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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驗窗】計劃詳情、法律責任、業主保障、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27 日

早在2012年6月開始,政府已經開始全面實施強制驗窗計劃,對於窗戶安全進行規管,降低意外發生的風險。究竟計劃的詳情是什麼?萬一業主收到強制驗窗通知,但是不遵從,又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今日,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為你講解計劃對業主的風險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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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強制驗窗計劃法律責任保障業主免受威脅給業主的建議常見問題



強制驗窗計劃

在2012年,政府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除了低於3層的住宅)的業主,一旦接到屋宇署的驗窗通知,便必須要委派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檢驗,並需要就檢驗後負責進行相關的修葺工程監督。

假設檢驗後,單位需要進行修葺,業主的做法應是委派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訂明修葺。

窗戶需要修葺的情況

一般而言,以下窗戶組件的欠妥情況均需要進行修葺:

  • 破爛或碎裂的玻璃嵌板
  • 窗鉸彎曲或鬆脫
  • 窗戶螺絲出現鐵銹


未執行驗窗通知的後果

屋宇署會就發出通知的單位中,抽樣檢查合資格人士提交的檢驗及指明表格填寫的證明書,以確保單位已經根據法例及屋宇署的指引進行相關的檢驗和修葺。

如果屋宇署揭發合資格人士或服務提供者有任何違規行為,將會提出檢控,甚至採取其他法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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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責任

無論是業主還是業主立案法團收到,就個別單位或是整棟樓宇的強制驗窗通知,都需要嚴格遵守實行,否則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以第四級罰款。即$25,000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罰款2,000元。

合資格檢驗或修葺人士失職後果

若然有任何合資格人士,或者修葺承建商,出現涉嫌違規、行為失當及疏忽的情況,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可致電屋宇署舉報,屋宇署會就該舉報採取檢控,甚至其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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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業主免受威脅

根據《建築物條例》,政府規定業主立案法團需要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減低意外發生時,業主需要面對的巨額賠償,為公眾提供更好的保障。

強制驗窗計劃下,檢驗和修葺的工程所造成的意外,也屬於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的責任,任何意外都可能造成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的巨大賠償負擔,因此,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是保障業主的最佳辦法。



給業主的建議

既然強制驗窗計劃已經全面實行,各位業主應該要配合條例,遵守通知進行檢驗修葺,並可以參考以下事項多加注意:

  • 尋找不同合資格人士報價及提供修葺方案,以方便作比較及參考
  • 要求合資格人士提供詳細價單,能夠了解修葺範圍及價格
  • 確認合資格人士的身份,例如查閱相關人士的註冊證明書或個人證明卡
  • 保留儲存窗戶檢驗及修葺資料,並要求合資格人士提交呈交屋宇署的證明書副本以作記錄

業主接到強制驗窗通知無需擔心,只需遵守條例,尋找合資格人士進行檢驗及修葺便可以。如果想知道更多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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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為什麼窗戶會脫落?

根據過往窗戶脫落情況,通常都是欠缺妥善保養,或者使用方法不正確,導致窗絞螺絲損耗或損壞。

如果業主對合資格人士的服務不滿,可以如何處理?

你可以選擇終止該合資格人士的委任,並重新委任另一名合資格人士進行檢驗及修葺。

如果有大型固定傢私阻擋窗戶,檢驗能否被豁免?

強制驗窗計劃已列明,檢驗不會因傢私阻擋而獲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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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條例簡介 、法團爭議 、政府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的作用,就是界定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賦予法團權利與義務,並且清楚劃分法團與業主之間的關係,避免爭議。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管理物業大大小小的事宜,並不能忽視其重要性,更不能放任法團處理所有事務,以免出現不公、甚至濫用公家資源的情況出現。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將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整合,讓你更清楚了解法團的作用。 立即跳往: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法團爭議|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44章)而制定,提供業主一個法律依據,能夠放心依靠法團管理大廈,並且平衡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與職責,方便物業的日常運作。 法團成立背景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才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法團的成立就是為了提供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組織,組織大廈內的大小事宜。 管理委員會委任程序 業主立案法團需要委任一個管理委員會,條例已訂明條文制定管委會的權與責,並且提供指引監督委員會會議,以及指示管委會的職位更換替補。條例已訂明管委會的人數規定,日後若想更改委員人數,只可以透過法團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才能更改。 同時,條文亦提出對管委會的保障,假如管委會能夠誠實履行職責,則無須為法團的整體錯失,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團業主大會 業主立案法團必需定期舉行法團大會,管委會在法團註冊成立起15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次業主周年大會,其後每次大會後的12-15個月內,需舉行下一個業主周年大會。 由於大廈的保養和維修需要定期進行採購,法團需要依從條例的指引進行採購或招標,以示公正。 除了監管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亦載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和權利,即使有法團的幫助,也不代表業主可以完全置大廈事宜不顧,業主有責任主動關心法團工作,而物業管理公司也需要根據條例的指引,協助大廈打理一切事務。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履行職責任務,隨時可以被強制命令以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大廈。 法團爭議 雖然早已有《建築物條例》的監管,但是業主立案法團的存在多年來也引起不少社會爭議及輿論,尤其當法團需要徵收管理費時,更容易惹業主不滿。 龍門居 以2019年龍門居增加管理費一事為例,當時龍門居的業主立案法團宣佈各單位管理費上調12%,居民因為心感不滿而於屋苑附近聚集抗議。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1 1A條),只有當管理費新增幅度超過50%,法團才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但是,龍門居事件中的增幅不足50%,所以並不受條例規範。 在以上情況中,居民若想改變決議,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否決新增管理費,甚至向土地審裁署訴求裁決,或者直接集合20%的業主支持,解散管理委員會。 雖然妥善管理大廈是管理委員會的義務,但是居民也要提醒自己,參與法團的決策工作也是自己應該履行的責任,需要多加上心。 彩明苑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一些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委任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屋苑事務,當中許多事務可能牽涉金錢交涉,存在被第三者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屋苑存款之風險。所以即使已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仍然要多加監督,切勿掉以輕心,被物業管理公司肆意妄為。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業主支援 除了《建築物條例》的保障,民政事務署也會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以下支援: 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民政事務署設有專責部門,協助大廈成立法團並提供相關資料,此外,若業主和法團在決策期間出現分歧,可以聯絡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小組提供以下服務: 業主立案法團扮演物業管理的重要角色,負責處理物業大小事務,所以業主切記要多參與法團活動,若想參考更多樓盤選擇,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