,居民多年受起居問題纏擾,所購置的物業價值大打折扣,放售也無人問津,業主又欠缺資金為樓宇執行復修,長年歷月下來,樓宇已有一定風險,小業主進退兩難,唯有接受現況,繼續居於生活環境相當不理想的舊樓之中。 對於這些居於重建區內的居民,市建局的市區重建計劃,也許是眾望所歸的結局。市建居開出的收購價,會比市價較高,讓居民有能力購置地理條件相近的物業。 以大角咀為例,社區本來是龍蛇混雜的舊區,治安和衛生情況令人反感。市建局自 2000 年起,便大舉收購大角咀舊樓,將這個地理位置優越的舊區,重新定位為綜合商住區。現今區內港鐵奧運站周邊被甲級商廈佔據,豪宅林立,吸引區外中產人士進駐。 大角咀的重建,既改善了該區的市容,也帶動了區內樓價,得到理想賠償的區內業主,能夠利用市建局提供的資金,在置業階梯上晉級。過去就有研究指出,在市建局大部分的重建計劃中,自住業主一般都歡迎市建局的收購提議。 反對市區重建的聲音 民間對「市區重建」的概念大多不甚抗拒,認為是都市發展的必經階段,反對的聲音,主要是針對市建局規劃和行事手法有欠妥當。常見的批評包括重建計劃諮詢過程欠缺透明度、市建局缺乏保育意識、重建模式過份單一、重建後令社區出現「仕紳化」(Gentrification),失去舊區人文風貌,以及規劃提供的公營房屋數目不足,舊區變成高尚住宅區,無法真正擴闊置業階梯,紓解基層人士的住屋需要。 市建局為人詬病的根由,可從機構模稜兩可的定位說起。市建局雖不隸屬於政府,卻擁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免補地價的形式強徵土地,而且又每年獲得政府注資,拿著公共資本強行收地,難免予人「財雄勢大」的印象。 市建局表明,重建計劃之中,當局的職責重點在於土地規劃,而非提供公營房屋。回顧過去的重建項目,不難發現十居其九皆是呎價奇高的高尚住宅,近期例子有如逸瑆、一號九龍道、凱滙、Downtown 38、瑧尚、愛海頌等等,最低入門呎價平均為 1.2 萬元至 3.4 萬元,絕非一般上車族所能負擔。 市建局使用公權力,徵收地點優越的市區靚地用來起貴價樓;與此同時,房委會卻因欠缺市區熟地興建公營房屋,新建居屋屋苑多處於隔涉的新開發區,兩個現象恍如處於平行時空,令民間出現市建局只向錢看,以盈利作主導,重建模式沒有真正考慮該區的需要,而是制式化地起豪宅,將「以人為本」的宗旨拋諸腦後,釋出土地資源卻未能惠及基層大眾的論調。 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 當市區重建勢在必行,在於小業主們的立場,由市建局提出收購也許是一件好事。市建局計算物業收購價有統一的公式,就是參考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並將重置單位與被收購單位的差額,以「居所津貼」的形式,連同舊單位的市價交吉價,發放予業主,讓業主得到一個由市建局打本「樓換樓」的機會。 … Continue reading "【屋宇署】部門職責、參考資料、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