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刻刊登樓盤/廣告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業主保險】常見風險、保險種類、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7 日

買樓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夢想,身為業主,業主保險是是保障自己和物業的最佳方法。一旦牽涉任何物業意外,隨時要負上巨大法律責任,甚至成為你的經濟危機。市面上有不少業主保險,覆蓋不同範疇的意外,究竟哪一款才切合你的需要?投保後就可以無後顧之憂?千居準備了市面上最常見的業主家居保險種類,為你挑選最適合的方案。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業主面對的風險業主保險種類不同業主適用的保險投保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面對的風險

蒙受租金損失

遇上租霸,業主隨時被拖欠租金,追究租客花費心力又未必成功。買樓收租是為了賺取固定的額外收入,如果租客拖欠租金,甚至最後追討不成,就損失了一筆收入,也造成業主的煩惱。

單位受到損壞

遇上好租客,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有一些情況,租客不懂得愛惜單位,甚至惡意破壞,導致單位內的傢私硬件配套無法使用。業主需要花費一大筆金錢,進行維修或清潔,甚至將單位重新裝潢。

大廈地方發生意外

屋苑範圍內發生任何意外,導致財物或人命傷亡,業主都有機會要負上法律責任。以往曾經有案例是大廈的拆花架工程,拆棚工人由棚架墮落死亡,最後賠償的責任落在業主身上。

根據第三者責任條例,無論是業主還是租客,都有可能因意外導致第三者的人身或財務損失,因而被索償,需要附上法律責任。



【最新優惠】立即查詢網上放盤 →



業主保險種類

一般家居保險

家居保險一般保障單位內因意外、水災、火災和颱風而損毀的家居財物,例如傢私、電器、貴重物品等,保險會覆蓋以上損毀造成的維修開支和賠償,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部分家居保險也會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障,保障業主免受因疏忽而導致第三者受傷,或有任何財物損失的法律追討。

出租物業保險

市面上一般的業主出租保險的保障範圍,都會包括租金保障,例如追討欠租或收回物業涉及的訴訟費用,即主要保障租金損失、租霸等相關爭議。此外,業主於單位內及大廈公眾地方需要承擔的意外法律責任,也在出租物業保險的受保範圍內。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不同業主適用的保險

自住業主

對於自住業主而言,最重要的當然是保障物業因意外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包括個人財物和維修費用,另外,部分家居保險也已經覆蓋了第三者責任,業住可以更放心,一旦大廈發生任何意外,也會受到保障。

經常發生的例子,就如鋁窗鬆脫墜下,令途人受傷或者損壞樓下車輛,都會遭到第三者索償,賠償金額未必是一個小數目,而家居保險就覆蓋了這些情況的開支。

出租業主

對出租業主而言,出租物業保險應是較為妥當的選擇。將物業放租,目的無非為了賺取租金收入,出租物業保險正正為業主補償了這部分的損失。雖然業主出租物業未必包含傢私,但是單位因意外,如水災、火災或人為破壞造成的損失亦可能是龐大的支出,市面上有一些綜合業主保險,如「安租保」,除了保障業主的租金收入,也會保障業主的法律費用及支出、法律責任、單位被破壞或財務損毀的維修費等等。

以租金拖欠為例,業主可以將出租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當租客拖欠租金,業主就可以向保險公司備案,並提出索償申請,之後保險公司再循法律途徑向租客追討租金。



投保注意事項

影響保費的因素

影響保費的主要因素包括物業面積,面積越大保費越高。此外,住宅類別亦是另一個影響的因素,例如私人屋苑、政府資助房屋、村屋等等,也會主導保費的差別。甚至可能自住或是出租用途、樓宇落成年份、地區等等外在因素,也是保險公司考慮保費的因素。

不受保的情況

家居保險的種類繁多,每份保險覆蓋的受保範圍也不一樣,通常以下情況將不受保:

  • 保單生效前已經存在損毀或曾發生事故
  • 家居財物的自然損耗,例如生鏽、腐爛
  • 裝修期間引起的財物損失
  • 非住宅用途的單位
  • 單位空置超過三十日後引起的財物損失

自行承擔的費用

買了保險並不一定代表所有費用都由保險公司支付,投保人需要留意每份保險的自負額/墊底費。假設今日颱風發生後,造成投保人單位內電器被水浸壞,電器價值$2,000,投保人可能要自己支付$1,000墊底費,保險公司只會賠償餘下的金額。


業主保險確實能夠為業主提供一份安心,免卻許多煩惱,但是必需要留意每份保險方案的細節,根據自己需要挑選最合適的保障。如果對任何類型的物業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常見問題

家居保險費用一般為多少?

影響保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單位面積等等),而市面上一般的家居保險年費通常為$500至$3,000不等。

比較家居保險時,有何注意地方?

比較不同的家居保險時,主要留意以下幾點:財物保障的總金額和每項物品的限額、第三者責任保證金額、保障項目的墊底費/自付額。

業主出租保險應何時購買?

如果置業時已經打算將物業放租,可以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就購買保險,即使還沒租出,物業的保障已經開始生效。


【延伸閱讀】各類保險比較/須知

家居保險火險家傭保險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放租按揭】按揭成數分別、壓力測試、常見問題

許多人都想買樓收租,作為自己的被動收入來源,但是卻不知道放租按揭又是一件麻煩事。業主的確能夠獲得穩定租金回報,但出租物業申請按揭,比起自住物業申請按揭,絕不是一件易事。今日千居就準備了各種買樓放租的按揭注意事項,和你一一分享,避免誤踩地雷! 立即跳往:按揭成數分別 | 高成數按揭 | 租金計入壓力測試 | 第二間物業申請出租按揭 |申報自住VS出租用途?|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按揭成數分別 截止2025年7月,所有住宅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統一為70%(根據2024年10月公佈的《施政報告》),此政策亦適用於首置、非首置和出租物業,變相降低了買樓放租的門檻。業主需留意借款人的最終借貸額將依據物業的估值及其收入證明(如租約)來確定。 然而,在這份《施政報告》出台前,放租按揭的成數,與自住單位申請按揭的成數有所不同。根據金管局當時規定,樓價3,000萬元以下的單位,如果將單位申報為自住用途,按揭成數可高達 7 成;但如果單位申報為出租用途,按揭成數最高只有 6 成。另外,如果單位樓價為 3,600 萬元以上,無論自住還是出租用途,按揭最高都只有 6 成。 2. 高成數按揭 業主要小心,若果購買物業為出租用途,是無法申請高成數按揭的。按揭保險公司列明,申請高成數按揭(即7成以上至9成)的單位,必需要以自住為目的。換言之,由於無法申請按保,出租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最高只到7成。 3. 租金計入壓力測試 金管局已於2024年2月28日暫停壓力測試,惟仍有供款與入息比率要求,所有物業上限劃一為5成。 在政府宣佈暫停壓測前,業主可以將物業租金計算入申請按揭時的壓力測試。如果單位已經出租有租客,銀行會將租金打7折作為申請人收入,當然,申請人需要提供租約等文件證明。 如果單位尚未出租、未有租客,銀行將會根據物業租金估價作為基準,再打6折,計算出一個「擬租金收入」,作為申請人壓力測試的擬定收入。 4. 第二間物業申請出租按揭 許多人都會入手第一個單位,用來自住,再入手第二層樓作出租用途,算是一種比較穩定的投資。現時,無論多重按揭、新物業、非首置,任何樓價的住宅單位,全部最高可借7成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則一律為5成,全數與首置看齊。千居以下亦提供按揭放寬前的「第二層樓按揭成數表」,僅供參考: 在2024年10月按揭放寬前,業主必需留意,如果其本身第一層物業尚未供滿,而入手第二層物業作為出租用途,無論是任何價位,最高的按揭成數亦只有4成。視乎樓價不同及用途,按揭成數亦有所不同,詳情參考以下表格。 自住單位 有租客出租單位 未有租客出租單位 第二層物業出租(第一層物業未供滿) 最高按揭成數($3,000萬以下) 7成 6成 6成 5成 最高按揭成數($3,000萬以上) 6-7成 (貸款額上限 $2,100萬元) 6成 6成 5成 供款與入息比例 5成 4成 4成 … Continue reading "【業主保險】常見風險、保險種類、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業主自讓盤】買賣細節、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近年越來越多人,開始上網尋找業主自讓盤,可以直接聯絡業主,洽談買賣事宜,無需經過地產公司介入。但是你知道如何才能找到自讓盤嗎?直接向業主買樓有什麼注意事項?千居以下文章將會提醒你,購買業主盤的一切細節。 立即跳往:何謂業主自讓盤|買賣細節|注意事項|常見問題 何謂業主自讓盤 業主自讓盤是指業主不經地產代理,直接放盤於搵樓網、或其他平台,甚至用自己方法找到買家,然後與有心買家直接洽談,並完成交易,買賣雙方無需繳付代理佣金。 買自讓盤途徑 網上放盤 通常業主要自讓放盤,都可能會將樓盤放上各大搵樓平台,例如千居 ,並與買家直接進行交易,在搵樓平台與買家進行交易,因為這些平台能夠接觸到更廣泛的群眾。 線下放盤 另外,也有一些業主會透過登報、登雜誌、貼街招等方式出售物業,有意的買家可以直接聯絡業主。 買賣細節 業主自讓盤的交易手續,與一般樓宇的買賣流程相差不大。只是一般情況下,買方與賣方議價、洽談條款等程序,是交由代理代為處理。當業主決定自讓放盤,就要自己處理議價談判。 而且業主亦要親自與買家相約時間,上門睇樓,雙方確定價格和交易細節後,就各自委派律師處理合約、文件註冊等事宜,最後完成交易。 注意事項 雖然買自讓盤有個好處,就是雙方都無需支付佣金,但是當中亦有許多需要注意的陷阱和伏位。 查冊 買家記得要進行土地查冊,確保放盤人是業主本人,以及該物業的業主人數,以免有不法之徒假扮業主身分放盤。 查閱單位面積資料 業主自行放盤時,所提供的面積可能只是建築面積,並不是單位真正的可用面積,所以買家應自行到物業資訊網搜尋,更多關於樓宇實用面積、樓齡和土地用途等資料,以確保單位適合自己。 與業主立案法團溝通 決定買或租單位前,應先向業主立案法團查詢,單位是否有未清繳管理費,或者曾否被投訴有任何問題,包括漏水滲水。除此以外,亦應該向法團查詢,萬一樓宇範圍內出現任何損壞,維修責任應該是由法團負責,還是個別業主。此舉確保單位無隱藏問題,保障自己免日後受訴訟之災。 授權簽約 由於沒有地產代理的協助,買家應避免與賣家授權的第三方簽約。授權書是否有效,牽涉許多法律知識,並不是一般人都會知道。很多時候,可能放盤業主身在海外,所以委派第三方前來簽約,但是最好還是儘量避免此情況發生。萬一業主真的無法親身簽約,亦記得注意是律師樓發出的授權書才可接受第三方代簽。 檢查租約 如果單位是連租約一併買入,記得要留意清楚租約條款,肯定租約沒有隱藏條款,需要業主承擔不合理責任。對於業主自讓盤,業主未必有義務將單位每項細節都告訴你,所以最好還是自己審慎查閱。 買樓租樓都不是兒戲的決定,所以當然最好尋找值得信賴的途徑,如果你對更多物業資訊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一文看清】地租、地稅與差餉分別

買樓除了計算置業開支,入伙後費用也不可忽視,如差餉、地租、地稅、管理費等等。對於新手業主,都能預備好每月的供樓開支和管理費,卻很多時候計漏了地租、地稅與差餉。到底這些費用有何分別?何時繳付?繳付給誰?繳付多少?千居一次過告訴您三者區別。 立即跳往:差餉  |  地租  | 地稅  |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 2047大限 | 常見問題 差餉 差餉,字面上即「差人」的糧餉,已今天去理解這個意思,或許不合時宜,但若追溯至英治時代,這一項向政府繳納的稅,確是用作維持香港警隊開支。 時至今天,差餉是對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用於支付公共服務開支,如公共照明系統、食水供應等等,基本上所有業主都需要繳付差餉,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例如一些新界建築物。 地租 要了解地租,首先要明白,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均由政府擁有,政府就某地批出地契(即租契)給發展商,以確認為該土地的承租人,但非真正擁有人。 簡單而言,承租人須向政府繳付地租,以換取在地契文件所指明年期內,可佔用土地的權利。順理成章,各單位業主從發展商購入物業,地租轉由各業主支付。但因牽涉歷史問題,部分由新界原居民擁有的丁屋或祖堂地,可獲豁免地租。 新地租的出現 回歸前的香港,經歷多屆殖民地政府管治,出現了不同租期的地契,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便釐清了香港回歸後的土地契約問題,以下兩類土地契約,需要繳交新地租: 地稅 至於地稅,其實概念上與徵收地租相同,一般而言,業主繳交地稅,便不用繳交地租,反之亦然。 由於早期香港受到「割讓」與「租借」等形式佔據,不同區域的地契年期有別,因此只有部分地區物業,需要支付地稅。 自19世紀中葉,英國與清政府簽訂了3條條約,其中《南京條約》 及《北京條約》 分別以「永久割讓」方式佔據了香港島,以及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及後再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新界及多個島嶼租給英國。 一般來說,位於九龍界限街以南及港島區,及於1985年5月27日之前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需繳交地稅。但當中也有例外,例如位於港島區的薄扶林花園,地契於2005年續期後,需要繳交地租。 繳付時間、金額與對象 雖然差餉與地租的定義不同,但都是每個季度向業主收取的,金額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租值),乘以一個百分比計算;至於地稅,通常一年收取2次,視乎地稅金額及物業位置而定。 政府於《2022 / 23 財政預算案》提出差餉制度改革, 建議引入累進制差餉,按應課差餉租值,分設三個徵收類別(5%、8%、12%),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具體措施如下: 差餉租值 累進稅率 首550,000元 5% 其後250,000元 8% 超出800,000元 12% 值得留意,差餉與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地稅則是由地政總署徵收;如不繳交地租或地稅,可被視作違反契諾,政府或有權收回有關物業。 2047大限 上文提過,已獲批續租權的地契,租期都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於是坊間有所謂的「2047大限」。部分人士擔心買樓後,所屬地契會否自動續期,會否需要補地價,更甚者,由政府直接收回土地。 這個問題何去何從,暫時未有太多著墨,但的而且確,中國內地的土地設有使用權期限,過了限期的物業,有需要補地價。現時,香港只有「千年契」物業 (已批999年地契) ,未必需要面對大限問題,例如太古城、香港仔中心、碧瑤灣、賽西湖大廈等等。 另外,2047大限亦影響到銀行按揭,因自2017年起批出的30年按揭,已觸及2047年。金管局曾為此作出回應,指政府有權批出2047年後的續期地契,呼籲銀行不用調整按揭政策。 遙遠的問題不容易看清,但眼前的上車置業問題,卻需要花時間處理,即上千居搜尋全港筍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