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業主立案法團】職責、權力、成立步驟全指南|辨別業主組織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8 日

常有人問起「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及「管理委員會」三者差異,其中一個主要分別,在於業主立案法團(法團,Owners’ Corporations)是擁有 「 法人身份 」 (Legal entity)的組織。業主立案法團由業主組成,作為業主的你,當然要知清楚法團可行使的法定權利和義務。下文為你詳細講解。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法團的角色|法團與業主委員會分別成立法團的好處法團的職務與權力成立法團步驟 | 常見問題



法團的角色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而成立的獨立法人組織,具訴訟權力。

法團在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就大廈公共地方進行管理,照顧他們的利益和承擔責任, 行使和執行有關的權利、權力、 特權和職責,並有權任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監督其工作。



法團與業主委員會之別

有市民會將業主立案法團與業主委員會混淆。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僅屬諮詢性質,作用是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其意見不具法律效力,亦無權監查物管職員之職能和薪酬。

部分大廈只有業委會,沒有法團,如對物管運作起疑,業委會亦不能代表業主入稟起訴物管。

相反,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其中一項程序是委任管理委員會, 管委會除了擁有業委會的一切職能、權力及職責,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如大廈已成立法團和委出管委會,管委會則作為業委會。


【買樓必讀】搜尋 600 萬內上車盤 →



成立法團對業主的好處

一個屋苑、一棟大廈內業主眾多,各持不同意見,難以全體對大廈管理的繁瑣事情作出一致決定。成立法團能有效地管理大廈,由法團代表業主決定和監察大廈的維修、清潔、保安、消防安全、人員僱用、投購保險等事宜,以減低意見分歧。

萬一業主有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不善,認為有需要問責、睇數簿,甚至索償,法團可代表全體業主,強制要求物管披露適用之內部資料,甚至入稟起訴物管。

另外,如有住戶拖欠管理費或違反公契,法團亦可代為追討欠款及損失。相反,如大廈只得業委會,業委會只能轉達意見,如業主決定提告物管,則須以個人身份行事。



法團的職務與權力

法團主席本身並無法定權力,任何議決都要經過管理委員會。管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投票選出,負責決策恆常大廈管理事務,於重要事項如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大廈維修工程招標等提供建議方案,再於法團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若法團主席繞過管委會作決定,即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或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團主席

  • 即管委會主席
  • 須為大廈單位註冊業主
  • 主持法團及管委會會議
  • 處理大廈管理及行政事宜
  • 應業主要求,召開法團業主大會
  • 代表法團處理對外事務

法團副主席

  • 副主席一職視乎大廈公契是否列有此職位
  • 須為大廈單位註冊業主
  • 協助主席執行法團工作
  • 如主席缺席,則代替主席主持法團及管委會會議

管委會秘書

  • 如公契無載有職位,則無須為大廈單位註冊業主
  • 安排一切開會前的通知及制訂議程
  • 擬備及保存每次會議紀錄
  • 設置業主登記冊,審核有關授權書,確保會議時有足夠 的法定人數出席
  • 向土地註冊處呈報變更登記資料
  • 把每次會議紀錄張貼於大廈的當眼處
  • 接收退職的管理委員所保管的法團文件、紀錄、帳項及屬於法團的任何動產

管委會司庫

  • 如公契無載有職位,則無須為大廈單位註冊業主
  • 製備收支帳目及資產負債表
  • 監管零用開支
  • 妥善保管入帳紀錄,以便核數師核算及供業主查閱
  • 擬具來年收支預算供法團周年大會討論
  • 定期張貼收支帳目於大廈當眼處
  • 離任時移交一切管理帳目予秘書或管理委員會

若公契指明,法團亦可設立其他職位。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步驟

  1. 由合計業權份數不少於 5% 的業主委任一名業主為召集人,召開業主會議。
  2. 召集人向全體業主發出最少 14 日的會議通知,並於大廈當眼處展示通知,以及刊登於一份認可報章。通知須列明開會日期、時間、地點、成立管委會、委任主席、秘書及司庫等職務的決議案。
  3. 會議法定人數為業主人數一成。會議中,決議案要獲合計業權份數30%或以上的業主支持,每業權份數為一票,支持票須超過一半,方能通過成立法團,以及委出管委會的決議。
  4. 全體委員須於會議結束後 21 日內到民政事務處或土地註冊處作出法定聲明,表示符合資格擔任委員。
  5. 法團須於會議結束後 28 日內向土地註冊處申請註冊為法團。

有了業主立案法團監察大廈管理及物管公司運作,意味著屋苑管理更完善,出租單位自然更有優勢。立即上千居放盤


【新盤項目】搜尋最人氣新盤 →



常見問題

法團委員是否受薪?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委員僅可收取象徵性津貼。每位委員每月津貼介乎數百至千餘元, 視乎大廈物業伙數而定。

作為業主,應如何監查法團?

業主應盡力抽空出席業主大會,審閱財務報表, 審查賬簿、收據和發票,要求管委會解釋不合理收支,並出席法團業主周年大會,參與財政討論。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8 日

【辨別大廈組織】互助委員會VS業委會|互委漸沒落?

有份參與屋苑管理事務的業主,對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具一定了解,但對互助委員會(互委會,Mutual Aid Committees)的作用,卻可能一頭霧水。互助委員會的職責是甚麼?掌握哪些權力?千居帶你認識逐漸被時代遺忘的互委會。 立即跳往:互委會由來|互委會職責|互委會VS業委會|常見問題 互委會的由來 1982年,政府推行「地區行政計劃」,以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務,互助委員會便從此紮根。互委會原意是協調政府部門工作。 有趣的是,計劃初期,互委會其實是以私樓作推廣對象。成立互委會的做法迅速擴展至公屋及工廈,全港目前有近 1,700多個互助委員會,遍布港九新界各區。 可是,互委會雖得民政事務處支持,但數目卻持續下降,不少設有互委會的舊樓,已被收回重建;部分則在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後被解散。 互委會的職責 互委會的主要職責是推廣各項社區服務及活動,以促進鄰里關係,並為居民提供聚會場合,與居民一起參與社區籌組的活動。 互委會亦可因屋苑事務約見政府部門,與聯絡主任見面,有較多機會提出意見。大多公屋的互委會仍有實址辦公室,住戶可登門造訪。 互委會須至少有 3 名主要委員,包括主席、秘書及司庫,委員須於首次周年大會中投票選出,以後每 3 年改選一次。然而,互委會並沒太多實權,難以吸引新一代住戶出選,不少委員均是多屆連任。 互委會 VS 業委會 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互助委員會 3 個組織之中,僅互委會可由住戶組成,其他兩個組織成員,須全體為業主。 互委會和業委會一樣,皆不具法人身份,不能代表業主進行訴訟。3個組織之中,僅業主立案法團的意見具有法律效力和起訴權,能代表全體業主入稟向個別住戶、業主,甚至物業管理公司追討賠償。 業委會雖無法律效力,但始終是根據及按照大廈公契指引而組成,有一定的代表性,能促進業主與物管之間的溝通,屬於與外部協調的角色。 相反,互委會僅屬志願組織,由住戶自發組成,大廈公契一般未有指明必要成立,主要作用是建立睦鄰關係,發揮鄰里間互助精神,屬於內部協調的角色。 事實上,曾有人於2022年向前民政事務局提出對政府單方面終止某公屋大廈互委會計劃的投訴,而政府回應指,由於居民與政府有多種互相溝通的渠道,包括傳統發放信息的方式和資訊科技等,亦會邀請有興趣的居民出任活動大使,以保持與住客之間的緊密聯繫,因此認為終止委會計劃對溝通不會造成影響。 今時今日,鄰居之間的爭執或問題,大多由物業管理公司著手處理,隨著私樓的物管服務愈來愈全面,定期舉辦活動促進鄰舍關係,互委會的存在空間已大減,故現時有互委會的私樓為數不多,走進屋邨才多見互委會蹤影。 事實些,擁有優質物管公司的屋苑,或多或小可扮演互委會的角色,亦可視為出租優勢之一。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5 日

【租屋比人注意】7招揀個好租客|辨別租霸特徵

業主的最大惡夢是遇上租客欠租,本來一心打算收租供按揭,怎料到收租不成,單位更恐被佔侵,要經過一輪纏擾才能逐客,分分鐘耗時半年以上。 即使入稟追討,亦不確保能討回損失,單位收回時的狀況,更可能殘破不堪!要揀個好租客絕不能以貌取人,即讀以下租屋比人注意事項,盤點選租客 7 大秘技,踢走租霸疑犯! 立即跳往:工作及入息證明|過去交租紀錄|留心有限公司|測試為人|未簽正約不交匙|租霸黑名單|選用可靠放盤平台 | 常見問題 1. 要求工作及入息證明 揀租客切忌以貌取人。談吐斯文,外表企理,不一定是正人君子。有時愈有學識愈「識玩」,知道業主在某些事情上處於弱勢,便有風使盡艃。 最實際還是要求對方出示工作及入息證明,以衡量租客是否足以應付交租。基本上,如經地產代理放盤,代理都會替業主要求租客在簽租約當日帶同糧單等文件,讓業主過目。 有業主更走前一步,要求租客提供信貸報告。一般租霸的特徵是周身債務,看對方的信貸評級便一目了然。不過租客要取得自己的信貸報告需要一輪手續,而當中亦包涵不少私隱,此舉絕非慣常做法。除非自己的租盤是難得一見的超筍盤,否則要有心理準備對方會拒絕。 2. 過去交租紀錄 除了工作證明,你亦可嘗試要求對方出示過去交租紀錄如租單,檢查是否每月均有按時交租。同樣地,此項要求並不是慣例,業主最好視乎情況,才作出如此要求。 3. 留心有限公司 如果對方是以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的名義簽租約,業主便要加倍小心。如果對方欠租,最多只會清盤,業主不能以從股東個人財產中索償。 有投資物業經驗的業主或更了解,香港註冊公司的成本不高,滿城都是空殼公司,清盤得來的賠償隨時少得可憐。千萬不要以為與公司簽約好穩陣,有時普通租客更守誠信。 4. 測試為人 如果有與地產代理相處的經驗,或會發覺對方非常善談,極具親和力。這是代理的獨特技能,可以在閒談間摸清客戶底細,了解對方的要求和財力,判斷其是否一個正正常常的租客。 業主自行放盤,也可以因循這種方法,問問租客過去住所、退租原因、於在職公司工作多久、平日喜好等等,測試租客曾否與過去業主鬧不和,或者會否經常前言不對後語。業主盡量不要因為心急放盤,想提早收到租金,就勿勿忙忙簽租約。始終放租是一項投資,投放適當的時間是必須的,免得招致日後損失。 5. 未簽正約不交匙 簽了正式租約,打過釐印,就正式建立業主租客關係。租客欠租的話,業主有權入稟追討賠償。亦因如此,部分租霸簽了臨時租約,收取門匙後,便對約時間簽正式租約一事諸多推搪,譬如要求業主先處理單位內一些維修問題,或者不斷臨時甩底,要更約時間等等。 業主租屋比人注意,一日未簽正式租約,最好不要白白向對方提供單位門匙,門匙盡量由自己或代理保管,租客想上門就要自己或代理陪同。 6. 租霸黑名單 不少業主會在Facebook、Telegram等媒介流傳一份「租霸黑名單」,供業主參考之用。不過,網路流傳的消息不能盡信,業主須抱著幾分戒心,並嘗試求真,譬如在不同的社交媒體或社群內搜尋原業主有否提供事情經過、相片證明等等。 【業主尊享優惠】立即自讓放盤 → 7. 選用可靠放盤平台 不同網上放盤平台的最大分別,在於用家客源。想搵信得過的好租客,就要選用對用家有一定要求的放盤平台,例如要求租客先註冊帳戶,留下查詢,方得業主回覆。肯做足程序的租客,通常比較殷勤。 買樓放租是相對穩健投資之一,樓價高企,租樓需求不絕,及早辨別出租霸,可減低出租風險,獲取回報。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8 日

【差估署】業主必讀!五大差餉地租資訊

提起差餉物業估價署(差估署),大家可能只想到繳交差餉地租,但你知道差估署還有很多物業資訊,是買賣或出租物業前必看的嗎?千居將為大家整理出差估署的實用資訊,幫助業主及租客更快捷租買物業。 立即跳往:差餉及地租|發單與繳款|租務事宜|物業資訊|樓宇門牌號數|常見問題 1.  差餉及地租 顧名思義,差估署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管理差餉及地租相關事項。在差估署網站上,詳細解釋了差餉及地租的由來、收費標準、何時繳交款項等資料。 差餉和地租一年分 4 季預繳,每年差餉為應課差餉租值之 5%,地租則為應課差餉租值的 3 %,業主分別須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的最後一個工作天或以前繳交該季差餉地租。 但要留意,政府於《2022 / 23 財政預算案》提出差餉制度改革,引入累進制差餉,按應課差餉租值分設三個徵收類別:5%、8%、12%。措施由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意味著徵收差餉金額不再全部統一為 5%;不過,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以下的物業則不受影響(稅率仍為5%)。 業主亦可在每年指定時間(每年 3 月中於差餉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簽署後至 5 月 31 日),查閱該年度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 另一樣可能被不少業主忽略的服務,就是反對應課差餉租值。你有試過收到不合理的差餉估價嗎?原來當估價署署長在 3 月公布估價冊後,如任何人士反對有關估價冊的記項,可填妥差估署網頁上的表格,向差估署署長提出「建議」或「反對」,讓當局再次審查。 2.  發單與繳款 差估署負責所有差餉及地租的發單及徵收服務,業主除了每季準時向差估署繳費外,在轉讓物業前,應使用差估署物業資訊網的「查詢帳目」服務,查詢該物業所有差餉及地租帳目的結欠。如你欠交地租(包括你成為該物業的業主前的欠款),政府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3.  租務事宜 差估署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同時為市民提供免費的租務問題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在差估署的網站上,我們可以查閱該條例指引概要、有關租務的常見問題,以及與租務事宜有關的公用表格範本。 而完成租賃交易時,新業主需向差估署提供新繳納人的姓名及通訊地址,並提供交易的租金詳情,以確保新租客可以準時收到差餉或地租通知書;而新的租金資料,亦方便差估署作出更準確的差餉評估。 4.  物業資訊/統計 差估署提供大量香港物業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全港大廈名稱、地址及落成年份;以及各類物業市場統計資料,包括私人住宅、寫字樓、零售商廈、工廠大廈等的平均租金及售價、住宅及非住宅買賣及落成量等。 而差估署轄下的「物業資訊網」,亦提供多項網上服務,包括查詢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樓齡及許可用途資料;查閱最新簽署的差餉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查詢估價冊及╱或地租登記冊內最近三個估價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查詢差餉及╱或地租帳目資料等。 5.  樓宇門牌號數 樓宇門牌號數,不是全部大廈都有的嗎?與差估署有什麼關係?原來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第 32(2) 條,差估署署長獲授權編配樓宇門牌號數及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出命令,規定在該建築物標示獲編配的門牌號數,故差估署擁有全港最齊最準確的樓宇門牌資料庫。 另外,新建成的建築物或樓宇需要全新的樓宇門牌號數,發展商或認可人士可以在取得施工同意書後,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請臨時門牌號數,在繳交落成文件後,則會獲發正式的門牌號數。 從物業資訊網可得到更多物業資訊,包括平均價格、實用面積等,對於租樓買樓有很大用處,即上千居比較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