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放租按揭】按揭成數分別、壓力測試、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5 日

許多人都想買樓收租,作為自己的被動收入來源,但是卻不知道放租按揭又是一件麻煩事。業主的確能夠獲得穩定租金回報,但出租物業申請按揭,比起自住物業申請按揭,絕不是一件易事。今日千居就準備了各種買樓放租的按揭注意事項,和你一一分享,避免誤踩地雷!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延伸閱讀:新手買樓懶人包

【買樓流程與開支

買新盤程序買二手樓程序首期計算印花稅計算按揭教學 律師費須知 | 管理費

【入伙準備與家居佈置

驗樓清單搬屋收費入伙儀式 家居保險室內設計裝修工程

【搵樓攻略】

新盤一覽十大屋苑 | 校網搵樓 | 新居屋 白居二 綠置居


立即跳往:按揭成數分別高成數按揭租金計入壓力測試第二間物業申請出租按揭申報自住VS出租用途?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金管局即日起暫停壓力測試要求。 (2024年2月28日)
  • 所有住宅物業,不論樓價、無論自用或非自用,按揭成數上限一律調整至7成。(2024年10月)

1. 按揭成數分別

截止2025年7月,所有住宅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統一為70%(根據2024年10月公佈的《施政報告》),此政策亦適用於首置、非首置和出租物業,變相降低了買樓放租的門檻。業主需留意借款人的最終借貸額將依據物業的估值及其收入證明(如租約)來確定。

然而,在這份《施政報告》出台前,放租按揭的成數,與自住單位申請按揭的成數有所不同。根據金管局當時規定,樓價3,000萬元以下的單位,如果將單位申報為自住用途,按揭成數可高達 7 成;但如果單位申報為出租用途,按揭成數最高只有 6 成。另外,如果單位樓價為 3,600 萬元以上,無論自住還是出租用途,按揭最高都只有 6 成。



2. 高成數按揭

業主要小心,若果購買物業為出租用途,是無法申請高成數按揭的。按揭保險公司列明,申請高成數按揭(即7成以上至9成)的單位,必需要以自住為目的。換言之,由於無法申請按保,出租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最高只到7成。



3. 租金計入壓力測試

金管局已於2024年2月28日暫停壓力測試,惟仍有供款與入息比率要求,所有物業上限劃一為5成。

在政府宣佈暫停壓測前,業主可以將物業租金計算入申請按揭時的壓力測試。如果單位已經出租有租客,銀行會將租金打7折作為申請人收入,當然,申請人需要提供租約等文件證明。

如果單位尚未出租、未有租客,銀行將會根據物業租金估價作為基準,再打6折,計算出一個「擬租金收入」,作為申請人壓力測試的擬定收入。


【最新優惠】立即查詢網上放盤 →



4. 第二間物業申請出租按揭

許多人都會入手第一個單位,用來自住,再入手第二層樓作出租用途,算是一種比較穩定的投資。現時,無論多重按揭、新物業、非首置,任何樓價的住宅單位,全部最高可借7成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則一律為5成,全數與首置看齊。千居以下亦提供按揭放寬前的「第二層樓按揭成數表」,僅供參考:

在2024年10月按揭放寬前,業主必需留意,如果其本身第一層物業尚未供滿,而入手第二層物業作為出租用途,無論是任何價位,最高的按揭成數亦只有4成。視乎樓價不同及用途,按揭成數亦有所不同,詳情參考以下表格。

自住單位有租客出租單位未有租客出租單位第二層物業出租
(第一層物業未供滿)
最高按揭成數
($3,000萬以下)
7成6成6成5成
最高按揭成數
($3,000萬以上)
6-7成 (貸款額上限 $2,100萬元)6成6成5成
供款與入息比例5成4成4成4成
註:2024年《施政報告》出台後,任何樓價及用途的物業皆可借最多7成按揭,以上表格僅供參考

無論申請幾成按揭貸款,申請人都要參照供款與入息比例要求,考慮清楚自己的借還能力,不要做任何讓自己後悔的決定,導致買樓後才發現供得吃力。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5. 申報自住VS出租用途?

看完以上的幾項注意事項,可能大家會有疑問,如果現在新入手物業,究竟申請按揭時應該申報自住還是出租用途呢?

如果你買入物業時已連同租約一併買入,就一定要申報為放租用途。由於申報為自住,可申請最高7成按揭,如果加上按揭保險,更可以申請高達9成按揭;但若申報為放租,就只有最高7成,所以決定應取決於首期。如果業主有足夠首期,可以報放租用途,如果沒有足夠首期,可以先申報為自住,以按保計劃申請較高成數的按揭貸款,到日後有錢便可以取消按保,補回按揭差價,降低按揭成數,到時再將單位改成出租用途。

先自住後出租做法

如果本身物業申請了高成數按揭,按保公司已列明,單位必須作自住用途。因此,若想改為出租用途,業主首先要甩走按揭保險,到銀行辦理調低按揭到 7 成或以下,並且補回差價。如果物業大幅升值,按揭餘額已經跌至低於 7 成或以下,銀行可直接幫申請人甩保,並無需補差價。

物業出租沒有通報後果

曾經有一單案件,一名業主涉嫌虛報物業為自住用途,並向銀行及按揭證券公司申請八成的高成數按揭,然後再私下出租單位。最後業主被廉政公署起訴,騙取銀行貸款 490 萬元。由於業主申請的是高成數按揭,按揭證券公司每年會抽樣調查,要求借款人提供自住證明,如水、電、媒單,但是如果借款人明明已經搬離單位並出租,卻謊稱繼續自住,則有機會干犯詐騙罪。

另外,如果業主申請高成數按揭時,的確目的是為了自住,但一段時間後轉為出租用途,並沒有通知銀行辦理甩保手續,已經屬於違約行為,一旦被銀行發現,就會被追收貸款。

千居最後提提大家,如果收到按證公司的抽樣調查信件,最緊要如實作答。如果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回覆,可能會被採取追收貸款行動,但也會給予借款人時間,讓借款人前往銀行申請將按揭調低成數至 7 成或以下。如果借款人直接坦誠單位出租,通常也是被追收貸款,補差價至五成按揭,亦有機會根據情況酌情處理。雖然被追收貸款也有機會被徵收罰款,但是總比干犯詐騙罪要好,切勿因一時之貪以身試法。


買樓出租申請按揭的確有許多大大小小的注意事項,弄清楚後就可以放心,挑選好合適樓盤再向銀行申請按揭,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新盤項目】搜尋最人氣新盤 →



常見問題

為出租物業申請按揭需要驗樓嗎?

一般視乎物業種類,通常村屋或唐樓較有機會需要驗樓,即使已經有租客入住,銀行可能還是會視察物業周邊環境。

出租物業的按揭利率會貴過自住物業嗎?

如果買家在一開頭申請按揭時,便申報物業作為出租用途,按揭利率與一般自住物業一樣。

自住轉為出租用途,需要取得銀行同意書?

若把自住物業轉為出租用途,需要向銀行申請同意書,並支付手續費,個別銀行可能會加息。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地產資訊 | 2026 年 6 月 15 日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條例簡介 、法團爭議 、政府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的作用,就是界定業主立案法團的角色,賦予法團權利與義務,並且清楚劃分法團與業主之間的關係,避免爭議。業主立案法團負責管理物業大大小小的事宜,並不能忽視其重要性,更不能放任法團處理所有事務,以免出現不公、甚至濫用公家資源的情況出現。千居準備了以下文章,將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整合,讓你更清楚了解法團的作用。 立即跳往:業主立案法團條例|法團爭議|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常見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條例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44章)而制定,提供業主一個法律依據,能夠放心依靠法團管理大廈,並且平衡業主立案法團的權力與職責,方便物業的日常運作。 法團成立背景 私人屋苑的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共部分,所以大家需要一同負擔管理及維修責任,而這些工作必須有機制的監管,才能有效率地商討並執行。法團的成立就是為了提供一個具法律效力的組織,組織大廈內的大小事宜。 管理委員會委任程序 業主立案法團需要委任一個管理委員會,條例已訂明條文制定管委會的權與責,並且提供指引監督委員會會議,以及指示管委會的職位更換替補。條例已訂明管委會的人數規定,日後若想更改委員人數,只可以透過法團業主大會通過決議,才能更改。 同時,條文亦提出對管委會的保障,假如管委會能夠誠實履行職責,則無須為法團的整體錯失,承擔個人法律責任。 法團業主大會 業主立案法團必需定期舉行法團大會,管委會在法團註冊成立起15個月內,必須召開第一次業主周年大會,其後每次大會後的12-15個月內,需舉行下一個業主周年大會。 由於大廈的保養和維修需要定期進行採購,法團需要依從條例的指引進行採購或招標,以示公正。 除了監管業主立案法團,條例亦載明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和權利,即使有法團的幫助,也不代表業主可以完全置大廈事宜不顧,業主有責任主動關心法團工作,而物業管理公司也需要根據條例的指引,協助大廈打理一切事務。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履行職責任務,隨時可以被強制命令以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大廈。 法團爭議 雖然早已有《建築物條例》的監管,但是業主立案法團的存在多年來也引起不少社會爭議及輿論,尤其當法團需要徵收管理費時,更容易惹業主不滿。 龍門居 以2019年龍門居增加管理費一事為例,當時龍門居的業主立案法團宣佈各單位管理費上調12%,居民因為心感不滿而於屋苑附近聚集抗議。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1 1A條),只有當管理費新增幅度超過50%,法團才需要召開業主大會通過決議。但是,龍門居事件中的增幅不足50%,所以並不受條例規範。 在以上情況中,居民若想改變決議,需要召開業主大會否決新增管理費,甚至向土地審裁署訴求裁決,或者直接集合20%的業主支持,解散管理委員會。 雖然妥善管理大廈是管理委員會的義務,但是居民也要提醒自己,參與法團的決策工作也是自己應該履行的責任,需要多加上心。 彩明苑 2021年,將軍澳彩明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經理多番偽造或更改銀行戶口結單,盜取屋苑逾千萬元,干犯欺詐罪。 一些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可能會委任第三方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屋苑事務,當中許多事務可能牽涉金錢交涉,存在被第三者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屋苑存款之風險。所以即使已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仍然要多加監督,切勿掉以輕心,被物業管理公司肆意妄為。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業主支援 除了《建築物條例》的保障,民政事務署也會向私人物業業主提供以下支援: 業主立案法團支援 民政事務署設有專責部門,協助大廈成立法團並提供相關資料,此外,若業主和法團在決策期間出現分歧,可以聯絡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小組提供以下服務: 業主立案法團扮演物業管理的重要角色,負責處理物業大小事務,所以業主切記要多參與法團活動,若想參考更多樓盤選擇,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7 日

【差餉查詢】應課差餉租值 、 賬目資料、常見問題

無論你是業主、準買家、還是租客,你都有機會遇上要繳交差餉的一天,但是你知道如何查詢差餉嗎?對於準買家而言,你必需了解清楚物業的差餉賬目,知道前任業主是否有未清欠的差餉餘額,否則入手後可能變成你要負擔這筆數目。差餉款項未必是大數目,但是長遠而言也是一筆固定支出,所以千居就準備了以下文章,為你講解整個查詢差餉流程。 立即跳往:查詢應課差餉租值|查詢差餉賬目資料|常見問題 查詢應課差餉租值 物業的應付差餉,是由政府每年公佈的應課差餉租值計算而來,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出租時收到的年租,徵收差餉的金額由應課差餉租值的5%起。政府現已實行「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因應住宅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差餉徴收率將逐步提高: 如果你是一名買家,想知道準備入手的物業需要繳付多少差餉,你可以查詢應課差餉租值,然後從中得知物業大概的應付差餉。 應課差餉租值名冊 你可以到差餉物業估價署網站,查閱向大眾公開的應課差餉租值名冊,流程如下: 查詢差餉賬目資料 指定賬目 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供免費服務,讓你可以查詢指定賬目的結欠,方便你繳款,流程如下: 這項服務適用於只需繳付一間物業差餉的業主或租客,或者你是已經落訂的準業主,想查詢上手業主是否有結欠未還清的差餉,就可以使用此服務了解更多。 所有賬目 另外,差餉物業估價署也提供收費服務,讓你可以查詢物業所有賬目的結欠,因為同一物業在不同時段可能有不同的賬目結欠,每項物業記錄的查詢費用為20元,流程如下: 此項服務適用於準備轉讓物業的業主,整理好物業不同時期的差餉結欠,免得留有未繳清的數目。 差餉查詢服務是為了提供大眾便利性,方便公眾履行公民責任,準時交稅。買樓前記得要查閱清楚物業的差餉賬目結餘,讓上手業主結清才接手物業,如果對更多樓盤資訊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一文看清】地租、地稅與差餉分別

買樓除了計算置業開支,入伙後費用也不可忽視,如差餉、地租、地稅、管理費等等。對於新手業主,都能預備好每月的供樓開支和管理費,卻很多時候計漏了地租、地稅與差餉。到底這些費用有何分別?何時繳付?繳付給誰?繳付多少?千居一次過告訴您三者區別。 立即跳往:差餉  |  地租  | 地稅  |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 2047大限 | 常見問題 差餉 差餉,字面上即「差人」的糧餉,已今天去理解這個意思,或許不合時宜,但若追溯至英治時代,這一項向政府繳納的稅,確是用作維持香港警隊開支。 時至今天,差餉是對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用於支付公共服務開支,如公共照明系統、食水供應等等,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例如一些新界建築物。 地租 要了解地租,首先要明白,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均由政府擁有,政府就某地批出地契(即租契)給發展商,以確認為該土地的承租人,但非真正擁有人。 簡單而言,承租人須向政府繳付地租,以換取在地契文件所指明年期內,可佔用土地的權利。順理成章,各單位業主從發展商購入物業,地租轉由各業主支付。但因牽涉歷史問題,部分由新界原居民擁有的丁屋或祖堂地,可獲豁免地租。 新地租的出現 回歸前的香港,經歷多屆殖民地政府管治,出現了不同租期的地契,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便釐清了香港回歸後的土地契約問題,以下兩類土地契約,需要繳交新地租: 地稅 至於地稅,其實概念上與徵收地租相同,一般而言,業主繳交地稅,便不用繳交地租,反之亦然。 由於早期香港受到「割讓」與「租借」等形式佔據,不同區域的地契年期有別,因此只有部分地區物業,需要支付地稅。 自19世紀中葉,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3條條約,其中《南京條約》 及《北京條約》 分別以「永久割讓」方式佔據了香港島,以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後再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及多個島嶼租給英國。 一般來說,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及港島區,及於1985年5月27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需繳交地稅。但當中也有例外,例如位於港島區的薄扶林花園,地契於2005年續期後,需要繳交地租。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雖然差餉與地租的定義不同,但都是每個季度向業主收取的,金額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租值),乘以一個百分比計算;至於地稅,通常一年收取2次,視乎地稅金額及物業位置而定。 政府於《2022 / 23 財政預算案》提出差餉制度改革, 建議引入累進制差餉,按應課差餉租值,分設三個徵收類別(5%、8%、12%),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措施如下: 差餉租值 累進稅率 首550,000元 5% 其後250,000元 8% 超出800,000元 12% 值得留意,差餉與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地稅則是由地政總署徵收;如不繳交地租或地稅,可被視作違反契諾,政府或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2047大限 上文提過,已獲批續租權的地契,租期都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於是坊間有所謂的「2047大限」。部分人士擔心買樓後,所屬地契會否自動續期,會否需要補地價,更甚者,由政府直接收回土地。 這個問題何去何從,暫時未有太多著墨,但的而且確,中國內地的土地設有使用權期限,過了限期的物業,有需要補地價。現時,香港只有「千年契」物業 (已批999年地契) ,未必需要面對大限問題,例如太古城、香港仔中心、碧瑤灣、賽西湖大廈等等。 另外,2047大限亦影響到銀行按揭,因自2017年起批出的30年按揭,已觸及2047年。金管局曾為此作出回應,指政府有權批出2047年後的續期地契,呼籲銀行不用調整按揭政策。 遙遠的問題不容易看清,但眼前的上車置業問題,卻需要花時間處理,即上千居搜尋全港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