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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買賣合約與臨約分別 + 正約條款內容 + 常見問題

租買攻略 | 2026 年 7 月 8 日

進行物業交易時,買賣雙方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臨約)、「正式買賣合約」(正約)、業權轉讓契及按揭契等文件。以上簽署的買賣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於是有人會問,既然臨約也有法律效力,為何要再簽正約呢?正約的條款內容有些甚麼?有甚麼需要注意?等千居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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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分別正式買賣合約條款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 差估署每月公布住宅樓宇買賣合約數據,2026 年 1 月份住宅買賣合約總數共 5,669 宗,較 2025 年 12 月份的 5,883 宗,減少 214 宗,按月下跌 3.64 %。(2026 年 3 月)

「臨時買賣合約」與「正式買賣合約」分別

買樓過程中,簽署臨約與正約的用意各不同,臨約的作用是確立交易意向,而正約的作用是確立條款,以及物業是否具有良好業權。

臨約與正約並沒有標準格式,但相比之下,臨約內容較簡單 (約 2 至 3 頁紙);而正式買賣合約則相當詳細 ( 約 20 至 30 頁紙),附有更多的契據文件,是簽轉讓契前的重要一環。

臨約由代理提供,買賣雙方通常不用律師陪同簽署;但正約卻是由賣方律師草擬條款,並要提供過去不少於 15 年的物業契據,供買方律師查閱 (俗稱查契),以證明業權良好,然後再由買方律師批核及修訂。雙方律師來回磋商,直到雙方同意為止。

一般而言,簽署臨約 14 個工作天內,買賣雙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方在簽臨約時,應已付相等於樓價 3 至 5 %訂金(即細訂),並於簽正約當日,要另付餘下訂金(即大訂),為樓價 10% 減去細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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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買賣合約條款

由於查契部分涉及法律知識,因此會交由律師處理,待正約修訂完成後,雙方會收到通知前往律師樓簽署。一般而言,正約內容主要有以下部分:


  • -買賣雙方的身份詳情
  • -同意買賣
  • -物業資料
  • -樓價及支付方式
  • -成交安排
  • -傢俬及固定物
  • -業權狀況
  • -產權負擔
  • -物業風險
  • -違約責任與補償
  • -強制履行
  • -物業以現狀出售
  • -完成交易前的命令或通告
  • 印花稅和開支帳目
  • -律師費
  • -買方最後視察物業及承按人檢查
  • -第三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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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前,律師會為客戶講解正約的條款內容,但有一點值得留意,一旦簽約完成,便構成必買必賣條款,意思是,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另一方完成買賣,否則視為撻訂,並有權追討賠償。

舉例,如若賣方不履行合約,買方可要求退回訂金,另再賠償損失;如若買方若不履行合約,賣方可要求沒收訂金,將物業售予他人,如果屆時樓價下跌,業主可以追討差額及其他損失。

簽署正約後,下一步是由買方律師草擬轉讓契(即樓契),再由賣方律師審核,然後雙方擬定成交日期,買方於當日支付成交價餘款。簽立樓契的日期,應與物業買賣完成的日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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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簽署買賣合約後,由誰負責加蓋印花(打釐印)及田土廳登記?

由買家代表律師將合約送交稅務局加蓋印花及繳付印花稅,並在 1 個月內交到土地註册處登記。

如臨時買賣合約和正式買賣合約的簽立日期相距超過 14 天,該何時繳交印花稅 ?

印花稅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繳付,同時須為另一買賣合約繳付$100印花稅。  


延伸閱讀:十大屋苑揀樓攻略

港島:太古城海怡半島 康怡花園

九龍:黃埔花園美孚新邨麗港城新都城

新界:嘉湖山莊 第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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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面積實用面積分別是什麼?為什麼要分成兩個計算概念?置業新手必需要分清楚,不要被混淆,最後失了預算,入手了看似面積寬裕、但實際原來沒多少可用面積的單位。今日,千居就為你打破這個迷思,帶你探討不同面積的定義,與實際空間的差距。 立即跳往:建築面積 | 實用面積 | 實際可用空間-內籠面積 | 舊樓vs新樓實用性 |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其實並無統一標準,每個樓盤都有各自不同計算「建築面積」的方法,並沒有條例規管「建築面積」的計算。因此,以往發展商都會把公共走廊、停車場、垃圾房、電梯大堂等公用面積也計算在「建築面積」內,於是出現實用率極低的單位,建築面積逾千呎,但是實際上的空間可能只有一半。 發水樓 發水樓指地產發展商為了賺取更多利益,出售的建築面積比實際可建面積多。發展商使用建築面積,或許造成對業主不公的問題。 香港賣地有對於地積比率的規限,但是建築事務監督有權豁免部分,不需要計入總樓面面積。發展商可以申請豁免此部分,但仍然銷售豁免面積。 實用面積 由於針對發展商透過「建築面積」,將非單位獨立空間納入單位面積,誇大單位的空間,政府於2013年落實了《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定新盤必需劃一採用「實用面積」。而政府對於「實用面積」的定義則是,從圍封單位的圍封牆的外部開始計算,即是連單位內的間隔牆、主力牆、柱的面積也需要計算,面積也包括單位的露台和工作平台的空間。 實際可用空間:內籠面積 「內籠面積」指除去單位的牆身厚度後的面積。通常低層單位的的牆身會比高層單位較厚,因為低層結構需要更強承重力。因此,同一實用面積,低層單位的「內籠面積」會較高層單位小,即是實際可用空間也相對較小。此外,室內樓底也會影響單位實際可用空間,高樓底單位增加單位垂直空間,甚至可以用作加建閣樓。 簡單而言,內籠面積便是我們真正的可用空間,買樓時需要特別留心。如果睇樓時,不妨詢問經紀,是否有不同樓層的單位可供參觀,比較一下低層與高層單位的空間感會否相差太遠。 舊樓VS新樓實用性 雖然很多舊盤現在也用「實用面積」標示單位面積,但是它們通常都只以樓盤過往聲稱的實用率計算約數,所以新樓和舊樓標示的「實用面積」,與實際可用空間的出入也不一樣。 另外,許多人都認為舊樓比新樓更實用,即使是相同的「實用面積」,舊樓看上去也比新樓更寬敞。這是因為大部分舊樓都較少露台、工作平台等配備,所以看上去,室內空間便會更寬敞。更多關於實用面積的詳情,可以參考以下文章—【買樓必讀】實用面積的7個必備知識。 買樓最怕買到面積不實用的單位,花費一大筆金錢,當然希望買到一個最心儀的單位,所以建築面積和實用面積絕對是重要的概念,必需要搞清搞楚。 許多新手買家在置業前都有許多疑問,記住千萬不要著急,做好功課才簽合約。如果想尋找更多心水樓盤,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