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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房屋 | 2026 年 5 月 27 日
為加快興建過渡性房屋流程,政府引入「組裝合成」建築技術,興建「組合屋」(亦稱「積木屋」)。千居將會在下文詳細講解組合屋背景,過渡性房屋的申請資格及程序,還有其他組合屋種類介紹。 立即跳往:組合屋背景|組裝合成技術|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其他組合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組合屋背景 2017 年,政府提出引入「組裝合成」建築法(MiC),以興建過渡性房屋。關愛基金於翌年通過撥款 3,570 萬元,資助社聯在深水埗展開本港首個預製合成過渡房屋計劃「南昌220」,於 2020 年 7 月入伙。該計劃已順利在 2022 年 11 月完結,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以組裝合成興建的過渡性房屋項目逐一落成。 組合屋租金並非劃一,參考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公屋租金;若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租金水平不超過住戶入息 25%。 現時本港的過渡房屋項目,由政府、私人發展商及社福機構資助發展,不少採用組合屋技術,主要項目包括: 組合屋項目 地址 單位數目 入伙時間 營運年期 南昌220 南昌街202 – 220號 89 2020年 7 月 已完結 喜信 深水埗英華街 140 2022 年 1 月 約5年 昌新一號 深水埗欽州街西與通州街交界 205 2022 年 2 月 約5年 麥匯·業成 葵涌業成街 5-7 號 100 2022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更改土地用途,需要先向「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出規劃申請。城規會是根據法例成立的法定機構,是一個獨立的委員會,會就城市規劃工作進行研究、諮詢及審批,其執行機關為「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城規會在房屋市場上扮演甚麼角色?即看以下千居文章。 立即跳往:為何更改土地用途|對社區影響|如何申請土地改劃|就申請提出上訴|棕地爭議|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為何更改土地用途 1. 配合經濟發展 香港的經濟不斷轉型,由過去著重農業和工業,轉變成現時的金融業和地產業主導的社會,為了令土地增值,不少地主,甚至政府自己,都會研究向城規會提出申請,將名下農地和工業用地,改劃成商業和住宅用地。 土地用途種類 佔百分比 住宅(包括私樓、公營房屋及鄉郊居所) 7.1% 商業 0.5% 工業 2.3% 機構/休憩 4.8% 運輸(道路、鐵路、機場及港口設施等) 6.4%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4.6% 農業 5.7%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65.2% 荒地 0.7% 水體 2.7% 資料來源:規劃署-香港土地用途,2023年 歷年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例子包括: 2. 增加住宅供應 「地少人多」是香港人對這個城市根深柢固的印象。過去民間多將「住宅供應短缺」與「土地短缺」劃上等號, 認為香港能夠發展的土地皆已「用盡」,要應付人口增長,方法只得一個,就是「填海」。 不過,有關注城市規劃的民間組織指出,本港現時住宅用地只佔全港土地約 7%,當中接近一半更是低密度的「鄉郊居所」,而貨倉和公營房屋的佔比更是相同。 準確一點說,香港絕非「地少」,而是「住宅用地少」,而且未充分用盡地積比,而土地改劃是改變這個現象的手法之一。 對社區影響 透過土地改劃來增加住宅供應,令更多市民置業上車,本應是一件好事。不過,有市民有感此舉會令區內人口暴升,為該區交通和設施造成莫大壓力,影響民生。 這可歸咎於「鄰避效應」(Not In My Back Yard,NIMBY),即指居民不願因公眾利益而犧牲個人生活質素;但也有研究認為,市民對改劃反感,原因是利益分配失衡,質疑城規會沒有充分考慮規劃能夠改善社區,任由發展商透過改建工地、農地、酒店做住宅大廈,在樓價居高不下的市場賺取龐大利潤,後續影響卻由居民承受。 如何申請土地改劃 如要更改土地現時用途,地主須根據條例第 16 條(常作「Section 16」)向城規會提交「規劃許可」申請,以改劃鄉郊地區為例,標準如下: 發展密度分區 最高住用地積比率 最高地盤發展比率 一般層數 地點方面的準則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土地用途規劃是香港發展藍圖重要的一環,近年來,也有不少就此議題衍生的討論。香港地少人多,自然需要仔細策劃,確保每一寸土地都能物盡其用,配合城市各方面的發展需求。作為普通市民,我們也應該對自己生活的城市規劃有所了解,例如了解現時土地資源按什麼準則分配,或者分為什麼類別,以及為社會帶來的影響。以下,千居將會介紹現時香港城市規劃土地用途的三款圖則、土地用途類別、以及相關的爭議。 立即跳往:城市規劃圖則 | 土地用途類別 | 土地爭議 | 土地改劃影響買家意欲?|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城市規劃圖則 政府設定了三種法定圖則,透過不同圖則,達到不同的規管目的,甚至是不同的發展空間。 分區計劃大綱圖 香港每個規劃區都有自己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涵蓋絕大部分的已發展土地,除了邊境範圍及新界離島偏遠地區。這類圖則主要涵蓋的地區,被劃分為住宅、商業、工業、休憩用地、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綠化地帶、自然保育區、綜合發展區、鄉村式發展、露天貯物或其他指定用途。每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均會附上注釋,說明各個地區准許的土地用途及需要獲得城規會許可才能進行的用途,更會附上說明書說明各類土地的規劃意向和目的。 發展審批地區圖 「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的範圍則是新界部分鄉郊地區,主要用以規管新界農地,防止違例使用土地,並且為已選定的地區提供中期規劃和指引,以準備日後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發展審批地區圖屬於中期圖則,在憲報刊登後,有效期只維持3年,之後便必須已該地區擬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除非獲得行政長官批准延期。發展審批地區圖與分區計劃大綱圖一樣,也會附上注釋和說明書,解釋圖則的規劃用途和目的。 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 「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覆蓋的範圍則是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下的地區,其功能與「分區計劃大綱圖」相似,當作是城規會擬備的草圖,每份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都附有土地用途圖表和注釋,概括所以顯示的土地屬於哪一項用途類別,並列出准許的用途,和規定要向城規會呈交總綱發展藍圖。 土地用途類別 根據香港土地規劃署資料,香港土地的用途主要可以分為以下類別: 第一欄用途&第二欄用途 土地爭議 住屋VS經濟 香港現時的土地分佈當中,住宅用途的用地只佔整體土地7%。顯而易見,香港的公共房屋供應,遠遠追不上等候人士的增長,私人物業樓價又持續高企,一般階層市民難以「上車」。因此,住宅用地發展成為最普遍的土地爭議。 現時,香港已發展土地佔土地總面積約24%,而住宅只佔約7%,卻要支持七百多萬人的住宿需求,實在是供不應求。同時,亦有人認為應該將土地劃分作經濟活動用途,加速社會經濟發展,這類分歧的確是土地爭議中最為常見。政府為了覓地增加房屋供應,已提出新發展方案,包括發展粉嶺高球場、葵涌貨櫃碼頭和船灣淡水湖,並就各方案展開咨詢,目標是緩解房屋緊張問題。 許多地主為了令土地增值,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將土地用途改作發展經濟活動。另一方面,政府亦會提出的新發展方案,例如位於將軍澳昭新路的白勝角地皮,原為鐵路設施通風樓,便由綠化地轉為發展住宅用途。更多關於土地改劃的資料,可以參考—【城規會職能】土地改劃申請重點+棕地爭議問題。 另外,粉嶺高爾夫球場也是另一個住宅與經濟發展衝突的例子。政府宣佈將於2023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涉及的公營房屋預計超過萬伙。粉嶺高爾夫球場之所以一直被受爭議,是因為大眾認為香港人住屋問題水深火熱,政府理應將大眾住屋需求優先於富人打球的娛樂需求,盡快收回高球場,用作舒緩公屋短缺問題。政府之所以一直推遲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因為除了解決房屋問題外,政府也要顧及高球會球員的權利,權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不能貿貿然便收回土地,因此收回方案才推遲至2023年。時至今日,而有關高球場的發展仍在進行司法覆核裁決程序。 密集式發展 眾所周知,香港的城市發展密度一向極高,平均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6,800人,所有生活設施都集中在小部分的土地。香港本來已經缺乏可發展土地,要維持同樣程度的生活質素和經濟活動,必需發展高密度模式。香港一向被人感覺密集度高,壓迫性強,並不是舒適放鬆的居住之地。儘管密集式建設可能影響城市外觀、造成壓迫感,但同樣地,也帶給我們相當的便利性。各類型的設施和活動地點之間的距離都不遠,運輸效率高,不需要長途交通已經能夠到達任何一個地方,人的流動也方便,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土地改劃影響買家意欲? 看準心水樓盤後,才得悉屋苑旁邊的地皮有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劃,可能會影響買家的意欲。許多新界的農地都有改劃成住宅用地的規劃,買家本來可能看準附近環境清幽,被大自然包圍的氛圍,改建住宅,除了在建築過程會造成許多環境污染、噪音騷擾,更加失去了原本的景觀風貌。所以買樓前,不妨多花時間研究附近的土地用途規劃,以免入手之後才後悔,得不償失。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乃是多年話題爭議,政府也必需行動,舒緩房屋問題。如果你有住屋需求,想租樓買樓,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查冊要搵土地註冊處、放租要通知差估署,透過屋宇署,又可找尋哪些資料呢?事實上,屋宇署是業主不時需要交涉的部門。屋宇署工作是甚麼?在物業買賣過程中,扮演著甚麼角色? 千居帶您認識屋宇署的多項職能和計劃,教您幾時需要尋找屋宇署協助,以及於網上尋回遺失多年的單位圖則! 立即跳往:屋宇署職能|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屋宇署職能 1. 執行強制驗樓 屋宇署負責執行「強制驗樓計劃」,對象是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並非所有屆滿 30 年樓齡的私樓,都要進行強制驗樓,屋宇署會按大廈的保養狀況,揀選需要列入「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一般而言,符合以下特徵的大廈,會優先被選中: 屋宇署每年大概會揀選 2,000 幢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選定目標樓宇後,屋宇署會向相關業主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要求業主聘請註冊檢驗人員,由註冊檢驗人員替大廈公用部分進行驗樓。 如果大廈無須進行修葺,程序便就此告終。但如被認定需要修葺,業主要另請註冊工程公司進行維修,直至檢驗人員認為修葺妥當,整個驗樓計劃才算完成。業主如逾時處理驗樓通知,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2. 執行強制驗窗 除了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亦負責執行「強制驗窗計劃」。一般而言,屋宇署會安排需要強制驗樓的大廈,同時進行強制驗窗,方便業主一次過進行修繕。屋宇署亦會再揀選約 3,800 多幢樓宇,只進行「強制驗窗計劃」。 驗窗計劃的樓齡要求會比較嚴謹,大廈樓齡若達 10 年或以上,便有機會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窗通知書」。 關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程序和收費,可參考千居的另一篇文章。同樣地,業主如逾時就驗窗通知作出行動,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3. 規管樓宇僭建 香港僭建問題嚴重,負責調查樓宇是否有非法僭建,並批出「清拆令」,就是屋宇署。 所有小型工程,如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呈交文件,或任何未得屋宇署批准的非小型工程(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僭建。違例者或會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規定在指明限期前,將僭建物清走,否則或遭檢控。 常見的大廈僭建例子包括村屋天台屋、非法分間「劏房」、商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間出閣樓,大門打開方向阻塞走火通道等等。如懷疑單位有僭建問題,可透過屋宇署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如需委託承建商處理家中小型工程,可到屋宇署小型工程名單尋找相關專業人員,以確保其認可資格。 4. 監管工程入則 常聽人說要向「屋宇署入則」,意思是當業主想於單位內進行改動或加建等工程之前,須事先向屋宇署遞交正式申請,提交單位改建後的「圖則」,並徵得屋宇署的同意,方能動工。根據屋宇署網站,需向屋宇署入則的工程包括: 向屋宇署入則的程序如下: 5. 調查漏水 屋宇署和食環署有一個共同組成的辦事處,叫做「滲水辦」。滲水辦專門處理大廈滲水、漏水的投訴,就事件進行調查,包括使用色水測試或紅外線測試,協助住戶解釋問題。有關如何向滲水辦作出投訴的詳情,可參閱千居有關單位漏水 / 滲水的文章。 參考資料 1. 入伙紙 購買未落成物業(樓花),「入伙紙」一詞老是常出現。「入伙紙」亦即「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OP),是一份由屋宇署批發予未落成項目的文件。 和一般單位改建工程一樣,新盤動工前,亦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地盤竣工後,發展商不能立即安排入伙,須先經由屋宇署職員到新盤進行檢驗,認定項目符合施工標準,決定批出「佔用許可證」,物業才可以交樓。 一般而言,新盤通常以「樓花」形式銷售,取得「入伙紙」後,便會迅速安排業主前來收樓;相反,豪宅項目多待地盤有入伙紙,買家可以買入即住時,才會以「現樓」形式發售。 市民可透過百樓圖網,訂購物業所獲批之「入伙紙」,用處是查閱當年入伙紙指明的物業用途,是否與現時有相違背。 舊樓多為綜合用途,可商可住,樓上樓下差一層,單位用途可以大相逕庭。有商戶就試過接手唐樓低層商舖後,才發現單位的「入伙紙」寫明只可作住宅用途,令其餐廳不獲發牌,無奈要白白交租。 2. 物業圖則 上文提及的僭建問題,對物業交易影響甚深,在不知情下買入僭建物業,買家便會蒙受損失。一般市民如何得知物業是否有僭建物呢?最準確的做法,便是向屋宇署「勾則」。 「勾則」的意思是尋回物業過去所有圖則記錄,這項程序能夠在屋宇署提供的「百樓圖網」網上系統進行。 公眾市民只需註冊帳戶(免費),輸入單位地址,便能查閱單位過去入則的記錄,並可訂購圖則副本。您只需網上購買對上一次的圖則,便能比對與單位現況的異同。如單位現時的間隔,與系統記錄不相符,即單位有機會建有僭建物。 聯絡屋宇署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要在本港增加住宅供應,除了由政府開發新發展區,亦可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收購土地,拆卸使用率偏低的危樓,並向高空發展,重建成摩天商廈和住宅。 市建局在推動市區重建計劃上,擔當怎樣的角色?何以市建局收購舊樓,有業主會拍手叫好,卻又遭受居民抗議?市區重建是好是壞,由市建局的職責說起。 立即跳往:市區重建定義|市建局的角色和歷史|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市建局收購程序|港人首置上車盤|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市區重建定義 香港樓宇老化問題日益嚴重,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隨之惡化,加上市內住屋需求不斷增長,政府於 2000 年制定了《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了市區重建局,為舊區進行重新規劃,修葺並拆卸重建日久失修的舊樓,以改善市區居民的生活質素,「循環再用」土地,更可充分利用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市場提供更多宜居的住宅單位。 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歷史 於 2000 年以前,市區重建的職責落於「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身上。土發公司根據《土地發展公司條例》於1988年成立,是市建局的前身,與市建局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公營機構,並不從屬於政府。 土發公司會進行市區重建規劃,就選址推行土地收購,與業主商議收購賠償事宜,並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由土發公司提出的重建項目例子如前身為上環街市的西港城、前身為得雲茶樓的新紀元廣場、前身為李節街戰前樓宇的李節花園、前身為舊灣仔街市的尚翹峰和壹環、前身為囍帖街的囍匯,以及前身為和昌大押旁舊樓的服務式住宅嘉薈軒等。 土發公司一向自負盈虧,因長年欠缺政府注資,收購土地和安置居民的過程非常棘手,市區重建進度緩慢。缺乏政府財政支持,土發公司市區重建項目屢受拖延,終於 2000 年,《市區重建局條例》獲得通過,獲政府注資的市局重建局(市建局)於翌年成立,頂替土發公司的角色。 根據市建局網站,市建局的兩大核心業務是「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加上「保育」和「活化」,為香港市民創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 市建局職責:重建發展 重新規劃舊區,為舊區空間和建築進行活化,充分利用舊樓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區內居民改善居住環境,同時也為市場提供更多房屋供應,是市區重建局的職責之一。 香港早期發展的社區,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戰時危樓和唐樓群,這些保養失宜的樓宇,地盤面積可觀,但提供的伙數寥寥無幾,在人口不斷膨脹的大都市中,每棟得幾層高,一層又得幾房的舊樓,至及疏落的舊村,頓成規劃失當的用地。 市建局的角色,便是在於需要重新規劃的舊區,選定收購土地和物業對象,並與業主、租戶進行磋商,以達成收購的目標,讓土地得以「循環再用」;同時,市建局亦會考慮選址的歷史價值,在發展的同時為舊式建築進行文物保育,透過更改建築物的用途,以達致空間活化的效果。 由土發公司年代計起,市建局迄今已推行 / 計劃推出至少 80 個項目,市建區年代的重建速度明顯加快,以應對急切的房屋需求,和盡快提升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 市建局職責:樓宇復修 市建局除了負責收購目標舊樓以拆卸重建,亦負責鼓勵舊樓的業主組織和業主為大廈進行復修。 市建局推出的一站式平台「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整合了市建局歷年來推出的多項與舊樓維修有關的資助計劃,讓有需要人士能夠透過平台,找出自己適用的財政資助,並於網上提交申請。 由市建局提供,與樓宇復修相關的資助計劃例子有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家居維修免息貸款,以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等。 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 市區重建是一項重大的工程,牽涉社會各界的持分者,不同身份的民眾,對市建局的規劃模式和辦事手法,或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和感受。 支持市區重建的聲音 舊區樓宇殘破不堪,單位漏水、外牆滲漏、喉管老化、衛生惡劣等情況嚴重,居民多年受起居問題纏擾,所購置的物業價值大打折扣,放售也無人問津,業主又欠缺資金為樓宇執行復修,長年歷月下來,樓宇已有一定風險,小業主進退兩難,唯有接受現況,繼續居於生活環境相當不理想的舊樓之中。 對於這些居於重建區內的居民,市建局的市區重建計劃,也許是眾望所歸的結局。市建居開出的收購價,會比市價較高,讓居民有能力購置地理條件相近的物業。 以大角咀為例,社區本來是龍蛇混雜的舊區,治安和衛生情況令人反感。市建局自 2000 年起,便大舉收購大角咀舊樓,將這個地理位置優越的舊區,重新定位為綜合商住區。現今區內港鐵奧運站周邊被甲級商廈佔據,豪宅林立,吸引區外中產人士進駐。 大角咀的重建,既改善了該區的市容,也帶動了區內樓價,得到理想賠償的區內業主,能夠利用市建局提供的資金,在置業階梯上晉級。過去就有研究指出,在市建局大部分的重建計劃中,自住業主一般都歡迎市建局的收購提議。 反對市區重建的聲音 民間對「市區重建」的概念大多不甚抗拒,認為是都市發展的必經階段,反對的聲音,主要是針對市建局規劃和行事手法有欠妥當。常見的批評包括重建計劃諮詢過程欠缺透明度、市建局缺乏保育意識、重建模式過份單一、重建後令社區出現「仕紳化」(Gentrification),失去舊區人文風貌,以及規劃提供的公營房屋數目不足,舊區變成高尚住宅區,無法真正擴闊置業階梯,紓解基層人士的住屋需要。 市建局為人詬病的根由,可從機構模稜兩可的定位說起。市建局雖不隸屬於政府,卻擁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免補地價的形式強徵土地,而且又每年獲得政府注資,拿著公共資本強行收地,難免予人「財雄勢大」的印象。 市建局表明,重建計劃之中,當局的職責重點在於土地規劃,而非提供公營房屋。回顧過去的重建項目,不難發現十居其九皆是呎價奇高的高尚住宅,近期例子有如逸瑆、一號九龍道、凱滙、Downtown 38、瑧尚、愛海頌等等,最低入門呎價平均為 1.2 萬元至 3.4 萬元,絕非一般上車族所能負擔。 市建局使用公權力,徵收地點優越的市區靚地用來起貴價樓;與此同時,房委會卻因欠缺市區熟地興建公營房屋,新建居屋屋苑多處於隔涉的新開發區,兩個現象恍如處於平行時空,令民間出現市建局只向錢看,以盈利作主導,重建模式沒有真正考慮該區的需要,而是制式化地起豪宅,將「以人為本」的宗旨拋諸腦後,釋出土地資源卻未能惠及基層大眾的論調。 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 當市區重建勢在必行,在於小業主們的立場,由市建局提出收購也許是一件好事。市建局計算物業收購價有統一的公式,就是參考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並將重置單位與被收購單位的差額,以「居所津貼」的形式,連同舊單位的市價交吉價,發放予業主,讓業主得到一個由市建局打本「樓換樓」的機會。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本港的鄉郊農地,有兩種建築物可以無業權,卻又合法存在,不需清拆,一種叫「登記寮屋」,另一種叫「牌照屋」。牌照屋意思是甚麼?與寮屋又有甚麼分別?租買牌照屋前,一定要清楚牌照屋陷阱! 立即跳往:牌照屋vs寮屋|牌照屋規格|牌照屋的繼承權|買農地送牌照屋 |牌照屋重建和賠償|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牌照屋vs寮屋 「登記寮屋」的起源,可追溯至 1940 年代,國共內亂從內地走難抵港的難民,在山邊路旁非法霸佔官地,搭建鐵皮屋和木屋等「寮屋」,以作居所。 登記寮屋沒有業權,沒有樓契,理論上不可出租放售,直至 1982 – 1983 年,政府為全港寮屋登記,已登記的寮屋一直「暫准存在」至今,除非出現兩種情況: 簡單而言,寮屋本身是違法違契的建築,沒有業權,但已登記的寮屋,可依照登記時的模樣暫存下去。 「牌照屋」則不同,牌照屋是在政府批准下興建,地政總署會發出「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批准農民在農地興建臨時構築物,如休息用的農舍、擺放農具用的小屋等,方便農民務農和飼養禽畜,部分牌照屋亦容許居住。 牌照屋同樣沒有業權,沒有樓契,但就有牌照資料為依據,佔用狀況須得政府發牌批准,不可隨意轉讓放售。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牌照屋規格 牌照屋別稱為「TS屋」(TS = Temporary structure),一般有指定規格: 實際的規格,要按照發牌時的標準,牌照持有人不許擅自進行改建,包括更改物料、面積和用途等,一旦被發現,地政總署會要求還原。有牌照屋可以住人,也有些只可作務農、飼養禽畜等用途,實際要向持牌人查證。 有登記寮屋同時擁有牌照,也屬於牌照屋,該等牌照屋於當年進行寮屋登記時,或被寮仔部職員在外牆用油漆寫上了記號,以辨認該建築物的用途,較為人所知的識別有 PR 和 ACCT,這兩種一般都是可住人的。 牌照屋的繼承權 「牌照屋」和「登記寮屋」均屬臨時構建物,兩者的外型、用途、轉讓限制等條件都非常相似,最大的分別便是在於佔用權。 寮屋沒有業權,沒有樓契,也不設由親屬繼承的制度,理論上不可出租放售。不過,政府並無實際規管佔用人狀況,不會因為佔用人非為當初登記人而下遷出令。這個漏洞,造就了登記寮屋「枱底交易」甚為猖獗的現象。 相反,牌照屋的佔用權由持牌人所管有,持牌人可與家人同住,也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由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佔用,但就絕對不能出售或放租予外人,一旦被發現,會被撤銷牌照。 牌照屋有繼承權,按字面看,對持牌人和其直系親屬似乎較有保障,能夠確保佔用權不斷承傳下去;但亦因為該牌照繼承制度,持牌人難以「甩手」建築物,未能從枱底交易獲利。 買農地送牌照屋 有牌照屋建於官地(官地牌照),也有部分建於私人農地之上(私人地牌照)。不少農地放盤會以「送牌照屋」為招徠,吸引農民以外的投資用家。 農地本身為私人土地,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正當不過。然而,在私人農地上搭建的牌照屋,似乎受限於「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的條款,不能轉讓出去。 當街外人買入該等「送牌照屋」農地後,該牌照便會自動失效,地政總署或發出清拆令,要求買家 / 持牌人拆卸建築物。 如果有代理表示買農地可送牌照屋,買家便要多加留神買賣細節,以免誤墮法網。 牌照屋重建和賠償 持牌人不可自行改建牌照屋,但如果政府提出收地要求,需要清拆建築物,持牌人和佔用人可得到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 過去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居民,只要能夠證明已於受影響寮屋居滿 2 年,便合資格獲得搬遷特惠賠償,以及公屋上樓的安置安排。 牌照屋持牌人如符合公屋入息審查限制,可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亦可以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不獲公屋安置的受影響戶,可獲「特惠補償」現金津貼(須居滿 2 年):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香港房屋條例主要用作規管公共屋邨住戶,條例機制主要從香港房屋委員會角度出發,透明化公共房屋政策,並且釐定住戶的權益和義務。如果你對於房屋條例並無概念,那你切勿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會為你拆解條例各部分機制,告訴你一旦違例可能造成的後果,提醒你避免誤墮法網。 立即跳往:房屋條例 | 常見違例個案 |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房屋條例 房屋條例是香港政府管理公營房屋的重要指標,房屋委員會必需根據指引管理公營房屋,才能避免官員或市民濫用珍貴的房屋資源,為政府的資源分配設下統一的標準。 交代背景與財產管理 房屋條例的第一部,主要簡介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成立及組成,並且釐定委員會的一般權力及職責,當中包括整個房屋委員會的架構,還有委員會成員執行職務的權力。而第二及第三部則是關於委員會的財政管理和財產處置,包括委員會擁有處置盈餘、借取款項的權力,以及委員會對於屋邨租契和租金的處理,甚至是土地的售賣事宜,全部均屬於房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之內。 根據第三部的第十七條,在2020年,房委會就曾經為公屋租戶提供兩個月的租金寬免,希望能夠舒緩租戶的負擔。由於條例列明房委會需要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按租戶收入指數變動調整租金,所以公屋租金大概每兩年會改動一次。 管制權力與罪行罰則 第四部分開始便是針對公共屋邨住戶的管制,包括委員會擁有隨時終止租契、驅逐侵入者、保管及處置財產的絕對權力。 第五部分詳盡描述了不同的罪行及罰則: 第六部分則是一般的條文和附表,作為房屋條例細節的總結,概括委員會如何訂立附例和其他條文。 常見違例個案 大概了解房屋條例的架構和罪行罰則後,究竟實際上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條例呢?以下幾個實例供你參考,切勿以身試法。 公屋申請人漏報財產 租戶沒有申報擁有市區的士牌照,經調查後發現的士牌照的市值是公屋住戶入息限額的100倍,由於住戶忽略申報資產,被判處監禁十四天。 公屋申請人作出虛假陳述 公屋申請人於審核過程報稱的資產淨值,比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少五十多萬,由於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超過限額四十多萬,並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並且因為干犯了虛假陳述,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另一宗個案中,申請人申報的婚姻狀況為已婚,但是經過調查後被發現已經離婚,所以實際上並不應該獲配該單位。,同樣地干犯了虛假陳述,兩名被告均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公屋放租 早年粉嶺祥華邨曾經有一家四口,因為將未補地價的公屋出租,被指欺詐房屋津貼,最後被判監8周。 違反房屋條例的後果可大可小,隨時被判處監禁及罰款,到時反而得不償失,所以不要輕易以身試法,記得看清楚條例,了解清楚後再申請。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為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善用,由 2023 年 10 月 1日起,當局實施以下方案: 由2025年1月起,房委會再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鼓勵市民以實名提供真確的資料,以舉報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若房屋署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 市面上也有不少公屋盤放租,租屋時切記為了貪小便宜,一旦被揭發,即使不用身陷囹吾,單位隨時即時被收走,到時又要再搬一次屋,甚至連按金也無法退回。想尋找其他合法租盤?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 地址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房屋署」一名聽就聽得多,但不是人人都熟悉這個部門職能,不少人更將房屋署和另一個非官方機構「房協」混淆,以為兩者推出的房屋計劃和單位可以互通。有意申請公屋或居屋,必熟讀此文,認識房屋署的角色,以及需要房屋署協助的情況。 立即跳往:房屋署vs房協分別|甚麼時候找房屋署|甚麼時候找房協|房屋署聯絡方式|房協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香港房屋署vs房協分別 香港主要有兩個機構負責提供資助房屋(如公屋及居屋),分別是: 房屋署職能 房委會負責與公營房屋相關的政策決策;作出決定後,政策會交由政府轄下部門房屋署落地執行。 舉例來說,房委會決定公屋加租或減租,而房屋署就負責通知公屋租戶調整後的租金水平,並向住戶收取應繳租金。 政府每年都會規劃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並以成本價將官地批予房署興建公屋及居屋。 房協職能 初步認識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政策,學習如何申請公屋或居屋時,或會發現除了房屋署之外,還有一個名叫香港房屋協會,亦即「房協」的機構。 房協和房署的最大分別,就是房協並非政府部門,而僅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非牟利機構。房協的角色,是分擔政府建屋的重任,就好像政府將部分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外判」給房協去做一樣。 政府也會不定期批地予房協起樓,不過就並非如房委會一樣用成本價,房協須就取得之地皮繳納指定地價(一般低於市價)。 由於房委會(及房屋署)和房協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機構,房委會和房協推出的單位在選址、定價、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面積、間隔、配套各方面都有分別。 公屋供應 房屋署不斷有新公屋落成,且一年 365 日均開放接受新申請;房協因多年沒有新建出租屋邨,故早於 2011 年便已停止接受新申請。 居屋供應 房委會每年都會推出新居屋屋苑,供白表資格人士申請購買;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落成和推售都不定期,項目數量也比較少,房協於2025 年推出「聚然」和「峻然」,也在2023 年推出「朗然」。 至於坊間有「房協居屋比房委居屋好」、「房協樓是性價比高」等評價,主要是因為房委會及房屋署是批量式興起居屋,為求效率,多採用「模組化設計」,有一定的制式標準,沒有多餘的個性化空間。 相反,房協幾乎是隔年才起一幢樓,有更多的時間作設計考量,以及聘請私人建築師公司負責設計,故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多數較具特色,並設有會所等私樓級數的設施配套。 甚麼時候找房屋署? 與公屋和居屋相關的事宜,皆由房屋署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屋邨管理投訴 公屋住戶如深受鄰居滋擾(如噪音滋擾),可向房屋署轄下相應的屋邨管理處作出投訴。房屋署會巡查問題單位,如投訴屬實,便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對問題住戶扣分,2 年內被扣夠 16 分的話,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要求住戶在限期內遷出單位。如認為公屋屋邨的管理有欠妥善,住戶也可於房屋署網站提交投訴。 如發現有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非法將未補地價之公屋出租、公屋轉租、懷疑公屋戶虛報入息、資產或物業,只要提供單位地址,便可於房屋署網站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作出匿名舉報。 想瞭解更多有關房委會公屋扣分的詳情,請按此。 家居維修服務 住私樓,除非是剛入伙的新盤,否則單位有問題,一般要業主自行找師傅維修。如果公屋單位需要維修,可向管理處提出,房屋署有提供「日常家居維修服務」,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就會派員上門檢查,並代安排師傅施工。 如果現居公屋樓齡已屆十年,房屋署更有提供「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派員入屋檢查單位。一般而言,由房署安排的維修收費合理,公屋住戶但凡遇有家居保養問題,最好先聯絡房屋署,就不用擔心找來了不合資格的維修人員。 申請租金援助 公屋住戶除了要定期向房屋署繳交租金,如遇有財政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寬減額如下: 申請家庭類別 入息和資產限額(只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租援寬減額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50%-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25%-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 50% 至 70% 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減一半租金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但不低於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資助房屋 | 2026 年 5 月 26 日
傳統租盤和政府資助房屋方案對象多為上班族和家庭,對仍然在學的年青人來說,要找到臨時居所絕不容易。近年政府及非牟利機構紛推出青空共居空間和青年宿舍計劃,以相宜租金,為青年人提供理想的居住環境。千居為您盤點 4 間青年共居空間的空間的入住資格、月租、戶型和設施,即比較適合申請的居所! 立即跳往:福全。共寓|住+|PH2|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綠洲 1. 福全。共寓 「福全。共寓」青年共居空間由東華三院推出,透過將原址的單幢舊樓重置及翻新,以「共居」(Co-Living)模式,為弱勢青年人提供安居之所,助他們追逐夢想。 「福全.共寓」裝修精簡,設備齊全,戶型分有 2 人或 3 人共住房間,一共提供 40 個宿位。公用空間及設施包括廚房、洗手間、浴室,客飯廳及天台等。東華三院表示,共居是指由一群人共同租住一個較大的住宅單位,共用資源,同時分擔家務、互相照顧。 東華三院望藉共居空間,鼓勵青年人走入社區,加深青年人對社區的了解和關心,所以入住者必須參加「好鄰居」計劃,每年參與至少 30 小時的探訪及社區活動,包括探訪區內長者、籌組鄰居聯誼活動及文化活動等,向各界推廣共居生活的理念。 另外,項目亦設儲蓄計劃,參與者於完成計劃合約時,會獲得東華三院所提供的三比㇐配對資助金額,以鼓勵儲蓄,配對資助每月最高限額為 $1,200。 該院又指,「福全。共寓」是作為輪候公屋、儲錢置業和繼續租樓之外的「第四種選擇」。藉著一群人共享一個較大的生活空間,減省共居者的住屋開支。 申請資格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表格前,必須完全符合以下所有準則: 月租:$3,000 地址:大角咀福全街 56 號及菩提街 1 號 4 樓及 5 樓 申請:有意者可到東華三院網站查詢及報名 (申請表格) 2. 住+ 「住+」土瓜灣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由社聯與救世軍合辦,是社聯社會房屋項目之一。住+以「共居、共生、共管」為理念,鼓勵青年「打工換宿」,住戶需盡個人能力服務社區,例如青年為兒童補習、家庭主婦為鄰里聚會煮糖水等,透過每周貢獻社群 2 至 3 小時,以換取平租住宿。 項目由恆基兆業於下鄉道提供53個單位,共住單位面積介乎 600 至 1,300 平方呎,提供予迫切住屋需要的基層家庭及年青人入住,居住年期為 2 年。 每一位入住青年都會獲邀加入管理團隊,共同為共居空間構思新意念,設法改善生活環境,幫忙維持共用空間的衛生。項目社工亦會為住客安排各種社區活動,如新生活預備班、共住空間規劃等,協助他們適應新環境,以便規劃未來新生活。另外,空間亦增設「住戶證」,住戶憑證可享社區購物優惠,建立歸屬感。 申請資格 月租:每戶的住宿費上限與該單位使用人數的綜援最高租金津貼相等,而每戶的住宿費水平,不得高於該住戶入息的 25%,水電費將按住戶人數比例收取 地址:土瓜灣下鄉道 申請:有意者可致電 3188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最新一期的財政預算案於 2024 年 2 月 28 日宣讀,在上年度赤字多達 $1016 億元背景下,紓困措施不及去年多。反之,樓市出現重大政策改變,最早可追溯至 2012 年的需求管理措施(亦即坊間所指的三大辣招 - 即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新住宅印花稅(NRSD)),即日起全面撒銷。 千居為你整理了《2023-24 年財政預算案》重點,一文看清普羅大眾、低收入人士和企業分別可獲得的福利,以及主要房屋政策,掌握財政預算案的關鍵措施! 立即跳往:普羅大眾|弱勢社群|企業|房屋政策|土地房屋供應|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普羅大眾 弱勢社群 企業 【創業起步】搜尋最新工商舖 → 房屋政策 土地房屋供應 今年預算案其中一個亮點,非全面撒辣莫屬。此舉可否短時間提振樓市,炒賣氣氛會否重燃,令日後出現更多摸貨個案,值得留意。假如有意置業,不妨花些時間在二手市場尋找優質放盤,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最新樓盤】搜尋所有放售樓盤 →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最新一期施政報告已於 2023 年 10月 25 日公布,千居為你整合《施政報告2023》房屋重點,一文看清本港土地供應、住宅房屋、鐵路及區域發展藍圖,打算買樓、租樓或投資房地產市場的您,要先睹為快。 立即跳往:減辣措施|土地供應|房屋政策|運輸規劃|其他重點|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減辣措施 土地供應 【上車之選】搜尋 600 萬內樓盤 → 房屋政策 公營房屋 私營房屋 【要買趁早】今期千居最旺筍盤 → 運輸規劃 其他重點 今次施政報告加大力度吸納及挽留人才,包括對海外專才推出「先免後徵」置業印花稅;落實「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擴大「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大學名單等,預計可為市場帶來新的客源,對樓市有正面作用。 另一方面,綜觀本港長遠發展藍圖,新界西北將有翻天覆地變化,特別針對起動「北部都會區」發展新引擎,擴大離岸人民幣服務、深化大灣區合作等方面。若憧憬未來增長潛力,不妨搶先一步,趁低吸納元朗、粉嶺、上水、洪水橋一帶筍盤。即上千居搜尋全港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資助房屋 | 2026 年 5 月 27 日
為加快興建過渡性房屋流程,政府引入「組裝合成」建築技術,興建「組合屋」(亦稱「積木屋」)。千居將會在下文詳細講解組合屋背景,過渡性房屋的申請資格及程序,還有其他組合屋種類介紹。 立即跳往:組合屋背景|組裝合成技術|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其他組合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組合屋背景 2017 年,政府提出引入「組裝合成」建築法(MiC),以興建過渡性房屋。關愛基金於翌年通過撥款 3,570 萬元,資助社聯在深水埗展開本港首個預製合成過渡房屋計劃「南昌220」,於 2020 年 7 月入伙。該計劃已順利在 2022 年 11 月完結,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以組裝合成興建的過渡性房屋項目逐一落成。 組合屋租金並非劃一,參考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及公屋租金;若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租金水平不超過住戶入息 25%。 現時本港的過渡房屋項目,由政府、私人發展商及社福機構資助發展,不少採用組合屋技術,主要項目包括: 組合屋項目 地址 單位數目 入伙時間 營運年期 南昌220 南昌街202 – 220號 89 2020年 7 月 已完結 喜信 深水埗英華街 140 2022 年 1 月 約5年 昌新一號 深水埗欽州街西與通州街交界 205 2022 年 2 月 約5年 麥匯·業成 葵涌業成街 5-7 號 100 2022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更改土地用途,需要先向「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出規劃申請。城規會是根據法例成立的法定機構,是一個獨立的委員會,會就城市規劃工作進行研究、諮詢及審批,其執行機關為「香港規劃署」(規劃署)。城規會在房屋市場上扮演甚麼角色?即看以下千居文章。 立即跳往:為何更改土地用途|對社區影響|如何申請土地改劃|就申請提出上訴|棕地爭議|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為何更改土地用途 1. 配合經濟發展 香港的經濟不斷轉型,由過去著重農業和工業,轉變成現時的金融業和地產業主導的社會,為了令土地增值,不少地主,甚至政府自己,都會研究向城規會提出申請,將名下農地和工業用地,改劃成商業和住宅用地。 土地用途種類 佔百分比 住宅(包括私樓、公營房屋及鄉郊居所) 7.1% 商業 0.5% 工業 2.3% 機構/休憩 4.8% 運輸(道路、鐵路、機場及港口設施等) 6.4% 其他都市或已建設土地 4.6% 農業 5.7% 林地/灌叢/草地/濕地 65.2% 荒地 0.7% 水體 2.7% 資料來源:規劃署-香港土地用途,2023年 歷年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例子包括: 2. 增加住宅供應 「地少人多」是香港人對這個城市根深柢固的印象。過去民間多將「住宅供應短缺」與「土地短缺」劃上等號, 認為香港能夠發展的土地皆已「用盡」,要應付人口增長,方法只得一個,就是「填海」。 不過,有關注城市規劃的民間組織指出,本港現時住宅用地只佔全港土地約 7%,當中接近一半更是低密度的「鄉郊居所」,而貨倉和公營房屋的佔比更是相同。 準確一點說,香港絕非「地少」,而是「住宅用地少」,而且未充分用盡地積比,而土地改劃是改變這個現象的手法之一。 對社區影響 透過土地改劃來增加住宅供應,令更多市民置業上車,本應是一件好事。不過,有市民有感此舉會令區內人口暴升,為該區交通和設施造成莫大壓力,影響民生。 這可歸咎於「鄰避效應」(Not In My Back Yard,NIMBY),即指居民不願因公眾利益而犧牲個人生活質素;但也有研究認為,市民對改劃反感,原因是利益分配失衡,質疑城規會沒有充分考慮規劃能夠改善社區,任由發展商透過改建工地、農地、酒店做住宅大廈,在樓價居高不下的市場賺取龐大利潤,後續影響卻由居民承受。 如何申請土地改劃 如要更改土地現時用途,地主須根據條例第 16 條(常作「Section 16」)向城規會提交「規劃許可」申請,以改劃鄉郊地區為例,標準如下: 發展密度分區 最高住用地積比率 最高地盤發展比率 一般層數 地點方面的準則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土地用途規劃是香港發展藍圖重要的一環,近年來,也有不少就此議題衍生的討論。香港地少人多,自然需要仔細策劃,確保每一寸土地都能物盡其用,配合城市各方面的發展需求。作為普通市民,我們也應該對自己生活的城市規劃有所了解,例如了解現時土地資源按什麼準則分配,或者分為什麼類別,以及為社會帶來的影響。以下,千居將會介紹現時香港城市規劃土地用途的三款圖則、土地用途類別、以及相關的爭議。 立即跳往:城市規劃圖則 | 土地用途類別 | 土地爭議 | 土地改劃影響買家意欲?|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城市規劃圖則 政府設定了三種法定圖則,透過不同圖則,達到不同的規管目的,甚至是不同的發展空間。 分區計劃大綱圖 香港每個規劃區都有自己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涵蓋絕大部分的已發展土地,除了邊境範圍及新界離島偏遠地區。這類圖則主要涵蓋的地區,被劃分為住宅、商業、工業、休憩用地、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綠化地帶、自然保育區、綜合發展區、鄉村式發展、露天貯物或其他指定用途。每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均會附上注釋,說明各個地區准許的土地用途及需要獲得城規會許可才能進行的用途,更會附上說明書說明各類土地的規劃意向和目的。 發展審批地區圖 「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的範圍則是新界部分鄉郊地區,主要用以規管新界農地,防止違例使用土地,並且為已選定的地區提供中期規劃和指引,以準備日後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發展審批地區圖屬於中期圖則,在憲報刊登後,有效期只維持3年,之後便必須已該地區擬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除非獲得行政長官批准延期。發展審批地區圖與分區計劃大綱圖一樣,也會附上注釋和說明書,解釋圖則的規劃用途和目的。 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 「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覆蓋的範圍則是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下的地區,其功能與「分區計劃大綱圖」相似,當作是城規會擬備的草圖,每份市區重建局發展計劃圖都附有土地用途圖表和注釋,概括所以顯示的土地屬於哪一項用途類別,並列出准許的用途,和規定要向城規會呈交總綱發展藍圖。 土地用途類別 根據香港土地規劃署資料,香港土地的用途主要可以分為以下類別: 第一欄用途&第二欄用途 土地爭議 住屋VS經濟 香港現時的土地分佈當中,住宅用途的用地只佔整體土地7%。顯而易見,香港的公共房屋供應,遠遠追不上等候人士的增長,私人物業樓價又持續高企,一般階層市民難以「上車」。因此,住宅用地發展成為最普遍的土地爭議。 現時,香港已發展土地佔土地總面積約24%,而住宅只佔約7%,卻要支持七百多萬人的住宿需求,實在是供不應求。同時,亦有人認為應該將土地劃分作經濟活動用途,加速社會經濟發展,這類分歧的確是土地爭議中最為常見。政府為了覓地增加房屋供應,已提出新發展方案,包括發展粉嶺高球場、葵涌貨櫃碼頭和船灣淡水湖,並就各方案展開咨詢,目標是緩解房屋緊張問題。 許多地主為了令土地增值,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將土地用途改作發展經濟活動。另一方面,政府亦會提出的新發展方案,例如位於將軍澳昭新路的白勝角地皮,原為鐵路設施通風樓,便由綠化地轉為發展住宅用途。更多關於土地改劃的資料,可以參考—【城規會職能】土地改劃申請重點+棕地爭議問題。 另外,粉嶺高爾夫球場也是另一個住宅與經濟發展衝突的例子。政府宣佈將於2023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涉及的公營房屋預計超過萬伙。粉嶺高爾夫球場之所以一直被受爭議,是因為大眾認為香港人住屋問題水深火熱,政府理應將大眾住屋需求優先於富人打球的娛樂需求,盡快收回高球場,用作舒緩公屋短缺問題。政府之所以一直推遲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因為除了解決房屋問題外,政府也要顧及高球會球員的權利,權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不能貿貿然便收回土地,因此收回方案才推遲至2023年。時至今日,而有關高球場的發展仍在進行司法覆核裁決程序。 密集式發展 眾所周知,香港的城市發展密度一向極高,平均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6,800人,所有生活設施都集中在小部分的土地。香港本來已經缺乏可發展土地,要維持同樣程度的生活質素和經濟活動,必需發展高密度模式。香港一向被人感覺密集度高,壓迫性強,並不是舒適放鬆的居住之地。儘管密集式建設可能影響城市外觀、造成壓迫感,但同樣地,也帶給我們相當的便利性。各類型的設施和活動地點之間的距離都不遠,運輸效率高,不需要長途交通已經能夠到達任何一個地方,人的流動也方便,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土地改劃影響買家意欲? 看準心水樓盤後,才得悉屋苑旁邊的地皮有改變土地用途的規劃,可能會影響買家的意欲。許多新界的農地都有改劃成住宅用地的規劃,買家本來可能看準附近環境清幽,被大自然包圍的氛圍,改建住宅,除了在建築過程會造成許多環境污染、噪音騷擾,更加失去了原本的景觀風貌。所以買樓前,不妨多花時間研究附近的土地用途規劃,以免入手之後才後悔,得不償失。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乃是多年話題爭議,政府也必需行動,舒緩房屋問題。如果你有住屋需求,想租樓買樓,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查冊要搵土地註冊處、放租要通知差估署,透過屋宇署,又可找尋哪些資料呢?事實上,屋宇署是業主不時需要交涉的部門。屋宇署工作是甚麼?在物業買賣過程中,扮演著甚麼角色? 千居帶您認識屋宇署的多項職能和計劃,教您幾時需要尋找屋宇署協助,以及於網上尋回遺失多年的單位圖則! 立即跳往:屋宇署職能|參考資料|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屋宇署職能 1. 執行強制驗樓 屋宇署負責執行「強制驗樓計劃」,對象是樓齡達 30 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但並非所有屆滿 30 年樓齡的私樓,都要進行強制驗樓,屋宇署會按大廈的保養狀況,揀選需要列入「強制驗樓計劃」的樓宇。一般而言,符合以下特徵的大廈,會優先被選中: 屋宇署每年大概會揀選 2,000 幢樓宇進行「強制驗樓計劃」,選定目標樓宇後,屋宇署會向相關業主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書」,要求業主聘請註冊檢驗人員,由註冊檢驗人員替大廈公用部分進行驗樓。 如果大廈無須進行修葺,程序便就此告終。但如被認定需要修葺,業主要另請註冊工程公司進行維修,直至檢驗人員認為修葺妥當,整個驗樓計劃才算完成。業主如逾時處理驗樓通知,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2. 執行強制驗窗 除了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亦負責執行「強制驗窗計劃」。一般而言,屋宇署會安排需要強制驗樓的大廈,同時進行強制驗窗,方便業主一次過進行修繕。屋宇署亦會再揀選約 3,800 多幢樓宇,只進行「強制驗窗計劃」。 驗窗計劃的樓齡要求會比較嚴謹,大廈樓齡若達 10 年或以上,便有機會收到屋宇署的「強制驗窗通知書」。 關於「強制驗窗計劃」的程序和收費,可參考千居的另一篇文章。同樣地,業主如逾時就驗窗通知作出行動,有機會遭屋宇署檢控。 3. 規管樓宇僭建 香港僭建問題嚴重,負責調查樓宇是否有非法僭建,並批出「清拆令」,就是屋宇署。 所有小型工程,如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呈交文件,或任何未得屋宇署批准的非小型工程(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僭建。違例者或會收到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規定在指明限期前,將僭建物清走,否則或遭檢控。 常見的大廈僭建例子包括村屋天台屋、非法分間「劏房」、商舖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間出閣樓,大門打開方向阻塞走火通道等等。如懷疑單位有僭建問題,可透過屋宇署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如需委託承建商處理家中小型工程,可到屋宇署小型工程名單尋找相關專業人員,以確保其認可資格。 4. 監管工程入則 常聽人說要向「屋宇署入則」,意思是當業主想於單位內進行改動或加建等工程之前,須事先向屋宇署遞交正式申請,提交單位改建後的「圖則」,並徵得屋宇署的同意,方能動工。根據屋宇署網站,需向屋宇署入則的工程包括: 向屋宇署入則的程序如下: 5. 調查漏水 屋宇署和食環署有一個共同組成的辦事處,叫做「滲水辦」。滲水辦專門處理大廈滲水、漏水的投訴,就事件進行調查,包括使用色水測試或紅外線測試,協助住戶解釋問題。有關如何向滲水辦作出投訴的詳情,可參閱千居有關單位漏水 / 滲水的文章。 參考資料 1. 入伙紙 購買未落成物業(樓花),「入伙紙」一詞老是常出現。「入伙紙」亦即「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OP),是一份由屋宇署批發予未落成項目的文件。 和一般單位改建工程一樣,新盤動工前,亦須先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地盤竣工後,發展商不能立即安排入伙,須先經由屋宇署職員到新盤進行檢驗,認定項目符合施工標準,決定批出「佔用許可證」,物業才可以交樓。 一般而言,新盤通常以「樓花」形式銷售,取得「入伙紙」後,便會迅速安排業主前來收樓;相反,豪宅項目多待地盤有入伙紙,買家可以買入即住時,才會以「現樓」形式發售。 市民可透過百樓圖網,訂購物業所獲批之「入伙紙」,用處是查閱當年入伙紙指明的物業用途,是否與現時有相違背。 舊樓多為綜合用途,可商可住,樓上樓下差一層,單位用途可以大相逕庭。有商戶就試過接手唐樓低層商舖後,才發現單位的「入伙紙」寫明只可作住宅用途,令其餐廳不獲發牌,無奈要白白交租。 2. 物業圖則 上文提及的僭建問題,對物業交易影響甚深,在不知情下買入僭建物業,買家便會蒙受損失。一般市民如何得知物業是否有僭建物呢?最準確的做法,便是向屋宇署「勾則」。 「勾則」的意思是尋回物業過去所有圖則記錄,這項程序能夠在屋宇署提供的「百樓圖網」網上系統進行。 公眾市民只需註冊帳戶(免費),輸入單位地址,便能查閱單位過去入則的記錄,並可訂購圖則副本。您只需網上購買對上一次的圖則,便能比對與單位現況的異同。如單位現時的間隔,與系統記錄不相符,即單位有機會建有僭建物。 聯絡屋宇署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7 日
要在本港增加住宅供應,除了由政府開發新發展區,亦可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收購土地,拆卸使用率偏低的危樓,並向高空發展,重建成摩天商廈和住宅。 市建局在推動市區重建計劃上,擔當怎樣的角色?何以市建局收購舊樓,有業主會拍手叫好,卻又遭受居民抗議?市區重建是好是壞,由市建局的職責說起。 立即跳往:市區重建定義|市建局的角色和歷史|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市建局收購程序|港人首置上車盤|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市區重建定義 香港樓宇老化問題日益嚴重,舊區居民的居住環境隨之惡化,加上市內住屋需求不斷增長,政府於 2000 年制定了《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了市區重建局,為舊區進行重新規劃,修葺並拆卸重建日久失修的舊樓,以改善市區居民的生活質素,「循環再用」土地,更可充分利用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市場提供更多宜居的住宅單位。 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歷史 於 2000 年以前,市區重建的職責落於「土地發展公司」(土發公司)身上。土發公司根據《土地發展公司條例》於1988年成立,是市建局的前身,與市建局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公營機構,並不從屬於政府。 土發公司會進行市區重建規劃,就選址推行土地收購,與業主商議收購賠償事宜,並安置受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由土發公司提出的重建項目例子如前身為上環街市的西港城、前身為得雲茶樓的新紀元廣場、前身為李節街戰前樓宇的李節花園、前身為舊灣仔街市的尚翹峰和壹環、前身為囍帖街的囍匯,以及前身為和昌大押旁舊樓的服務式住宅嘉薈軒等。 土發公司一向自負盈虧,因長年欠缺政府注資,收購土地和安置居民的過程非常棘手,市區重建進度緩慢。缺乏政府財政支持,土發公司市區重建項目屢受拖延,終於 2000 年,《市區重建局條例》獲得通過,獲政府注資的市局重建局(市建局)於翌年成立,頂替土發公司的角色。 根據市建局網站,市建局的兩大核心業務是「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加上「保育」和「活化」,為香港市民創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 市建局職責:重建發展 重新規劃舊區,為舊區空間和建築進行活化,充分利用舊樓剩餘的地積比率,為區內居民改善居住環境,同時也為市場提供更多房屋供應,是市區重建局的職責之一。 香港早期發展的社區,至今仍有為數不少的戰時危樓和唐樓群,這些保養失宜的樓宇,地盤面積可觀,但提供的伙數寥寥無幾,在人口不斷膨脹的大都市中,每棟得幾層高,一層又得幾房的舊樓,至及疏落的舊村,頓成規劃失當的用地。 市建局的角色,便是在於需要重新規劃的舊區,選定收購土地和物業對象,並與業主、租戶進行磋商,以達成收購的目標,讓土地得以「循環再用」;同時,市建局亦會考慮選址的歷史價值,在發展的同時為舊式建築進行文物保育,透過更改建築物的用途,以達致空間活化的效果。 由土發公司年代計起,市建局迄今已推行 / 計劃推出至少 80 個項目,市建區年代的重建速度明顯加快,以應對急切的房屋需求,和盡快提升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 市建局職責:樓宇復修 市建局除了負責收購目標舊樓以拆卸重建,亦負責鼓勵舊樓的業主組織和業主為大廈進行復修。 市建局推出的一站式平台「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整合了市建局歷年來推出的多項與舊樓維修有關的資助計劃,讓有需要人士能夠透過平台,找出自己適用的財政資助,並於網上提交申請。 由市建局提供,與樓宇復修相關的資助計劃例子有強制驗樓資助計劃、公用地方維修資助、家居維修免息貸款,以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等。 民間對市建局的評論 市區重建是一項重大的工程,牽涉社會各界的持分者,不同身份的民眾,對市建局的規劃模式和辦事手法,或有著截然不同的觀點和感受。 支持市區重建的聲音 舊區樓宇殘破不堪,單位漏水、外牆滲漏、喉管老化、衛生惡劣等情況嚴重,居民多年受起居問題纏擾,所購置的物業價值大打折扣,放售也無人問津,業主又欠缺資金為樓宇執行復修,長年歷月下來,樓宇已有一定風險,小業主進退兩難,唯有接受現況,繼續居於生活環境相當不理想的舊樓之中。 對於這些居於重建區內的居民,市建局的市區重建計劃,也許是眾望所歸的結局。市建居開出的收購價,會比市價較高,讓居民有能力購置地理條件相近的物業。 以大角咀為例,社區本來是龍蛇混雜的舊區,治安和衛生情況令人反感。市建局自 2000 年起,便大舉收購大角咀舊樓,將這個地理位置優越的舊區,重新定位為綜合商住區。現今區內港鐵奧運站周邊被甲級商廈佔據,豪宅林立,吸引區外中產人士進駐。 大角咀的重建,既改善了該區的市容,也帶動了區內樓價,得到理想賠償的區內業主,能夠利用市建局提供的資金,在置業階梯上晉級。過去就有研究指出,在市建局大部分的重建計劃中,自住業主一般都歡迎市建局的收購提議。 反對市區重建的聲音 民間對「市區重建」的概念大多不甚抗拒,認為是都市發展的必經階段,反對的聲音,主要是針對市建局規劃和行事手法有欠妥當。常見的批評包括重建計劃諮詢過程欠缺透明度、市建局缺乏保育意識、重建模式過份單一、重建後令社區出現「仕紳化」(Gentrification),失去舊區人文風貌,以及規劃提供的公營房屋數目不足,舊區變成高尚住宅區,無法真正擴闊置業階梯,紓解基層人士的住屋需要。 市建局為人詬病的根由,可從機構模稜兩可的定位說起。市建局雖不隸屬於政府,卻擁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能夠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免補地價的形式強徵土地,而且又每年獲得政府注資,拿著公共資本強行收地,難免予人「財雄勢大」的印象。 市建局表明,重建計劃之中,當局的職責重點在於土地規劃,而非提供公營房屋。回顧過去的重建項目,不難發現十居其九皆是呎價奇高的高尚住宅,近期例子有如逸瑆、一號九龍道、凱滙、Downtown 38、瑧尚、愛海頌等等,最低入門呎價平均為 1.2 萬元至 3.4 萬元,絕非一般上車族所能負擔。 市建局使用公權力,徵收地點優越的市區靚地用來起貴價樓;與此同時,房委會卻因欠缺市區熟地興建公營房屋,新建居屋屋苑多處於隔涉的新開發區,兩個現象恍如處於平行時空,令民間出現市建局只向錢看,以盈利作主導,重建模式沒有真正考慮該區的需要,而是制式化地起豪宅,將「以人為本」的宗旨拋諸腦後,釋出土地資源卻未能惠及基層大眾的論調。 市建局收購 V.S. 發展商收購 當市區重建勢在必行,在於小業主們的立場,由市建局提出收購也許是一件好事。市建局計算物業收購價有統一的公式,就是參考同區七年樓齡的單位,並將重置單位與被收購單位的差額,以「居所津貼」的形式,連同舊單位的市價交吉價,發放予業主,讓業主得到一個由市建局打本「樓換樓」的機會。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本港的鄉郊農地,有兩種建築物可以無業權,卻又合法存在,不需清拆,一種叫「登記寮屋」,另一種叫「牌照屋」。牌照屋意思是甚麼?與寮屋又有甚麼分別?租買牌照屋前,一定要清楚牌照屋陷阱! 立即跳往:牌照屋vs寮屋|牌照屋規格|牌照屋的繼承權|買農地送牌照屋 |牌照屋重建和賠償|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牌照屋vs寮屋 「登記寮屋」的起源,可追溯至 1940 年代,國共內亂從內地走難抵港的難民,在山邊路旁非法霸佔官地,搭建鐵皮屋和木屋等「寮屋」,以作居所。 登記寮屋沒有業權,沒有樓契,理論上不可出租放售,直至 1982 – 1983 年,政府為全港寮屋登記,已登記的寮屋一直「暫准存在」至今,除非出現兩種情況: 簡單而言,寮屋本身是違法違契的建築,沒有業權,但已登記的寮屋,可依照登記時的模樣暫存下去。 「牌照屋」則不同,牌照屋是在政府批准下興建,地政總署會發出「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批准農民在農地興建臨時構築物,如休息用的農舍、擺放農具用的小屋等,方便農民務農和飼養禽畜,部分牌照屋亦容許居住。 牌照屋同樣沒有業權,沒有樓契,但就有牌照資料為依據,佔用狀況須得政府發牌批准,不可隨意轉讓放售。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牌照屋規格 牌照屋別稱為「TS屋」(TS = Temporary structure),一般有指定規格: 實際的規格,要按照發牌時的標準,牌照持有人不許擅自進行改建,包括更改物料、面積和用途等,一旦被發現,地政總署會要求還原。有牌照屋可以住人,也有些只可作務農、飼養禽畜等用途,實際要向持牌人查證。 有登記寮屋同時擁有牌照,也屬於牌照屋,該等牌照屋於當年進行寮屋登記時,或被寮仔部職員在外牆用油漆寫上了記號,以辨認該建築物的用途,較為人所知的識別有 PR 和 ACCT,這兩種一般都是可住人的。 牌照屋的繼承權 「牌照屋」和「登記寮屋」均屬臨時構建物,兩者的外型、用途、轉讓限制等條件都非常相似,最大的分別便是在於佔用權。 寮屋沒有業權,沒有樓契,也不設由親屬繼承的制度,理論上不可出租放售。不過,政府並無實際規管佔用人狀況,不會因為佔用人非為當初登記人而下遷出令。這個漏洞,造就了登記寮屋「枱底交易」甚為猖獗的現象。 相反,牌照屋的佔用權由持牌人所管有,持牌人可與家人同住,也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由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佔用,但就絕對不能出售或放租予外人,一旦被發現,會被撤銷牌照。 牌照屋有繼承權,按字面看,對持牌人和其直系親屬似乎較有保障,能夠確保佔用權不斷承傳下去;但亦因為該牌照繼承制度,持牌人難以「甩手」建築物,未能從枱底交易獲利。 買農地送牌照屋 有牌照屋建於官地(官地牌照),也有部分建於私人農地之上(私人地牌照)。不少農地放盤會以「送牌照屋」為招徠,吸引農民以外的投資用家。 農地本身為私人土地,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正當不過。然而,在私人農地上搭建的牌照屋,似乎受限於「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的條款,不能轉讓出去。 當街外人買入該等「送牌照屋」農地後,該牌照便會自動失效,地政總署或發出清拆令,要求買家 / 持牌人拆卸建築物。 如果有代理表示買農地可送牌照屋,買家便要多加留神買賣細節,以免誤墮法網。 牌照屋重建和賠償 持牌人不可自行改建牌照屋,但如果政府提出收地要求,需要清拆建築物,持牌人和佔用人可得到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 過去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居民,只要能夠證明已於受影響寮屋居滿 2 年,便合資格獲得搬遷特惠賠償,以及公屋上樓的安置安排。 牌照屋持牌人如符合公屋入息審查限制,可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亦可以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不獲公屋安置的受影響戶,可獲「特惠補償」現金津貼(須居滿 2 年):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香港房屋條例主要用作規管公共屋邨住戶,條例機制主要從香港房屋委員會角度出發,透明化公共房屋政策,並且釐定住戶的權益和義務。如果你對於房屋條例並無概念,那你切勿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會為你拆解條例各部分機制,告訴你一旦違例可能造成的後果,提醒你避免誤墮法網。 立即跳往:房屋條例 | 常見違例個案 |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房屋條例 房屋條例是香港政府管理公營房屋的重要指標,房屋委員會必需根據指引管理公營房屋,才能避免官員或市民濫用珍貴的房屋資源,為政府的資源分配設下統一的標準。 交代背景與財產管理 房屋條例的第一部,主要簡介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成立及組成,並且釐定委員會的一般權力及職責,當中包括整個房屋委員會的架構,還有委員會成員執行職務的權力。而第二及第三部則是關於委員會的財政管理和財產處置,包括委員會擁有處置盈餘、借取款項的權力,以及委員會對於屋邨租契和租金的處理,甚至是土地的售賣事宜,全部均屬於房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之內。 根據第三部的第十七條,在2020年,房委會就曾經為公屋租戶提供兩個月的租金寬免,希望能夠舒緩租戶的負擔。由於條例列明房委會需要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按租戶收入指數變動調整租金,所以公屋租金大概每兩年會改動一次。 管制權力與罪行罰則 第四部分開始便是針對公共屋邨住戶的管制,包括委員會擁有隨時終止租契、驅逐侵入者、保管及處置財產的絕對權力。 第五部分詳盡描述了不同的罪行及罰則: 第六部分則是一般的條文和附表,作為房屋條例細節的總結,概括委員會如何訂立附例和其他條文。 常見違例個案 大概了解房屋條例的架構和罪行罰則後,究竟實際上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條例呢?以下幾個實例供你參考,切勿以身試法。 公屋申請人漏報財產 租戶沒有申報擁有市區的士牌照,經調查後發現的士牌照的市值是公屋住戶入息限額的100倍,由於住戶忽略申報資產,被判處監禁十四天。 公屋申請人作出虛假陳述 公屋申請人於審核過程報稱的資產淨值,比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少五十多萬,由於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超過限額四十多萬,並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並且因為干犯了虛假陳述,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另一宗個案中,申請人申報的婚姻狀況為已婚,但是經過調查後被發現已經離婚,所以實際上並不應該獲配該單位。,同樣地干犯了虛假陳述,兩名被告均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公屋放租 早年粉嶺祥華邨曾經有一家四口,因為將未補地價的公屋出租,被指欺詐房屋津貼,最後被判監8周。 違反房屋條例的後果可大可小,隨時被判處監禁及罰款,到時反而得不償失,所以不要輕易以身試法,記得看清楚條例,了解清楚後再申請。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為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善用,由 2023 年 10 月 1日起,當局實施以下方案: 由2025年1月起,房委會再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鼓勵市民以實名提供真確的資料,以舉報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若房屋署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 市面上也有不少公屋盤放租,租屋時切記為了貪小便宜,一旦被揭發,即使不用身陷囹吾,單位隨時即時被收走,到時又要再搬一次屋,甚至連按金也無法退回。想尋找其他合法租盤?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地政總署又作「地政署」,轄下有3個專責辦事處,包括「測繪處」、「地政處」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地政總署負責有關土地政策的工作,包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以及處理相關行政事務,而在3個專責辦事處中,「地政處」的工作可說是涉獵最廣,下文將會盤點地政總署6大服務。 立即跳往:修訂契約及換地|重建臨時住用房屋|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徵用土地|處理丁屋申請|批出完工證|地政處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1. 修訂契約及換地(非新界小型屋宇個案) 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可以透過契約修訂(包括原址換地)的方式,申請取消或修訂批地發展限制、進行物業重建,或更改土地用途。 舊樓重建、由農地、工廈、商業用地等土地,更改為住宅用地、學校場所等程序,皆涉及地政總署提供的「修訂契約及換地」服務。地政處會評定申請能否通過,並決定土地持有人是否需要就申請補地價。 「原址換地」定義 「原址換地」可謂是近年最為人熱議的話題之一。「原址換地」是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下的產物,發展商如在指定土地範團內,持有滿 4 萬呎的相連農地儲備,而土地業權須為統一,便可向地政處申請修訂契約,透過「原址換地」,更改所持農地用途,轉為住宅用地。 這種公私合營的收地模式,近年亦應用在「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已結束),符合資格的參與發展商,可申請將所持新界農地,改變住宅用途,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和港人首置項目。 2. 重建臨時住用房屋 香港曾經出現過大大小小的臨時房屋,現存的例子有如牌照屋、寮屋等等。多年來,地致總署致力協助清拆及重建這些居住環境欠佳的臨時住屋。 「牌照屋」定義 是六、七十年代,地政總署以批發牌照的方式,准許村民興建面積 400 呎內的農舍和禽畜屋。牌照屋有發牌條件,一般包括不可出租、轉讓,或供予非直系親屬居住,持牌人須定時繳交牌照費。 「寮屋」定義 「寮屋」是四十年代起的產物,當年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在山邊等邊郊地區非法築成寮屋作容身之所。 寮屋不提供屋契和地契,沒有屋主,政府僅承認佔用人。地政處一般不會主動清拆寮屋,但如果收到投訴,便有需要執法,巡查物業是否與登記時之狀況相同,否則會要求還原。 如還原不果,地政處會將該寮屋之登記取消,並以未經批准建屋等理由,將寮屋釘契,甚至收回土地,要地主自行清拆違規寮屋。 3. 處理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 地政總署自 2019 年起,致力打擊新界非法霸佔官地的個案。任何人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非法佔用未批租/未撥用的政府土地,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收回土地,並於土地範圍張貼法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期限前,停止佔用該土地。 若期滿後,佔用情況仍未見改善,地政總署有機會採取進一步行動,作出檢控。 4. 徵用土地 徵用土地又作「收地」,地政總署不時會徵用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屋地),以改作公共用途,如興建道路、街市、消防局、遊憩用地,以及公屋發展等等,並為受影響者提供特惠補償。 5. 處理丁屋申請 新界小型屋宇俗稱「丁屋」,在 1972 年推出的「丁屋政策」下,新界原居民的男丁,可獲准在認可範圍內興建一座最高 3 層、每層面積 700 呎內的房屋。 興建前,原居民須先向地政處提交申請,地政處會於一年內開始處理。簡單的個案,由會見申請人起計,僅需約半年時間,便能通過申請。 6. 批出完工證 一般新盤項目,必須先獲地政總署批出「完工證」(即合約完成證明書,又作「滿意紙」),確保發展商已按土地契約履行責任,譬如在項目內興建一定面積的公眾休憩空間,才能安排交樓入伙。 一般情況下,由收到申請起計,地政總署約於 10 個星期內答覆。 地政處聯絡方式 全港共有 12 個分區地政處,如有發現違規丁屋、寮屋、牌照屋,或希望就有關申請作出查詢,可聯繫相關分區地政處: 分區地政處 地址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地產資訊 | 2026 年 5 月 26 日
「房屋署」一名聽就聽得多,但不是人人都熟悉這個部門職能,不少人更將房屋署和另一個非官方機構「房協」混淆,以為兩者推出的房屋計劃和單位可以互通。有意申請公屋或居屋,必熟讀此文,認識房屋署的角色,以及需要房屋署協助的情況。 立即跳往:房屋署vs房協分別|甚麼時候找房屋署|甚麼時候找房協|房屋署聯絡方式|房協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香港房屋署vs房協分別 香港主要有兩個機構負責提供資助房屋(如公屋及居屋),分別是: 房屋署職能 房委會負責與公營房屋相關的政策決策;作出決定後,政策會交由政府轄下部門房屋署落地執行。 舉例來說,房委會決定公屋加租或減租,而房屋署就負責通知公屋租戶調整後的租金水平,並向住戶收取應繳租金。 政府每年都會規劃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並以成本價將官地批予房署興建公屋及居屋。 房協職能 初步認識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政策,學習如何申請公屋或居屋時,或會發現除了房屋署之外,還有一個名叫香港房屋協會,亦即「房協」的機構。 房協和房署的最大分別,就是房協並非政府部門,而僅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非牟利機構。房協的角色,是分擔政府建屋的重任,就好像政府將部分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外判」給房協去做一樣。 政府也會不定期批地予房協起樓,不過就並非如房委會一樣用成本價,房協須就取得之地皮繳納指定地價(一般低於市價)。 由於房委會(及房屋署)和房協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機構,房委會和房協推出的單位在選址、定價、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面積、間隔、配套各方面都有分別。 公屋供應 房屋署不斷有新公屋落成,且一年 365 日均開放接受新申請;房協因多年沒有新建出租屋邨,故早於 2011 年便已停止接受新申請。 居屋供應 房委會每年都會推出新居屋屋苑,供白表資格人士申請購買;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落成和推售都不定期,項目數量也比較少,房協於2025 年推出「聚然」和「峻然」,也在2023 年推出「朗然」。 至於坊間有「房協居屋比房委居屋好」、「房協樓是性價比高」等評價,主要是因為房委會及房屋署是批量式興起居屋,為求效率,多採用「模組化設計」,有一定的制式標準,沒有多餘的個性化空間。 相反,房協幾乎是隔年才起一幢樓,有更多的時間作設計考量,以及聘請私人建築師公司負責設計,故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多數較具特色,並設有會所等私樓級數的設施配套。 甚麼時候找房屋署? 與公屋和居屋相關的事宜,皆由房屋署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屋邨管理投訴 公屋住戶如深受鄰居滋擾(如噪音滋擾),可向房屋署轄下相應的屋邨管理處作出投訴。房屋署會巡查問題單位,如投訴屬實,便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對問題住戶扣分,2 年內被扣夠 16 分的話,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要求住戶在限期內遷出單位。如認為公屋屋邨的管理有欠妥善,住戶也可於房屋署網站提交投訴。 如發現有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非法將未補地價之公屋出租、公屋轉租、懷疑公屋戶虛報入息、資產或物業,只要提供單位地址,便可於房屋署網站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作出匿名舉報。 想瞭解更多有關房委會公屋扣分的詳情,請按此。 家居維修服務 住私樓,除非是剛入伙的新盤,否則單位有問題,一般要業主自行找師傅維修。如果公屋單位需要維修,可向管理處提出,房屋署有提供「日常家居維修服務」,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就會派員上門檢查,並代安排師傅施工。 如果現居公屋樓齡已屆十年,房屋署更有提供「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派員入屋檢查單位。一般而言,由房署安排的維修收費合理,公屋住戶但凡遇有家居保養問題,最好先聯絡房屋署,就不用擔心找來了不合資格的維修人員。 申請租金援助 公屋住戶除了要定期向房屋署繳交租金,如遇有財政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寬減額如下: 申請家庭類別 入息和資產限額(只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租援寬減額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50%-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25%-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 50% 至 70% 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減一半租金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但不低於 … Continue reading "青年共居空間逐個捉!4間申請資格/月租/設施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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