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買樓 租屋 新盤 服務式住宅 海外物業
寫字樓出售 寫字樓出租 共享工作空間 服務式辦公室
按揭計算機
立即放盤
千居Spacious
1,000+ 個評分

目錄

Toggle table of contents dropdown
Search Icon
Search Icon
Loading indicator

找不到相關結果

差餉反映租金市價?差餉地租收費你要知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28 日

當一位業主不止要負擔首期費用,每年更要繳付差餉地租等雜費。已習慣交差餉地租的老手業主,是否了解它的由來?剛儲夠錢上車的新手們,又是否清楚自己交多少費用?如何計算?何時要交?等千居話您知。

想緊貼樓市動向,立即追蹤千居 Facebook 及 Instagram 專頁(@spacious.hk),掌握最新地產資訊。



立即跳往:差餉地租源由|差餉地租計算|預繳差餉地租時間 | 豁免情況 | 常見問題



差餉地租源由

早於 1845 年英治時代,港府便開始徵收差餉。「差餉」原意為差人的糧餉,用以維持當年香港差役運作。隨著公共設施和服務日漸完善,現時差餉已演變成補給公共服務開支,是政府向業主徵收間接稅。

除了中環聖約翰座堂以外的用地之外,目前香港的所有土地均是政府擁有,業主只是該土地的「租用者」,而非真正「擁有人」。向港府租地,自然要付「地租」。2047年6月30日前,業主只須交地租,就能續租土地。2047年後,則由政府全權酌情決定土地契約是否獲批續期,換言之政府有權收回土地,或要求業主補地價買斷地權,由於取向未明,故有市民視之為「2047大限」。

需繳交差餉地租的物業

全港物業需要繳付差餉,而地租則主要針對非「永久地權」的物業,例如九龍界限街以北、新界及離島區內的大多數物業;反之,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是「永久割讓」予英國的,原因可追溯至英國殖民地時期。

然而,這並不等於香港島和九龍界限街以南地段物業不用交地租,凡於 1985 年 5 月 27 日或之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不論屬於哪一個地區,均需交地租。


【買樓必讀】立即搜尋全港優質放盤 →



差餉地租計算 

政府每年為各物業進行租值估價,得出應課差餉租值,並徵收該估值之5%為差餉,3% 為地租。《2022 / 23 財政預算案》中,政府提出改革差餉制度,建議就住宅物業引入累進制,按「能者多付」原則,分設三個徵收類別:

應課差餉租值按租值徵收金額
$55 萬或以下5%
$55 萬 – $80 萬8%
$80 萬以上12%
註:以上安排已於2025年起實施。

預算案每年就差餉寬減措施作出建議。例如在2025/26年度,房屋署由2025年4月至6月的三個月內,每個應課差餉物業設有500元寬免上限,可抵銷等額的住宅租戶租金。

預算案亦對於差餉寬減安排提出修改,建議僅限合資格並且是自然人的業主,就名下一個住宅物業申請寬減,以杜絕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可享多重受惠。

樓市波動頻繁, 物業每年的租金價值或有出入,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會全面重估物業單位的租值,於 3 至 4 月期間會發出 4 至 6 月季度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通知業主最新的應課差餉租值。

反映租金合理水平

估價冊屬公眾資訊,所有人均可於網上搜尋差估署對單位作出的估值,是業主和租客判斷租金時,一個很值得參考的數字。

差估署假設租客會承擔一切基本起居支出,包括差餉及管理費等,業主則承擔地租、修葺費及保險費,但這個假設與實際租約情況可能不同,故應課差餉租值與真正市價或有出入。業主和租客可同時參考其他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與放盤叫價,比對自己的叫價是否合理。


【買樓必讀】搜尋 600 萬內上車盤 →



預繳差餉地租時間

差餉地租一年分 4 季預繳,時間表如下:

季度通知書最後送達日最後繳款日期
1-3月1 月中1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4-6月4 月中4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7-9月7 月中7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10-12月10 月中10 月最後一個工作天(周六除外)


豁免情況

然而,不是所有物業都要交地租或差餉,當中取決於物業住所在地區及樓宇類別。

村屋或免交差餉地租

因歷史緣故,指定地段內的新界居民常居村屋、丁屋及新界農地等,可獲豁免繳交差餉和地租。

據2016年統計數字,全港有105個鄉村區,約 1.6 萬多間村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條件是不可有任何違規僭建,否則或被撤銷豁免資格。


了解清楚差餉地租收費及計算,買樓放租自然更得心應手,即上千居放盤。


【買樓必讀】搜尋所有放盤 →



常見問題

如業主不滿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可怎麼辦?

如果業主認為差估署的估值嚴重偏差,可在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交回表格 R20A「修改估價冊或地租登記冊建議書」,對租值提出反對。

欠繳差餉地租有何後果?

業主逾時交差餉地租,會被加徵 5% 附加費。如過期逾 6 個月,會額外被加徵 10% 附加費,政府或採取法律行動追收欠款。


WhatsAppFacebookWeChatGmailCopy LinkShare

延伸閱讀

訂閱最新地產資訊

緊貼地產市場最新動態與趨勢,做出更明智的選擇。

請輸入正確的電郵地址

推薦文章

業主專區 |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對付惡租客】執達吏收樓程序 5 大步驟

遇上租戶拖欠租金、單位被分租的問題,業主可尋找執達吏幫忙收樓。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職人員,業主需要採取法律行動,再由法庭頒布收樓令。執達吏收樓程序共有 5 大步驟,下文為您講解。 立即跳往:入稟追討欠租|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向租戶發出通知書|申請判決書|上門收樓 |常見問題 1 . 入稟追討欠租 如租戶拖租逾 15 日,業主可入稟追討欠租 / 申請收樓。 入稟前,業主記得確認租約已打釐印,並且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通知已將物業出租。 如當初未打釐印,可以補打,但或須繳交 10 倍罰款。如未有呈交 CR109,須事前補交該通知書,並繳付 $310 附加費。差估署收到該通知書後,業主方可依據租約採取法律行動。 根據欠額大小,業主可於下列審裁處 / 法庭作出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 申索款額不高於 $75,000 區域法院 申索款額高於 $75,000 但不多於 $300 萬 高等法院原訟庭 申索款額無上限 2. 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 如果業主決意收回單位及追收欠租,可填寫申請表及收樓令表格,於申索欠租的審裁處 / 法院申請執行令狀。 所需文件 如果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業主須向審裁登記處提交: 所需費用 業主此時需繳付執達費用,包括: 3. 向租戶發出通知書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業主可以親自、郵寄等方式將副本送達租戶,亦可要求審裁處代為送達。同時,業主須將《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連續 3 天張貼於單位門口(即貼門口紙)。 通知書內一般會列明通融期,即租戶於指定期限內清還租金,業主就不收回單位。貼出 3 天後,業主須於 3 … Continue reading "差餉反映租金市價?差餉地租收費你要知"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25 日

【業主立案法團】職責、權力、成立步驟全指南|辨別業主組織

常有人問起「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及「管理委員會」三者差異,其中一個主要分別,在於業主立案法團(法團,Owners’ Corporations)是擁有 「 法人身份 」 (Legal entity)的組織。業主立案法團由業主組成,作為業主的你,當然要知清楚法團可行使的法定權利和義務。下文為你詳細講解。 立即跳往:法團的角色|法團與業主委員會分別|成立法團的好處|法團的職務與權力|成立法團步驟 | 常見問題 法團的角色 業主立案法團是根據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而成立的獨立法人組織,具訴訟權力。 法團在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就大廈公共地方進行管理,照顧他們的利益和承擔責任, 行使和執行有關的權利、權力、 特權和職責,並有權任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監督其工作。 法團與業主委員會之別 有市民會將業主立案法團與業主委員會混淆。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僅屬諮詢性質,作用是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其意見不具法律效力,亦無權監查物管職員之職能和薪酬。 部分大廈只有業委會,沒有法團,如對物管運作起疑,業委會亦不能代表業主入稟起訴物管。 相反,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其中一項程序是委任管理委員會, 管委會除了擁有業委會的一切職能、權力及職責,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如大廈已成立法團和委出管委會,管委會則作為業委會。 成立法團對業主的好處 一個屋苑、一棟大廈內業主眾多,各持不同意見,難以全體對大廈管理的繁瑣事情作出一致決定。成立法團能有效地管理大廈,由法團代表業主決定和監察大廈的維修、清潔、保安、消防安全、人員僱用、投購保險等事宜,以減低意見分歧。 萬一業主有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不善,認為有需要問責、睇數簿,甚至索償,法團可代表全體業主,強制要求物管披露適用之內部資料,甚至入稟起訴物管。 另外,如有住戶拖欠管理費或違反公契,法團亦可代為追討欠款及損失。相反,如大廈只得業委會,業委會只能轉達意見,如業主決定提告物管,則須以個人身份行事。 法團的職務與權力 法團主席本身並無法定權力,任何議決都要經過管理委員會。管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投票選出,負責決策恆常大廈管理事務,於重要事項如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核數師、大廈維修工程招標等提供建議方案,再於法團業主大會中投票表決。 若法團主席繞過管委會作決定,即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或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團主席 法團副主席 管委會秘書 管委會司庫 若公契指明,法團亦可設立其他職位。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步驟 有了業主立案法團監察大廈管理及物管公司運作,意味著屋苑管理更完善,出租單位自然更有優勢。立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

業主專區 | 2026 年 9 月 25 日

【辨別大廈組織】業主委員會VS法團|業委僅無牙老虎?

有民眾並不了解業主委員會 (業委會) 的能力,誤以為事無大小的起居問題均可尋求該會協助,亦有人混淆了業委會與業主立案法團的職責。到底業委會是怎樣的一個組織,對住戶有甚麼幫助?千居帶你揭開神秘面紗。 立即跳往:業委會VS業主立案法團|成立業委會原因|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常見問題 業委會 VS 業主立案法團 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由業主組成,僅為諮詢性質,主要協助加強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溝通,代表一眾業主向物管反映意見。 業委會並無法人身份(Legal entity),該會只能代表全體業主就大廈管理提供意見,卻不具法律效力,是一隻「紙老虎」。 如遇有重大問題,譬如有住戶拖欠管理費、作出違反大廈公契的行為,甚至對管理公司的行政管理存疑,業委會亦無權要求「睇數簿」或插手物管的營運,不能代表業主入稟進行訴訟,業主們只能以個人身份提告。 假使鄰居之間出現摩擦,業委會亦只能以中間人的角色作出口頭勸喻,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如向政府部門投訴,還是要物管的協助。 相反,業主立案法團則具法人地位,是真正的「有牙老虎」。業主可透過參與法團業主大會,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建議,如獲投票支持,法團代表的行動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監察物管的運作,需要時可要求查數,甚至辭退管理公司。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時,必須同時委任管理委員會 (管委會)。管委會涵蓋業委會所有職權,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如大廈已成立法團和委出管委會,管委會則作為業委會。 換句話說,有業委會的大廈不一定有法團,但有法團的大廈必有業委會。 成立業委會原因 既然業主立案法團權力較大,何以依然有大廈屋苑僅得業委會,而不成立法團呢?原因普遍有三。 1. 無業主願意出任法團 法團位高權重,卻是無支薪工作,經常要為住戶處理起居瑣事,吃力不討好,易困身於紛議之中,招惹住戶不滿。倘若大型屋苑,或總有人願意肩負責任;但若是單幢樓,住戶人數不多,便難以覓得人選。 2. 舊業主認知不足 業主立案法團的概念於 80 年代由民政事務處推行,當時的資訊不似今日發達,業主對法團的認識較淺薄。 時移世易,今天只要上網搜尋便可找到相關資料,政府亦定期於各區舉辦講座,教育業主法團的重要性,故普遍較新屋苑有法團。 3. 易牽涉利益衝突 法團手握重權,對大廈財務上的決定有相當的影響力,容易陷入利益輸送之疑。時有聽聞法團涉及圍標醜聞,與維修工程的投標者互相串通,出賣業主的利益,要業主硬食天價維修。因此,有業主寧願信任物管公司,由物管處理一切事務,都不願賦權於法團。 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運作細則、職責和權力均須根據及按照公契指引。 有別於法團,因業委會純粹是諮詢性質,成立業委會不必到民政事務處作法定聲明,亦毋須到土地註冊處申請註冊為法團。 業委會能加強業主與物管公司之間溝通,提升屋苑管理成效,提供更有利的條件吸引租客。即上千居放盤。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