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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換樓】先賣後買vs先買後賣、按揭影響、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7 日

自 2023 年 7 月起放寬自用人士最高按揭成數後,$1,500 萬以下的樓,經按揭保險計劃下最高借 8 成,很多業主有意樓換樓,一嚐細屋搬大屋滋味。當中值得考慮的是換樓方式,到底「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哪一個比較著數?對於申請按揭、繳付印花稅等問題,又是否有影響?千居整合了樓換樓須知,行動前記得先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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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其他換樓考慮因素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買家印花稅 (Buyer Stamp Duty, BSD)、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 SSD)、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New Residential Stamp Duty, NRSD) 即日起全面撤銷。 (2024年2月28日)
  • 額外印花稅(SSD)禁售期由 3 年縮短至 2 年。(2023年10月)
  • 新住宅從價印花稅(NRSD) 稅率,將由 15% 減半至 7.5%。(2023年10月)

先賣後買 V.S.先買後賣

先賣後買,是指換樓人士先出售物業,在完成手續後才買新樓。至於先買後賣,則指換樓人士買入新一層樓後才出售原有物業。

先賣後買

優點:

若果原有單位以高於購入價售出,差額除了可用作支付新樓首期,以至裝修及雜費等。再者,在辣招稅實施期間,換樓客若在購買第二層樓時,手上未持有其他住宅物業,即可獲豁免繳交 7.5% 辣稅,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繳付較低的從價印花稅。另外,相比先買後賣,這方式免除申請退稅手續。

值得留意,上述提到的「7.5% 辣稅」,亦即新住宅從價印花稅,此項辣招已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撤銷,意味著任何買家(包括第二層樓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最高為樓價之 4.25%)。

缺點

賣樓後,換樓客未必能即時入住新樓盤,換樓期可能需要租樓,或暫與家人、朋友同住。此外,亦需要尋找地方安置舊屋傢俬。

潛在風險

如果在簽訂買賣協議後,買家悔約並取消交易,則會影響換樓客手持現金流。更嚴重的是,會令換樓客未能支付換樓所需的首期。如果當時已簽訂新物業的買賣協議,更可能要撻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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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後賣

優點:

免除額外需租樓的問題,先買後賣可無縫交接,換樓客毋須面對賣樓後沒居所的問題,可直接將傢俬搬遷至新居,並有充足時間裝修。

缺點

換樓客在購買新樓時,需支付買樓開支如經紀佣金、律師費、裝修費等等,相比起「先賣後買」,需預留更多資金。然而,若購入新樓後一年內賣掉原有物業,可申請退減部分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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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換樓考慮因素

樓市走勢

無論以哪種方式換樓,也不能忽視樓市走勢。例如樓市走勢穩步上揚,先買後賣,較大機會賺錢。反之,若樓價下跌,應該找時機賣出原有單位,待樓價進一步下跌再入市。想知道同類型屋苑最新放盤價及成交價,可到千居查閱。

聯名或分名置業

於樓市需求管理措施生效期間 (2010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2 月 ),不少聯名業主會透過「甩名」方式,使另一半重新享有首置身份,買第二層物業時,便可避開7.5% 印花稅。分名各持有新舊物業,即使其中一人有按揭在身,也不會影響另一人申請新按揭的按揭成數或入息供款比例。

然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撒辣,意味著任何買家,只需按第 2 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換言之,現時無論是否首置人士,都不用繳交辣稅,「甩名慳稅」的意義走入歷史。



樓換樓對按揭的影響

在最新放寬的按揭成數下,經按保計劃借高成數按揭,$1,000 萬或以下樓盤,可借高達 9 成;$1,500 萬或以下,可借最高 8 成,按保公司亦會視乎情況,調整最終獲批成數,例如考慮物業類型、申請人入息等等。

特別要注意,以先買後賣形式換樓,換樓客買新樓申請按揭時,原有物業的舊按揭,亦可能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

如果手頭上資金不足,可考慮部份銀行提供的「過渡性貸款」計劃,作為新物業首期,而該筆貸款的供款,並不會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內。除了申請貸款,亦可與新單位的賣家商量,延後成交期,並盡快出售現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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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換樓印花稅及退稅安排

印花稅

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撤辣前,使用先買後賣的方式,須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另一方面, 如果換樓客賣出原有物業,持有期少於 2 年,則需繳交額外印花稅。須繳納的稅率按物業持有期而定,稅率約為 10-20% 不等。

退稅安排

在樓市撤辣前,若買家在一年內完成「樓換樓」,即購買新樓盤後一年內,售出持有的唯一住宅物業,可獲退回多繳的稅款。換言之,買家仍然先須要繳付 7.5% 稅率的印花稅,在一年內,售出原有的樓盤,就可獲退回印花稅。

而一年是按新舊樓樓契的簽署日期計算,例如在今年 3 月 3 日簽署第二層樓的樓契,最遲需於明年3月2日前簽署樓契,賣出原有物業。

你可在簽署新居買賣協議的二年內,或在簽署出售舊單位樓契後的兩個月內,連同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你亦可以委託律師代為申請。


整體而言,先賣後買可套現足夠資金去買新一層樓,較適合資金有限人士;先買後賣則可讓新舊物業無縫交接,較適合資金充裕人士。各位換樓客應了解清楚兩者的利弊,同時應盡早物色心儀單位,立即到千居尋找筍盤。如想出售樓盤,亦可透過千居放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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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換樓業主售樓後可否要求「售後租回」?

這樣做會令買家承受較大風險,因「售後租回」意味著是出租物業,而現時出租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為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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