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即放盤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樓契副本】補領程序、遺失後果、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11 日

樓契副本是遺失樓契後補領的文件,物業市場上不時出現無契樓或半契樓,都是因為樓契的缺失而造成,而樓契背後牽涉的業權問題亦相當複雜。如果你並不知道樓契的重要性,千居在以下文章將會詳述,樓契副本的補領程序,告訴你遺失樓契究竟有多嚴重,以及提醒業主和買家關於樓契的注意事項。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 及 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延伸閱讀:新手買樓懶人包

【買樓流程與開支】

買新盤程序 |買二手樓程序|首期計算| 印花稅計算|按揭教學| 律師費須知 | 管理費

【入伙準備與家居佈置】

驗樓清單|搬屋收費| 入伙儀式 | 家居保險 |室內設計|裝修工程

【搵樓攻略】

新盤一覽|十大屋苑 | 校網搵樓 | 新居屋 | 白居二 | 綠置居


立即跳往:樓契|樓契副本|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樓契

「樓契」是顯示物業由原業主,轉移業權至新業主的文件,律師會負責將買賣雙方的協議轉換成契約,簽署「轉名契」後,新買家便成為了具法律效力的物業持有人。

由於《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規定,簽定買賣合約,只代表買家擁有買入單位的權利,並不可以作為證明物業轉讓的證據,必須訂立樓契以作證明。


【最新優惠】立即查詢網上放盤 →



樓契副本

萬一不幸遺失物業樓契,業主可以委託律師,申請樓契核證副本,俗稱「影印契」。

補領手續

如要補領樓契,必須透過律師的協助,從田土廳取得核證副本。業主需要到律師樓宣誓,說明遺失樓契的過程。然後,再向土地註冊官,申請補領樓契的核實副本,成功申請取得的副本,具有與正本一樣的法律效力。

遺失後果

遺失樓契的影響可大可少,雖說可以補領副本,但是兩者並非可以完全取替。

物業貶值

樓契是物業交易中最重要的文件,樓契的角色就好像單位的「出世紙」和「身分證」,即使遺失後重新委託律師補領,物業仍然會被視為樓契不完整。一般情況,物業的樓契不完整,亦會被視為業權不完整,買家即使買入單位後,也無法得到正本證明自己的完整業權,因此就算有買家有興趣,通常都會大幅壓價,而業主為了放盤,也只可以接受。

買家可隨時終止合約

假設買賣雙方已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但業主其後才遺失樓契,或者才告知無法提供完整樓契,買家有權終止交易,並且取回已付訂金。買家亦有權向業主追討一切代理佣金、律師費、等待期間樓價上升造成的損失等等,除非業主能夠證明買家於簽約前已經得悉單位為無契樓,或擁有不完整的契約。

銀行拒批按揭

過往曾經有個案,騙徒假冒業主到律師樓宣誓,取得樓契副本後,再向銀行申請高達$1,000 萬按揭,取得貸款後立即潛逃,最後銀行因未能收到還款,繼而揭發事件。因此,現時銀行為避免損失,於審批樓宇按揭時,只會接受樓契正本。


【買樓必讀】立即搜尋全港優質放盤 →



注意事項

既然遺失樓契的影響不少,業主應該妥善保存樓契,以免造成損失。

保存樓契

綜合以上情況顯示,業主應儘量避免丟失樓契,妥善保管好其正本。以下幾個是常見保存樓契的方法:

  • 存於家中
  • 存於律師樓
  • 存於銀行保險箱
  • 存於銀行

無論存放於什麼地方,都可能有其風險,放在家裡容易忘記或損毀,放在律師樓也有可能發生意外,例如因人為過失導致樓契遺失。如果保險起見,想存在銀行保險箱,或者使用銀行的提存服務,又要承擔一筆額外費用保管樓契。

業主逝世

過往曾經有個案,女兒在父母去世後決定將父母的物業賣出,但是一直找不到單位的樓契,於是打算到律師樓宣誓補領樓契,卻獲律師告知,由於父母已過身,持有人無法宣誓,其繼承人也無法宣誓,所以無法申請補領樓契副本。最後單位便成為「無契樓」,劈價 200 萬才成功沽出。所以業主在生前,應該妥當處理好樓契的存放,以免逝後影響業權繼承。


身為業主,應該要妥善保管樓契,如果你是準買家,留意到業主沒有樓契正本,可能就要多加留心,小心被騙。如果你對更多樓盤資訊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本週推介】搜尋全港最新上車盤 →


樓契正本妥善保管

儲存易智能保險箱專為保存樓契而設,為擔心物業淪為「無契樓」的業主提供安心可靠的保管方案。智能保險箱設於 Storefriendly Tower 全幢自置物業內,配備 24 小時保安、三重門禁及全自動化智能存取系統,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樓契及重要文件保管服務。

想了解 Storefriendly 智能保險箱服務及申請安排,可按此瀏覽詳情。


常見問題

申請樓契副本需時長嗎?

雖然申請補領副本的手續並不繁複,但是花的時間隨時是一年半載或以上。

為什麼沒有樓契,單位的承接力會更低?

由於「無契樓」涉及物業相關的權益相關資料及業權問題,失去這份資料,向銀行承造按揭非常困難,無契樓買家通常要以full-pay入市,購入後亦難以透過按揭套現,其購入門檻極高,故而難以出售。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地產資訊 | 2026 年 9 月 16 日

【一文看清】地租、地稅與差餉分別

買樓除了計算置業開支,入伙後費用也不可忽視,如差餉、地租、地稅、管理費等等。對於新手業主,都能預備好每月的供樓開支和管理費,卻很多時候計漏了地租、地稅與差餉。到底這些費用有何分別?何時繳付?繳付給誰?繳付多少?千居一次過告訴您三者區別。 立即跳往:差餉  |  地租  | 地稅  |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 2047大限 | 常見問題 差餉 差餉,字面上即「差人」的糧餉,已今天去理解這個意思,或許不合時宜,但若追溯至英治時代,這一項向政府繳納的稅,確是用作維持香港警隊開支。 時至今天,差餉是對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用於支付公共服務開支,如公共照明系統、食水供應等等,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例如一些新界建築物。 地租 要了解地租,首先要明白,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均由政府擁有,政府就某地批出地契(即租契)給發展商,以確認為該土地的承租人,但非真正擁有人。 簡單而言,承租人須向政府繳付地租,以換取在地契文件所指明年期內,可佔用土地的權利。順理成章,各單位業主從發展商購入物業,地租轉由各業主支付。但因牽涉歷史問題,部分由新界原居民擁有的丁屋或祖堂地,可獲豁免地租。 新地租的出現 回歸前的香港,經歷多屆殖民地政府管治,出現了不同租期的地契,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便釐清了香港回歸後的土地契約問題,以下兩類土地契約,需要繳交新地租: 地稅 至於地稅,其實概念上與徵收地租相同,一般而言,業主繳交地稅,便不用繳交地租,反之亦然。 由於早期香港受到「割讓」與「租借」等形式佔據,不同區域的地契年期有別,因此只有部分地區物業,需要支付地稅。 自19世紀中葉,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3條條約,其中《南京條約》 及《北京條約》 分別以「永久割讓」方式佔據了香港島,以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後再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及多個島嶼租給英國。 一般來說,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及港島區,及於1985年5月27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需繳交地稅。但當中也有例外,例如位於港島區的薄扶林花園,地契於2005年續期後,需要繳交地租。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雖然差餉與地租的定義不同,但都是每個季度向業主收取的,金額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租值),乘以一個百分比計算;至於地稅,通常一年收取2次,視乎地稅金額及物業位置而定。 政府於《2022 / 23 財政預算案》提出差餉制度改革, 建議引入累進制差餉,按應課差餉租值,分設三個徵收類別(5%、8%、12%),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措施如下: 差餉租值 累進稅率 首550,000元 5% 其後250,000元 8% 超出800,000元 12% 值得留意,差餉與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地稅則是由地政總署徵收;如不繳交地租或地稅,可被視作違反契諾,政府或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2047大限 上文提過,已獲批續租權的地契,租期都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於是坊間有所謂的「2047大限」。部分人士擔心買樓後,所屬地契會否自動續期,會否需要補地價,更甚者,由政府直接收回土地。 這個問題何去何從,暫時未有太多著墨,但的而且確,中國內地的土地設有使用權期限,過了限期的物業,有需要補地價。現時,香港只有「千年契」物業 (已批999年地契) ,未必需要面對大限問題,例如太古城、香港仔中心、碧瑤灣、賽西湖大廈等等。 另外,2047大限亦影響到銀行按揭,因自2017年起批出的30年按揭,已觸及2047年。金管局曾為此作出回應,指政府有權批出2047年後的續期地契,呼籲銀行不用調整按揭政策。 遙遠的問題不容易看清,但眼前的上車置業問題,卻需要花時間處理,即上千居搜尋全港筍盤。 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18 日

【買第二層樓】最高按揭成數、壓測要求、印花稅、回復首置身份、常見問題

自政府於 2023 年 7 月放寬按揭成數,部分投資者有意入市買第二層樓。由於已有物業在手,買家在預算上要有更多準備。然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撒辣,令買第二層樓的置業成本,有了新的變化。現在讓千居為你詳列有關注意事項。 立即跳往:按揭成數|壓測要求|從價印花稅|回復首置身份|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按揭成數 放寬按揭保險樓價上限,是為了協助未持有物業的市民置業,對於打算購買第二層樓的買家,由於其身份並非首置客,即使購入 1,000 萬元以下的單位,亦不符合申請 9 成按揭的要求。 根據按保公司契約規定,如果申請高成數按揭(7成按揭以上),申請人的物業須用作自住,才有機會獲批核。現居業主亦不能訛稱買第二層樓作自住用途,若原有物業已報稱自住,當購買新單位時,按保公司會要求申請人解釋,為何兩個單位均用作自住。若購入的是連租約物業,最多借7成按揭。 由2024年8月8日起,按保計劃推出新安排,在個別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業主可以將物業出租,有關條件包括家庭將有新生嬰兒、業主失業,又或因其他原因而有出租物業的需要,惟前提是業主本身要在有關業內自住滿12個月。 壓測要求(已暫停) 注意,金管局已於2024年2月28日暫停壓力測試要求。 在此之前,申請人向銀行敍造按揭, 要通過兩關壓力測試。金管局曾於 2022 年 9 月 23 日下調樓按壓測要求,對於首置人士,第一關的供款入息比率(DTI) 不多於 50 %,第二關的「按息加 2%」DTI則不多於 60 % ,但即使未能通過第二關壓測,仍有機會獲批按揭,惟申請人需要繳交額外保費。 但若買入第二個單位,壓力測試要求更為嚴格,兩關的要求分別下調一成至 40% 及 50%。值得一提,銀行在計算申請人購買新樓的收入要求時,亦會考慮其當時的每月供款額,假若其現居物業仍有按揭貸款,亦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 從價印花稅(稅率已調低) 為了壓抑樓市炒賣情況,政府於2010至2024年間推出「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即所謂「辣招稅」。其中一個政策為,買家在持有物業情況下再買另一層樓,須支付高達 7.5 %的從價印花稅;而未持有物業的首置身份人士,則只需按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 以 $800 萬單位為例,首置買家須付 3% 稅率,相等於 $24 萬元稅款;而非首置買家,則須付 $60 萬元印花稅,兩者相差逾 $36 萬元。如果是非香港永久居民買家,購買新物業時,須另付15%的買家印花稅。 隨著樓市市況轉淡,政府於2023年調整從價印花稅稅階(第二標準稅階),減輕首置負擔。及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24-25年財政預算案》宣布,買家印花稅 (Buyer Stamp Duty, BSD)、額外印花稅 … Continue reading "【樓契副本】補領程序、遺失後果、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11 日

【連租約賣樓】風險與責任、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連租約賣樓指業主出售的物業,現正履行租約,買家需連同租約一併買入單位,並且繼續完成舊業主與租客未完成的租約部分,承擔相關的出租責任。不少業主心急賣樓,即使單位仍有租約在身,也要折讓樓價放盤,亦正正是這一點吸引了不少買家。究竟出售連租約單位有什麼風險與責任?千居將在以下文章,為你詳述連租約樓宇買賣的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 立即跳往:賣家風險|賣家責任|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賣家風險 賣家出售連租約物業時,可能會面對以下風險: 違反租約 業主若然在出售物業前,未解除在租賃中的責任條款,租客日後可保留追討買賣前業主責任的權利,包括維修費用、退還按金等責任。 為免以上情況發生,業主應先通知地產代理、律師及準買家,在不抵觸原有租約的情況下出售。律師可代表業主,在與準買家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中,加入解除業主租賃責任的條款。 違反臨時買賣合約 業主為免折讓樓價出售,常會承諾買家「連租約交吉賣」,即是當單位處於「生約期」時,業主在成交前行使退租權,提早終止租約,趕在成交前清空單位,就可以「交吉形式」出售物業。 但是許多賣家忽略「交吉」承諾的風險,萬一租客未能如期配合遷出單位,賣家則違反了臨時買賣合約,未能在限期前清空單位交樓,買家有權向賣家追討相關賠償。 賣家責任 連租約出售物業,賣家有責任亦有義務,要向準買家交代一切租賃相關資料。 公開現時租約資料 賣家有責任向準買家披露有關現時租約的一切資料,包括租約年期、租金、維修責任等等,讓準買家清楚了解,接手物業後需負上的租賃責任,以及方便新業主日後執行或行使租務權力。 公開現時租客情況 作為良心賣家,在出售連租約單位時,理應向準買家交代現時租客的交租情況,例如租客是否租霸、常常拖延交租,讓買家自行考慮是否接受該份租約。另外,基於仍有租客租住,這類型樓盤一般不可「睇樓」,買家無法得悉單位實際情況,賣家亦應如實交代單位的完整度、損壞或任何結構問題。 轉交按金予新業主 租約結束時業主需要退還按金,舊業主解除租約責任時,同時應將租客的按金轉交新業主,交由新業主於租約結束時退還租客。新業主對於退還按金無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即使租客追討,該索償亦是針對前業主。 注意事項 關於連租約物業買賣,買賣雙方需謹記以下注意事項: 未能完全掌握單位狀況 買家不一定可以實地視察,單單靠業主提供的照片,未必是單位的真實狀況,例如單位早已出現漏水浸濕地板的情況、或者租客不愛惜單位導致內籠破舊。 買家最好於簽約前,嘗試向賣家要求安排實地視察,即使在單位門外,亦可大概觀察到單位的折舊程度,甚至可與現時租客溝通,查詢單位狀態。賣家亦應主動與買家坦白,以免演變成買賣糾紛。 不能申請按揭保險 自2024年《施政報告》公布後,所有物業按揭成數上限劃一為7成,連租約的物業按揭亦同,且租金可計算在供款佔入息比率(DTI)的入息內,其中有打釐印租約按8折計算;無打釐印以6至7折計算。 然而,非自住物業不能申請按保,即業主不可借高於7成按。雖然樓價本身可能較市價低,較容易負擔,但是置業人士仍要計算清楚,以免因按揭失了預算。 了解租賃事務 買家接手物業,同時代表需要負上物業附帶的租務責任,所以務必要了解清楚原有租約的條款細節、認識租客、向賣家索取過往交租紀錄等,以保障個人權益。賣家則應確保買家清楚租賃細節,否則租約日後留下的手尾可能仍會麻煩到賣家。 雖然連租約物業有許多額外的注意事項,但是租金收入及樓價折讓仍然吸引不少置業人士。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