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7 日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早見於2018年施政報告,到2020年5月接受土地業權人申請,這項土地政策至今進展如何?當中關乎哪些人、哪些內容、哪些階段?下文逐點說明。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計劃要點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所需審批時間相關限制計劃進展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公布住宅售價統計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售價指數為 301.4 點,按月升0.53%;租金指數則報201.1點,按月升0.3%。(2026年 3 月)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目的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Land Sharing Pilot Scheme) 是一項應付短中期土地供應的政策,政府期望透過一個公平、高透明度的機制,釋出農地發展潛力,與業權人共同發展私人擁有土地,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



計劃要點

政府方面

  • 提高私人土地的地積比,增加樓宇可建造面積;
  • 提供基礎建設給日後居民生活。

土地業權人方面

  • 提供不少於50 000平方米的住宅樓面面積,以及最少1 000個額外房屋單位;
  • 最少7成面積交還政府發展公營或首置房屋,餘下3成可興建單位出售。

【白居二】搜尋最新居屋盤 →



不適用於計劃的私人土地

  • 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
  • 指定生態敏感地帶,如自然保育區、海岸保護區、濕地保護區等;
  • 加強保育地點,如拉姆薩爾濕地、沙羅洞、烏蛟騰、河上鄉、鳳園、鹿頸等。


所需審批時間 

第一階段

審核 – 3個月

第二階段

建議/給予支持及原則上同意 – 3個月

第三階段

法定/土地行政程序 約30至42個月。


更多詳情可參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及申請指引



計劃限制

時間

計劃原定期限為3年,截止申請日期為 2023 年 5 月 5 日,後宣布延長一年,至2024年5月5日

面積

獲批私人土地面積上限為 150 公頃


【租屋必看】搜尋 18 區租盤 →



計劃進展

計劃於 2020 年 5 月接受申請,但要等到 2021 年 7 月,才接獲第一宗申請,南豐計劃釋出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用地,預計可提供約 1,600 多伙。

及後於 2021 年 8 月,新地元朗濠洲路用地,預計提供 4,000 多伙;至於恒基聯同會德豐釋出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用地,可提供約 12,100 多伙。

至申請期結束時,政府收穫7宗申請,共可提供逾32,000伙單位,涉及土地面積共約43公頃。申請均獲政府原則性同意,待進行技術性評估等研究後,逐步展開法定改劃程序。


雖然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有初步進展,但要把鄉郊農地,轉化為適合居住的社區,或需更長時間處理,如有置業需要,即上千居一覽全港各區筍盤


【本週推介】搜尋全港最新上車盤 →



常見問題

由農地改劃為住宅用途,需要補地價嗎?

無論改劃為私人住宅或商業發展,均須補地價,但可扣減用於基建、社區配套 、地盤平整的工程費用 。

哪一個本港地產商持有最多新界農地?

恆地擁有最多的農地儲備,主要集中於元朗、洪水橋、古洞、粉嶺及大埔一帶,但計劃不適用於新市鎮 (例如古洞北、粉嶺北等)。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18 日

【新盤巡禮】2026年新盤一覽 | 不斷更新

千居為你盤點全港各區新盤,即比較2024至2025年度最適合自己的新盤單位,了解所提供的實用面積及預計入伙日期,為入市作好準備! 近期更新 項目名稱 地區 發展商 實用面積(平方呎) 預計關鍵日期 尚岸 屯門 尚嘉控股 1,089至6,288 現樓 Beacon Peak 1期 畢架山 世茂集團 712至3,165 現樓 黃金海灣2期 珀岸 屯門 旭日國際 269至1,329 2025年11月25日 日出康城12C期Grand Seasons 康城 會德豐地產港鐵 283至716 2026年2月28日 皇都 北角 新世界 306至1,522 2026年12月31日 恒苑 長洲 9位何姓人士 625至783 現樓 傲華 筲箕灣 協成行 190至737 2025年5月31日 維港・雙鑽 啟德 中國海外 244至1,770 2025年5月31日 滙都2期 滙都II 洪水橋 泛海集團 … Continue reading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25 日

套丁違法無人管制?如何剝奪市民利益?

丁權合法,套丁違法。套丁早已是老生常談的丁屋爭議,大家都知道套丁問題的存在,也知道行為違法,卻無可奈何。新界原居民擁有丁權,本來是一項額外的特惠權利,但是套丁的情況頻頻發生,使得原本丁權設立的意義變質。究竟什麼是套丁?套丁的問題如何影響全港市民的利益?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帶你一探套丁問題的嚴重性。 立即跳往: 何謂套丁 | 套丁如何違法? | 套丁如何剝奪市民利益 | 建議解決方案 |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何謂套丁 「套丁」是指,許多擁有建屋「丁權」、但無地可建的新界原居民男丁,將自己的建屋丁權出售予有地、但無建屋權的地產發展商。表面上,地產商以低價將地賣給這些原居民,然後男丁便可以申請興建丁屋。但實際上,該丁屋是由地產商持有,並由地產商出售牟利,被地產商收買的男丁,可以收取大約十多萬到數十萬港元不等的「套丁費」。 地產商私下向原居民購買丁權,導致新界大量鄉村式發展用地,被囤積為建丁屋,然後被轉售牟利。 套丁如何違法? 申請興建丁屋的條例,本身就要求丁權擁有人需要作出法定聲明,證明自己的申請並沒有與他人達成出售丁權的協議,或具有該意圖。因此,套丁的行為已違反聲明。 套丁如何剝奪市民利益 飛丁霸地 由於可以用作興建丁屋的許可鄉村範圍有限,所以擁有丁權的新界原居民,並不一定能夠在自己鄉村的範圍內得到興建丁屋的土地。但是,新界的鄉村多年來也沒有劃定的村界,於是有許多原居民都會向地政署申請,在鄰村、甚至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土地興建丁屋,亦即是「飛丁」。 飛丁導致丁屋的興建範圍不斷擴張,阻礙原有的土地發展。丁屋佔用的土地越多,可用作興建其他住宅的土地便越少,剝削了其他市民的權益。 丁權牟利 丁權本來已經是一項對新界原居民的特惠政策,目的是希望改善原居民的居住環境,為他們提供基本的住屋需求。套丁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基本的住屋需求,丁權淪為了原居民牟利的工具,對其他沒有丁權的市民造成不公。 套丁實例 2021年,廉政公署拘捕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連同其餘涉事人等二十四人,因為涉嫌套丁,而被懷疑涉及貪污詐騙。當中發展商負責人、丁屋申請人及中間人,全數都被拘捕,他們以數萬至數十萬向原居民收購丁權,用以發展水蕉新村,建成逾百棟丁屋作私人屋苑,並以九百萬至一千三百萬元市價出售,賺取超過十億元。 由於律師王光榮被捲入套丁案件,其創辦的王潘律師行亦受到波及,被大型銀行暫停採用,據悉包括匯豐、中銀、渣打、東亞、花旗及工銀亞洲。 發展局之後回應指,事件中私人地段的買賣和分割屬於私人協議,當局不能干預,即是對於套丁行為,政府沒權干預。由於政府一直站在一個沒有資格干預的立場,套丁問題便多年未得解決。 2024年,亦有一名原居民因涉嫌在西貢套丁而被廉署起訴,此案例中擁有丁權的男丁原定於項目落成後可獲得頂層單位業權,以此將丁權出售予發展商,牟取暴利。 建議解決方案 本土研究社是一個非牟利組織,主要是一班關注香港發展的朋友成立的實驗平台。該社曾於2020年就套丁問題進行一份研究報告,並提出了以下建議措施: 除了本土研究社的調查建議,許多人也提出,要杜絕套丁問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將買賣丁權的罪行刑事化,面對隨時被刑事檢控的責任,才能達到顯著的阻嚇效果,杜絕濫用丁屋的情況繼續頻頻發生。 作為香港市民,我們都有責任關心香港的土地用途規劃,所以對於套丁問題,必需多加了解。如過想知道更多樓盤資訊,即上千居搜尋各區樓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8 月 5 日

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 Continue reading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3分鐘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