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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職能與架構、「房署」VS「房協」、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21 日

「房屋署」一名聽就聽得多,但不是人人都熟悉這個部門職能,不少人更將房屋署和另一個非官方機構「房協」混淆,以為兩者推出的房屋計劃和單位可以互通。有意申請公屋或居屋,必熟讀此文,認識房屋署的角色,以及需要房屋署協助的情況。



立即跳往:房屋署vs房協分別甚麼時候找房屋署甚麼時候找房協房屋署聯絡方式房協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房委會「居屋2024」於2025年5月29日起開始選樓。所有合資格的家庭申請者及綠表一人申請者已獲邀揀選單位,居屋銷售小組將按選樓次序邀合資格的白表一人申請者選購單位。(2025年8月)

  • 房屋署每月公布居二市場成交數據,2025年7月份,成交總數共235宗(臨時數目),較同6月份的316宗減少81宗,按月跌25.6%。(2025年8月)

  • 房委會「白居二2024」於2025年3月6至26日期間接受申請,今期配額共有6,000個。電腦攪珠已於2025年4月24日進行,頭十個號碼依次為︰49、35、39、85、77、76、32、21、38、24。(2025年4月)

  • 房屋署每月公布居二市場成交數據,2025年1月份,成交總數共108宗(臨時數目),較2024年12月份的231宗減少122宗,按月跌53.2%。(2025年2月)

  • 房委會「居屋2024」已於2024年10月尾結束申請,總共收約10.6萬份申請,超額認購約14倍。電腦攪珠亦已完成,頭十個號碼依次為︰20、52、68、24、19、84、06、67、34、09。(2024年12月)

香港房屋署vs房協分別

香港主要有兩個機構負責提供資助房屋(如公屋居屋),分別是: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簡稱「房委會」、「房屋署」)
  • 香港房屋協會(簡稱「房協」)

房屋署職能

房委會負責與公營房屋相關的政策決策;作出決定後,政策會交由政府轄下部門房屋署落地執行。

舉例來說,房委會決定公屋加租或減租,而房屋署就負責通知公屋租戶調整後的租金水平,並向住戶收取應繳租金。

政府每年都會規劃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並以成本價將官地批予房署興建公屋及居屋。


房協職能

初步認識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政策,學習如何申請公屋或居屋時,或會發現除了房屋署之外,還有一個名叫香港房屋協會,亦即「房協」的機構。

房協和房署的最大分別,就是房協並非政府部門,而僅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非牟利機構。房協的角色,是分擔政府建屋的重任,就好像政府將部分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外判」給房協去做一樣。

政府也會不定期批地予房協起樓,不過就並非如房委會一樣用成本價,房協須就取得之地皮繳納指定地價(一般低於市價)。

由於房委會(及房屋署)和房協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機構,房委會和房協推出的單位在選址、定價、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面積、間隔、配套各方面都有分別。

公屋供應

房屋署不斷有新公屋落成,且一年 365 日均開放接受新申請;房協因多年沒有新建出租屋邨,故早於 2011 年便已停止接受新申請。

居屋供應

房委會每年都會推出新居屋屋苑,供白表資格人士申請購買;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落成和推售都不定期,項目數量也比較少,房協於2025 年推出「聚然」和「峻然」,也在2023 年推出「朗然」。

至於坊間有「房協居屋比房委居屋好」、「房協樓是性價比高」等評價,主要是因為房委會及房屋署是批量式興起居屋,為求效率,多採用「模組化設計」,有一定的制式標準,沒有多餘的個性化空間。

相反,房協幾乎是隔年才起一幢樓,有更多的時間作設計考量,以及聘請私人建築師公司負責設計,故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多數較具特色,並設有會所等私樓級數的設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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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時候找房屋署?

與公屋和居屋相關的事宜,皆由房屋署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屋邨管理投訴

公屋住戶如深受鄰居滋擾(如噪音滋擾),可向房屋署轄下相應的屋邨管理處作出投訴。房屋署會巡查問題單位,如投訴屬實,便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對問題住戶扣分,2 年內被扣夠 16 分的話,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要求住戶在限期內遷出單位。如認為公屋屋邨的管理有欠妥善,住戶也可於房屋署網站提交投訴。

如發現有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非法將未補地價之公屋出租、公屋轉租、懷疑公屋戶虛報入息、資產或物業,只要提供單位地址,便可於房屋署網站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作出匿名舉報。

想瞭解更多有關房委會公屋扣分的詳情,請按

家居維修服務

住私樓,除非是剛入伙的新盤,否則單位有問題,一般要業主自行找師傅維修。如果公屋單位需要維修,可向管理處提出,房屋署有提供「日常家居維修服務」,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就會派員上門檢查,並代安排師傅施工。

如果現居公屋樓齡已屆十年,房屋署更有提供「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派員入屋檢查單位。一般而言,由房署安排的維修收費合理,公屋住戶但凡遇有家居保養問題,最好先聯絡房屋署,就不用擔心找來了不合資格的維修人員。

申請租金援助

公屋住戶除了要定期向房屋署繳交租金,如遇有財政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寬減額如下:

申請家庭類別入息和資產限額
(只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租援寬減額
非長者家庭-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50%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25%
-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 50% 至 70% 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減一半租金
非長者家庭-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但不低於 50%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18.5%,但不超過 25%
減 25% 租金
長者家庭
(所有家庭成員年滿 60 歲)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
減一半租金

其他租售事務

如公屋住戶希望調遷至其他屋邨,或同邨的其他單位,又或需就公屋戶籍加名或除名,均須向房屋署提交申請。房屋署現有可供申請的調遷計劃有三,包括:

公屋調遷計劃適用對象
天倫樂調遷計劃公屋租戶可申請調遷至年長父母所屬選區內之屋邨
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家庭人數總和不超過 9 人,平均每人居住面積少於約 75 平方呎,可申請調遷至較大單位
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計劃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 70 歲的寬敞戶申請調遷至較細單位,可享全免租金

想瞭解更多有關公屋調遷計劃的詳情,請按

另外,申請購買新居屋,又或放售現居居屋單位,均要經房屋署批准。而希望於白居二市場放售單位的業主,則要先取得房屋署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

甚麼時候找房協?

與房協資助房屋相關的事宜,皆有房協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申請更改家庭成員或轉讓業權

如果出租屋邨的住戶想為單位增加、刪除家庭成員或轉換戶主,便需要填妥申請表,連同所需資料交給屋邨辦事處。經「住宅發售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和「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獲得單位的業主若是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或是希望在轉售限期内轉讓業權,均需要向房協申請。

為單位加按/重按/轉按

不少人會透過加按/重按/轉按單位解決經濟困難。然而,「住宅發售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和「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業主如要為單位加按需要事先得到房協的批准。但值得留意的是雖然房協原有的擔保不變,但它不會就加按或重按的貸款提供任何擔保。

投訴和舉報濫用公屋

如果住戶對房協轄下屋邨有任何意見反映,需要直接聯絡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或屋苑管理處。如果市民發現有人濫用公屋,例如虛報資料、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單位、在單位内進行不法活動或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可透過以下三個方式舉報:

  • 以電子方式遞交網上表格
  • 致電房協舉報濫用公屋熱線
  • 通知屋邨辦事處

如果租戶被證實嚴重違反租約,不但會被房協終止其合約,其與其在租約内滿18歲的家庭成員在終止租約翌日起計五年内亦不能再申請公共房屋。

不論是舉報房委公屋還是房協公屋,根據「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只要舉報人滿16歲,透過實名舉報令房協成功向濫用公屋人士發出「遷出通知書」,便可獲最高港幣3000元獎勵金和感謝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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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聯絡方式

香港房屋委員會總部查詢熱線:2712 2712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地址:何文田佛光街33號

電話服務時間:24小時有房署主任接聽意見及投訴

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查詢熱線:2712 2712

地址:橫頭磡南道3號

電話服務時間:24小時有房署主任接聽意見及投訴

房屋署聯絡中心查詢熱線:2761 555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下午6:00至上午8:45;星期六、日及公衆假期:24小時

房屋署名冊管理查詢熱線:2129 3399

電話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30至下午5:45(午膳時間為下午12:15至1:15)

房屋署署長:李佩詩

電話:2761 5002

房協聯絡方式

一般查詢聯絡電話:2882 1717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上查詢表格網址:https://www.hkhs.com/tc/contact-us/enquiry

舉報濫用公屋熱線:2352 3000

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網址:https://www.hkhs.com/tc/application/reporting-abuse-program

有關房協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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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房署負責管理哪些資助房屋?

主要負責公屋居屋(包括一手新居屋及居屋第二市場,即「白居二」)、出售租置計劃重售單位、綠表置居計劃,即「綠置居」及過渡性房屋等。除管理資助房屋,房署亦負責紓困的資助計劃,例如租金援助計劃、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置業自主貸款計劃等。

房協負責管理哪些資助房屋?

主要負責出租屋邨(俗稱「房協公屋」)、資助出售房屋(俗稱「房協居屋」)、暫租住屋(例如過渡性房屋)及房協長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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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 地址 … Continue reading "【房屋署】職能與架構、「房署」VS「房協」、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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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部門職責、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查冊要搵土地註冊處、放租要通知差估署,透過屋宇署,又可找尋哪些資料呢?事實上,屋宇署是業主不時需要交涉的部門。屋宇署工作是甚麼?在物業買賣過程中,扮演著甚麼角色? 千居帶您認識屋宇署的多項職能和計劃,教您幾時需要尋找屋宇署協助,以及於網上尋回遺失多年的單位圖則! 立即跳往:屋宇署職能|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屋宇署職能 1. 執行強制驗樓 屋宇署負責執行「強制驗樓計劃」,對象是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並非所有屆滿 30 年樓齡的私樓,都要進行強制驗樓,屋宇署會按大廈的保養狀況,揀選需要列入「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一般而言,符合以下特徵的大廈,會優先被選中: 屋宇署每年大概會揀選 2,000 幢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選定目標樓宇後,屋宇署會向相關業主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要求業主聘請註冊檢驗人員,由註冊檢驗人員替大廈公用部分進行驗樓。 如果大廈無須進行修葺,程序便就此告終。但如被認定需要修葺,業主要另請註冊工程公司進行維修,直至檢驗人員認為修葺妥當,整個驗樓計劃才算完成。業主如逾時處理驗樓通知,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2. 執行強制驗窗 除了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亦負責執行「強制驗窗計劃」。一般而言,屋宇署會安排需要強制驗樓的大廈,同時進行強制驗窗,方便業主一次過進行修繕。屋宇署亦會再揀選約 3,800 多幢樓宇,只進行「強制驗窗計劃」。 驗窗計劃的樓齡要求會比較嚴謹,大廈樓齡若達 10 年或以上,便有機會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窗通知書」。 關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程序和收費,可參考千居的另一篇文章。同樣地,業主如逾時就驗窗通知作出行動,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3. 規管樓宇僭建 香港僭建問題嚴重,負責調查樓宇是否有非法僭建,並批出「清拆令」,就是屋宇署。 所有小型工程,如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呈交文件,或任何未得屋宇署批准的非小型工程(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僭建。違例者或會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規定在指明限期前,將僭建物清走,否則或遭檢控。 常見的大廈僭建例子包括村屋天台屋、非法分間「劏房」、商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間出閣樓,大門打開方向阻塞走火通道等等。如懷疑單位有僭建問題,可透過屋宇署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如需委託承建商處理家中小型工程,可到屋宇署小型工程名單尋找相關專業人員,以確保其認可資格。 4. 監管工程入則 常聽人說要向「屋宇署入則」,意思是當業主想於單位內進行改動或加建等工程之前,須事先向屋宇署遞交正式申請,提交單位改建後的「圖則」,並徵得屋宇署的同意,方能動工。根據屋宇署網站,需向屋宇署入則的工程包括: 向屋宇署入則的程序如下: 5. 調查漏水 屋宇署和食環署有一個共同組成的辦事處,叫做「滲水辦」。滲水辦專門處理大廈滲水、漏水的投訴,就事件進行調查,包括使用色水測試或紅外線測試,協助住戶解釋問題。有關如何向滲水辦作出投訴的詳情,可參閱千居有關單位漏水 / 滲水的文章。 參考資料 1. 入伙紙 購買未落成物業(樓花),「入伙紙」一詞老是常出現。「入伙紙」亦即「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OP),是一份由屋宇署批發予未落成項目的文件。 和一般單位改建工程一樣,新盤動工前,亦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地盤竣工後,發展商不能立即安排入伙,須先經由屋宇署職員到新盤進行檢驗,認定項目符合施工標準,決定批出「佔用許可證」,物業才可以交樓。 一般而言,新盤通常以「樓花」形式銷售,取得「入伙紙」後,便會迅速安排業主前來收樓;相反,豪宅項目多待地盤有入伙紙,買家可以買入即住時,才會以「現樓」形式發售。 市民可透過百樓圖網,訂購物業所獲批之「入伙紙」,用處是查閱當年入伙紙指明的物業用途,是否與現時有相違背。 舊樓多為綜合用途,可商可住,樓上樓下差一層,單位用途可以大相逕庭。有商戶就試過接手唐樓低層商舖後,才發現單位的「入伙紙」寫明只可作住宅用途,令其餐廳不獲發牌,無奈要白白交租。 2. 物業圖則 上文提及的僭建問題,對物業交易影響甚深,在不知情下買入僭建物業,買家便會蒙受損失。一般市民如何得知物業是否有僭建物呢?最準確的做法,便是向屋宇署「勾則」。 「勾則」的意思是尋回物業過去所有圖則記錄,這項程序能夠在屋宇署提供的「百樓圖網」網上系統進行。 公眾市民只需註冊帳戶(免費),輸入單位地址,便能查閱單位過去入則的記錄,並可訂購圖則副本。您只需網上購買對上一次的圖則,便能比對與單位現況的異同。如單位現時的間隔,與系統記錄不相符,即單位有機會建有僭建物。 聯絡屋宇署 … Continue reading "【房屋署】職能與架構、「房署」VS「房協」、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