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樓換樓】先賣後買vs先買後賣、按揭影響、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8 月 11 日

自 2023 年 7 月起放寬自用人士最高按揭成數後,$1,500 萬以下的樓,經按揭保險計劃下最高借 8 成,很多業主有意樓換樓,一嚐細屋搬大屋滋味。當中值得考慮的是換樓方式,到底「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哪一個比較著數?對於申請按揭、繳付印花稅等問題,又是否有影響?千居整合了樓換樓須知,行動前記得先了解清楚。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其他換樓考慮因素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買家印花稅 (Buyer Stamp Duty, BSD)、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 SSD)、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New Residential Stamp Duty, NRSD) 即日起全面撤銷。 (2024年2月28日)
  • 額外印花稅(SSD)禁售期由 3 年縮短至 2 年。(2023年10月)
  • 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 稅率,將由 15% 減半至 7.5%。(2023年10月)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

先賣後買,是指換樓人士先出售物業,在完成手續後才買新樓。至於先買後賣,則指換樓人士買入新一層樓後才出售原有物業。

先賣後買

優點:

若果原有單位以高於購入價售出,差額除了可用作支付新樓首期,以至裝修及雜費等。再者,在辣招稅實施期間,換樓客若在購買第二層樓時,手上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即可獲豁免繳交 7.5% 辣稅,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付較低的從價印花稅。另外,相比先買後賣,這方式免除申請退稅手續。

值得留意,上述提到的「7.5% 辣稅」,亦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此項辣招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撤銷,意味著任何買家(包括第二層樓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最高為樓價之 4.25%)。

缺點

賣樓後,換樓客未必能即時入住新樓盤,換樓期可能需要租樓,或暫與家人、朋友同住。此外,亦需要尋找地方安置舊屋傢俬。

潛在風險

如果在簽訂買賣協議後,買家悔約並取消交易,則會影響換樓客手持現金流。更嚴重的是,會令換樓客未能支付換樓所需的首期。如果當時已簽訂新物業的買賣協議,更可能要撻訂


【買樓必讀】立即搜尋全港優質放盤 →


先買後賣

優點:

免除額外需租樓的問題,先買後賣可無縫交接,換樓客毋須面對賣樓後沒居所的問題,可直接將傢俬搬遷至新居,並有充足時間裝修。

缺點

換樓客在購買新樓時,需支付買樓開支如經紀佣金、律師費、裝修費等等,相比起「先賣後買」,需預留更多資金。然而,若購入新樓後一年內賣掉原有物業,可申請退減部分稅項。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其他換樓考慮因素

樓市走勢

無論以哪種方式換樓,也不能忽視樓市走勢。例如樓市走勢穩步上揚,先買後賣,較大機會賺錢。反之,若樓價下跌,應該找時機賣出原有單位,待樓價進一步下跌再入市。想知道同類型屋苑最新放盤價及成交價,可到千居查閱。

聯名或分名置業

於樓市需求管理措施生效期間 (2010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2 月 ),不少聯名業主會透過「甩名」方式,使另一半重新享有首置身份,買第二層物業時,便可避開7.5% 印花稅。分名各持有新舊物業,即使其中一人有按揭在身,也不會影響另一人申請新按揭的按揭成數或入息供款比例。

然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撒辣,意味著任何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換言之,現時無論是否首置人士,都不用繳交辣稅,「甩名慳稅」的意義走入歷史。



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

在最新放寬的按揭成數下,經按保計劃借高成數按揭,$1,000 萬或以下樓盤,可借高達 9 成;$1,500 萬或以下,可借最高 8 成,按保公司亦會視乎情況,調整最終獲批成數,例如考慮物業類型、申請人入息等等。

特別要注意,以先買後賣形式換樓,換樓客買新樓申請按揭時,原有物業的舊按揭,亦可能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

如果手頭上資金不足,可考慮部份銀行提供的「過渡性貸款」計劃,作為新物業首期,而該筆貸款的供款,並不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除了申請貸款,亦可與新單位的賣家商量,延後成交期,並盡快出售現有物業。


【買樓必讀】搜尋 600 萬內上車盤 →



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

印花稅

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撤辣前,使用先買後賣的方式,須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另一方面, 如果換樓客賣出原有物業,持有期少於 2 年,則需繳交額外印花稅。須繳納的稅率按物業持有期而定,稅率約為 10-20% 不等。

退稅安排

在樓市撤辣前,若買家在一年內完成「樓換樓」,即購買新樓盤後一年內,售出持有的唯一住宅物業,可獲退回多繳的稅款。換言之,買家仍然先須要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在一年內,售出原有的樓盤,就可獲退回印花稅。

而一年是按新舊樓樓契的簽署日期計算,例如在今年 3 月 3 日簽署第二層樓的樓契,最遲需於明年3月2日前簽署樓契,賣出原有物業。

你可在簽署新居買賣協議的二年內,或在簽署出售舊單位樓契後的兩個月內,連同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你亦可以委託律師代為申請。


整體而言,先賣後買可套現足夠資金去買新一層樓,較適合資金有限人士;先買後賣則可讓新舊物業無縫交接,較適合資金充裕人士。各位換樓客應了解清楚兩者的利弊,同時應盡早物色心儀單位,立即到千居尋找筍盤。如想出售樓盤,亦可透過千居放盤


【入市趁早】即睇今期千居精選筍盤 →



常見問題

換樓業主售樓後可否要求「售後租回」?

這樣做會令買家承受較大風險,因「售後租回」意味著是出租物業,而現時出租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為7成。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業主專區 | 2026 年 8 月 7 日

【辨別大廈組織】業主委員會VS法團|業委僅無牙老虎?

有民眾並不了解業主委員會 (業委會) 的能力,誤以為事無大小的起居問題均可尋求該會協助,亦有人混淆了業委會與業主立案法團的職責。到底業委會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對住戶有甚麼幫助?千居帶你揭開神秘面紗。 立即跳往:業委會VS業主立案法團|成立業委會原因|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常見問題 業委會 VS 業主立案法團 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由業主組成,僅為諮詢性質,主要協助加強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溝通,代表一眾業主向物管反映意見。 業委會並無法人身份(Legal entity),該會只能代表全體業主就大廈管理提供意見,卻不具法律效力,是一隻「紙老虎」。 如遇有重大問題,譬如有住戶拖欠管理費、作出違反大廈公契的行為,甚至對管理公司的行政管理存疑,業委會亦無權要求「睇數簿」或插手物管的營運,不能代表業主入稟進行訴訟,業主們只能以個人身份提告。 假使鄰居之間出現摩擦,業委會亦只能以中間人的角色作出口頭勸喻,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如向政府部門投訴,還是要物管的協助。 相反,業主立案法團則具法人地位,是真正的「有牙老虎」。業主可透過參與法團業主大會,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建議,如獲投票支持,法團代表的行動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監察物管的運作,需要時可要求查數,甚至辭退管理公司。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時,必須同時委任管理委員會 (管委會)。管委會涵蓋業委會所有職權,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如大廈已成立法團和委出管委會,管委會則作為業委會。 換句話說,有業委會的大廈不一定有法團,但有法團的大廈必有業委會。 成立業委會原因 既然業主立案法團權力較大,何以依然有大廈屋苑僅得業委會,而不成立法團呢?原因普遍有三。 1. 無業主願意出任法團 法團位高權重,卻是無支薪工作,經常要為住戶處理起居瑣事,吃力不討好,易困身於紛議之中,招惹住戶不滿。倘若大型屋苑,或總有人願意肩負責任;但若是單幢樓,住戶人數不多,便難以覓得人選。 2. 舊業主認知不足 業主立案法團的概念於 80 年代由民政事務處推行,當時的資訊不似今日發達,業主對法團的認識較淺薄。 時移世易,今天只要上網搜尋便可找到相關資料,政府亦定期於各區舉辦講座,教育業主法團的重要性,故普遍較新屋苑有法團。 3. 易牽涉利益衝突 法團手握重權,對大廈財務上的決定有相當的影響力,容易陷入利益輸送之疑。時有聽聞法團涉及圍標醜聞,與維修工程的投標者互相串通,出賣業主的利益,要業主硬食天價維修。因此,有業主寧願信任物管公司,由物管處理一切事務,都不願賦權於法團。 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運作細則、職責和權力均須根據及按照公契指引。 有別於法團,因業委會純粹是諮詢性質,成立業委會不必到民政事務處作法定聲明,亦毋須到土地註冊處申請註冊為法團。 業委會能加強業主與物管公司之間溝通,提升屋苑管理成效,提供更有利的條件吸引租客。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

樓宇按揭 | 2026 年 8 月 12 日

「安老按揭」懶人包:申請資格+按揭成數+如何領年金|終身免還款!退休必讀

安老按揭打正「終身免還款」旗號,實際操作又是如何?千居整理「安老按揭」懶人包,教你申請資格、按揭成數、年期、年金金額及發放形式,一齊看看計劃有何亮點! 立即跳往:安老按揭=逆按揭|安老按揭申請資格|安老按揭可獲年金價值|安老按揭利率|如何領取貸款額|安老按揭涉及費用|安老按揭冷靜期|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安老按揭=逆按揭 安老按揭又稱為「逆按揭」,是其中一種按揭服務。安老按揭與其他樓宇按揭最大分別,在於前者是抵押已供滿物業借錢,即有了物業後才借貸,故稱為「逆按揭」;後者則是抵押未供物業借錢,即有了貸款才買樓。 安老按揭對象只限長者,老人家可以藉安老按揭,抵押名下部分或全部住宅物業,向銀行借錢安老,最後可選擇不還錢。 安老按揭由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HKMC)營運,同一間公司亦有提供敘造高成數按揭所須的按揭保險計劃。但借出貸款的依然是銀行,業主可以直接向銀行申請。 【輕鬆上車】搜尋 600 萬內最新樓盤 → 安老按揭申請資格 安老按揭不似一般按揭,並非個個業主可以申請,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55 歲或以上 適用於私樓及已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未補地價資助房屋業主須為 60 歲或以上。 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可以是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不用住滿 7 年,只要有身份證便可。 借款人名下物業 住宅物業需要借款人以個人名義持有。如果聯名物業,最多可與另外 2 人共同持有,而 3 位業主都要成為共同借款人。 樓齡 50 年或以下 樓齡超過 50 年亦可以申請,但銀行將按個別情況及驗樓報告作考慮。 買入未滿一年或未退休,物業不可出租 如持有物業未達 1 年,物業只可以自住或供親友居住,不接受出租;但如果持有達 1 年或以上的私樓,而所有借款人已退休,或需接受醫療護理服務而遷出物業,可申請將物業出租。 村屋須為無任何轉售限制 有轉售限制的村屋不得申請,但如果是未補地價資助房屋,即使有轉售限制,照可申請。 最高可獲年金價值 安老按揭計算年金價值的方法,可參考下表: 物業估值 最高可獲年金價值 $800 萬元或以下 100% 物業估值 $800 萬以上 估值首 $800萬,可獲取 100%估值;剩餘估值以50%估值計算,上限$2,500萬 … Continue reading "【樓換樓】先賣後買vs先買後賣、按揭影響、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12 日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條例簡介 、法團爭議 、政府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的作用,就是界定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賦予法團權利與義務,並且清楚劃分法團與業主之間的關係,避免爭議。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管理物業大大小小的事宜,並不能忽視其重要性,更不能放任法團處理所有事務,以免出現不公、甚至濫用公家資源的情況出現。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將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整合,讓你更清楚了解法團的作用。 立即跳往: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法團爭議|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44章)而制定,提供業主一個法律依據,能夠放心依靠法團管理大廈,並且平衡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與職責,方便物業的日常運作。 法團成立背景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才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法團的成立就是為了提供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組織,組織大廈內的大小事宜。 管理委員會委任程序 業主立案法團需要委任一個管理委員會,條例已訂明條文制定管委會的權與責,並且提供指引監督委員會會議,以及指示管委會的職位更換替補。條例已訂明管委會的人數規定,日後若想更改委員人數,只可以透過法團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才能更改。 同時,條文亦提出對管委會的保障,假如管委會能夠誠實履行職責,則無須為法團的整體錯失,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團業主大會 業主立案法團必需定期舉行法團大會,管委會在法團註冊成立起15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次業主周年大會,其後每次大會後的12-15個月內,需舉行下一個業主周年大會。 由於大廈的保養和維修需要定期進行採購,法團需要依從條例的指引進行採購或招標,以示公正。 除了監管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亦載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和權利,即使有法團的幫助,也不代表業主可以完全置大廈事宜不顧,業主有責任主動關心法團工作,而物業管理公司也需要根據條例的指引,協助大廈打理一切事務。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履行職責任務,隨時可以被強制命令以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大廈。 法團爭議 雖然早已有《建築物條例》的監管,但是業主立案法團的存在多年來也引起不少社會爭議及輿論,尤其當法團需要徵收管理費時,更容易惹業主不滿。 龍門居 以2019年龍門居增加管理費一事為例,當時龍門居的業主立案法團宣佈各單位管理費上調12%,居民因為心感不滿而於屋苑附近聚集抗議。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1 1A條),只有當管理費新增幅度超過50%,法團才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但是,龍門居事件中的增幅不足50%,所以並不受條例規範。 在以上情況中,居民若想改變決議,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否決新增管理費,甚至向土地審裁署訴求裁決,或者直接集合20%的業主支持,解散管理委員會。 雖然妥善管理大廈是管理委員會的義務,但是居民也要提醒自己,參與法團的決策工作也是自己應該履行的責任,需要多加上心。 彩明苑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一些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委任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屋苑事務,當中許多事務可能牽涉金錢交涉,存在被第三者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屋苑存款之風險。所以即使已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仍然要多加監督,切勿掉以輕心,被物業管理公司肆意妄為。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業主支援 除了《建築物條例》的保障,民政事務署也會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以下支援: 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民政事務署設有專責部門,協助大廈成立法團並提供相關資料,此外,若業主和法團在決策期間出現分歧,可以聯絡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小組提供以下服務: 業主立案法團扮演物業管理的重要角色,負責處理物業大小事務,所以業主切記要多參與法團活動,若想參考更多樓盤選擇,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