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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保險】常見風險、保險種類、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6 月 18 日

買樓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夢想,身為業主,業主保險是是保障自己和物業的最佳方法。一旦牽涉任何物業意外,隨時要負上巨大法律責任,甚至成為你的經濟危機。市面上有不少業主保險,覆蓋不同範疇的意外,究竟哪一款才切合你的需要?投保後就可以無後顧之憂?千居準備了市面上最常見的業主家居保險種類,為你挑選最適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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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業主面對的風險業主保險種類不同業主適用的保險投保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面對的風險

蒙受租金損失

遇上租霸,業主隨時被拖欠租金,追究租客花費心力又未必成功。買樓收租是為了賺取固定的額外收入,如果租客拖欠租金,甚至最後追討不成,就損失了一筆收入,也造成業主的煩惱。

單位受到損壞

遇上好租客,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有一些情況,租客不懂得愛惜單位,甚至惡意破壞,導致單位內的傢私硬件配套無法使用。業主需要花費一大筆金錢,進行維修或清潔,甚至將單位重新裝潢。

大廈地方發生意外

屋苑範圍內發生任何意外,導致財物或人命傷亡,業主都有機會要負上法律責任。以往曾經有案例是大廈的拆花架工程,拆棚工人由棚架墮落死亡,最後賠償的責任落在業主身上。

根據第三者責任條例,無論是業主還是租客,都有可能因意外導致第三者的人身或財務損失,因而被索償,需要附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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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保險種類

一般家居保險

家居保險一般保障單位內因意外、水災、火災和颱風而損毀的家居財物,例如傢私、電器、貴重物品等,保險會覆蓋以上損毀造成的維修開支和賠償,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部分家居保險也會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障,保障業主免受因疏忽而導致第三者受傷,或有任何財物損失的法律追討。

出租物業保險

市面上一般的業主出租保險的保障範圍,都會包括租金保障,例如追討欠租或收回物業涉及的訴訟費用,即主要保障租金損失、租霸等相關爭議。此外,業主於單位內及大廈公眾地方需要承擔的意外法律責任,也在出租物業保險的受保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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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業主適用的保險

自住業主

對於自住業主而言,最重要的當然是保障物業因意外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包括個人財物和維修費用,另外,部分家居保險也已經覆蓋了第三者責任,業住可以更放心,一旦大廈發生任何意外,也會受到保障。

經常發生的例子,就如鋁窗鬆脫墜下,令途人受傷或者損壞樓下車輛,都會遭到第三者索償,賠償金額未必是一個小數目,而家居保險就覆蓋了這些情況的開支。

出租業主

對出租業主而言,出租物業保險應是較為妥當的選擇。將物業放租,目的無非為了賺取租金收入,出租物業保險正正為業主補償了這部分的損失。雖然業主出租物業未必包含傢私,但是單位因意外,如水災、火災或人為破壞造成的損失亦可能是龐大的支出,市面上有一些綜合業主保險,如「安租保」,除了保障業主的租金收入,也會保障業主的法律費用及支出、法律責任、單位被破壞或財務損毀的維修費等等。

以租金拖欠為例,業主可以將出租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當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就可以向保險公司備案,並提出索償申請,之後保險公司再循法律途徑向租客追討租金。



投保注意事項

影響保費的因素

影響保費的主要因素包括物業面積,面積越大保費越高。此外,住宅類別亦是另一個影響的因素,例如私人屋苑、政府資助房屋、村屋等等,也會主導保費的差別。甚至可能自住或是出租用途、樓宇落成年份、地區等等外在因素,也是保險公司考慮保費的因素。

不受保的情況

家居保險的種類繁多,每份保險覆蓋的受保範圍也不一樣,通常以下情況將不受保:

  • 保單生效前已經存在損毀或曾發生事故
  • 家居財物的自然損耗,例如生鏽、腐爛
  • 裝修期間引起的財物損失
  • 非住宅用途的單位
  • 單位空置超過三十日後引起的財物損失

自行承擔的費用

買了保險並不一定代表所有費用都由保險公司支付,投保人需要留意每份保險的自負額/墊底費。假設今日颱風發生後,造成投保人單位內電器被水浸壞,電器價值$2,000,投保人可能要自己支付$1,000墊底費,保險公司只會賠償餘下的金額。


業主保險確實能夠為業主提供一份安心,免卻許多煩惱,但是必需要留意每份保險方案的細節,根據自己需要挑選最合適的保障。如果對任何類型的物業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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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家居保險費用一般為多少?

影響保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單位面積等等),而市面上一般的家居保險年費通常為$500至$3,000不等。

比較家居保險時,有何注意地方?

比較不同的家居保險時,主要留意以下幾點:財物保障的總金額和每項物品的限額、第三者責任保證金額、保障項目的墊底費/自付額。

業主出租保險應何時購買?

如果置業時已經打算將物業放租,可以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就購買保險,即使還沒租出,物業的保障已經開始生效。


【延伸閱讀】各類保險比較/須知

家居保險火險家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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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惡租客】執達吏收樓程序 5 大步驟

遇上租戶拖欠租金、單位被分租的問題,業主可尋找執達吏幫忙收樓。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職人員,業主需要採取法律行動,再由法庭頒布收樓令。執達吏收樓程序共有 5 大步驟,下文為您講解。 立即跳往:入稟追討欠租|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向租戶發出通知書|申請判決書|上門收樓 |常見問題 1 . 入稟追討欠租 如租戶拖租逾 15 日,業主可入稟追討欠租 / 申請收樓。 入稟前,業主記得確認租約已打釐印,並且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通知已將物業出租。 如當初未打釐印,可以補打,但或須繳交 10 倍罰款。如未有呈交 CR109,須事前補交該通知書,並繳付 $310 附加費。差估署收到該通知書後,業主方可依據租約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欠額大小,業主可於下列審裁處 / 法庭作出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 申索款額不高於 $75,000 區域法院 申索款額高於 $75,000 但不多於 $300 萬 高等法院原訟庭 申索款額無上限 2. 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 如果業主決意收回單位及追收欠租,可填寫申請表及收樓令表格,於申索欠租的審裁處 / 法院申請執行令狀。 所需文件 如果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業主須向審裁登記處提交: 所需費用 業主此時需繳付執達費用,包括: 3. 向租戶發出通知書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業主可以親自、郵寄等方式將副本送達租戶,亦可要求審裁處代為送達。同時,業主須將《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連續 3 天張貼於單位門口(即貼門口紙)。 通知書內一般會列明通融期,即租戶於指定期限內清還租金,業主就不收回單位。貼出 3 天後,業主須於 3 … Continue reading "【業主保險】常見風險、保險種類、注意事項、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