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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反映租金市價?差餉地租收費你要知

業主專區 | 2026 年 8 月 12 日

當一位業主不止要負擔首期費用,每年更要繳付差餉地租等雜費。已習慣交差餉地租的老手業主,是否了解它的由來?剛儲夠錢上車的新手們,又是否清楚自己交多少費用?如何計算?何時要交?等千居話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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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跳往:差餉地租源由差餉地租計算預繳差餉地租時間 | 豁免情況 | 常見問題



差餉地租源由

早於 1845 年英治時代,港府便開始徵收差餉。「差餉」原意為差人的糧餉,用以維持當年香港差役運作。隨著公共設施和服務日漸完善,現時差餉已演變成補給公共服務開支,是政府向業主徵收間接稅。

除了中環聖約翰座堂以外的用地之外,目前香港的所有土地均是政府擁有,業主只是該土地的「租用者」,而非真正「擁有人」。向港府租地,自然要付「地租」。2047年6月30日前,業主只須交地租,就能續租土地。2047年後,則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土地契約是否獲批續期,換言之政府有權收回土地,或要求業主補地價買斷地權,由於取向未明,故有市民視之為「2047大限」。

需繳交差餉地租的物業

全港物業需要繳付差餉,而地租則主要針對非「永久地權」的物業,例如九龍界限街以北、新界及離島區內的大多數物業;反之,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是「永久割讓」予英國的,原因可追溯至英國殖民地時期。

然而,這並不等於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物業不用交地租,凡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或之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不論屬於哪一個地區,均需交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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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地租計算 

政府每年為各物業進行租值估價,得出應課差餉租值,並徵收該估值之5%為差餉,3% 為地租。《2022 / 23 財政預算案》中,政府提出改革差餉制度,建議就住宅物業引入累進制,按「能者多付」原則,分設三個徵收類別:

應課差餉租值按租值徵收金額
$55 萬或以下5%
$55 萬 – $80 萬8%
$80 萬以上12%
註:以上安排已於2025年起實施。

預算案每年就差餉寬減措施作出建議。例如在2025/26年度,房屋署由2025年4月至6月的三個月內,每個應課差餉物業設有500元寬免上限,可抵銷等額的住宅租戶租金。

預算案亦對於差餉寬減安排提出修改,建議僅限合資格並且是自然人的業主,就名下一個住宅物業申請寬減,以杜絕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可享多重受惠。

樓市波動頻繁, 物業每年的租金價值或有出入,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會全面重估物業單位的租值,於 3 至 4 月期間會發出 4 至 6 月季度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通知業主最新的應課差餉租值。

反映租金合理水平

估價冊屬公眾資訊,所有人均可於網上搜尋差估署對單位作出的估值,是業主和租客判斷租金時,一個很值得參考的數字。

差估署假設租客會承擔一切基本起居支出,包括差餉及管理費等,業主則承擔地租、修葺費及保險費,但這個假設與實際租約情況可能不同,故應課差餉租值與真正市價或有出入。業主和租客可同時參考其他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與放盤叫價,比對自己的叫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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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差餉地租時間

差餉地租一年分 4 季預繳,時間表如下:

季度通知書最後送達日最後繳款日期
1-3月1 月中1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4-6月4 月中4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7-9月7 月中7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10-12月10 月中10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豁免情況

然而,不是所有物業都要交地租或差餉,當中取決於物業住所在地區及樓宇類別。

村屋或免交差餉地租

因歷史緣故,指定地段內的新界居民常居村屋、丁屋及新界農地等,可獲豁免繳交差餉和地租。

據2016年統計數字,全港有105個鄉村區,約 1.6 萬多間村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條件是不可有任何違規僭建,否則或被撤銷豁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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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如業主不滿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可怎麼辦?

如果業主認為差估署的估值嚴重偏差,可在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交回表格 R20A「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對租值提出反對。

欠繳差餉地租有何後果?

業主逾時交差餉地租,會被加徵 5% 附加費。如過期逾 6 個月,會額外被加徵 10% 附加費,政府或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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