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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票林鄭上台 助港人置業?

地產資訊 | 2017 年 4 月 11 日

特首選戰塵埃落定,無論結果是否如你所願,林鄭月娥始終要以她的777票開展她特首之路。林鄭當選宣言承諾協助港人置業上樓並改善居住環境,她強調要實現目標需要開發更多可用土地,關鍵在建立社會共識,她計劃籌組專家小組,實行與民共議。
林鄭自稱其房策理念與新加坡方向類近,以提高置業率為核心。具體政策如重建置業階梯,例如:
1)增加綠置居,助經濟條件較佳的公屋戶上樓,騰出公屋單位;
2)減建公屋;
3)容許25萬個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與社企合作將單位放租;
4)增設港人首置上車盤(予中產市民)。

Source: http://static01.hket.com/

有業內人士指出,首置上車盤要跟居屋市場分開,由發展商負責興建及發售。但因單位只供個人入息上限為3萬元的首置人士購買,定價會受一定限制,二手盤也只可由首置人士承接,市場非常狹小,絕大多數發展商並不會願意高價投標。只有政府願意犧牲地價收入,首置上車盤才有條件繼續。有人更認為此舉與董建華時期推出的夾屋政策及梁振英「煥然壹居」的項目相似,實屬新瓶舊酒。過往的經驗證明,這類項目通常因供應有限及定位尷尬,多半爛尾收場。
土地供應方面,林鄭籌組專家小組,加快開拓土地供應,但似乎諮詢在現在這個充滿撕裂的社會並未能容易達成共識。她也希望短中期大規模改劃土地並以填海發展東大嶼山地域。可是,也不難想像這些政策將受環保及地區人士反對。
總括而言,林鄭揚言要增加首次置業人士的上車機會,以解決社會矛盾,但大部分政策看似沒有太多新意,實行起來也不太容易,同時亦難以預計其成效。各位渴望買樓上車的人,唯有對她的新政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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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9 日

買寮屋風險低?分析與牌照屋之別|寮屋豪宅發展史

寮屋在鄉郊地區很常見,寮屋是 1940 年代遺留下來的房屋形態,本為違法,卻有寮屋被私下放租放售,發展成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寮屋合法化的現象是如何造成,買賣寮屋有甚麼風險、寮屋清拆,居民可得到怎樣的賠償?千居由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說起。 立即跳往: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寮屋VS牌照屋|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寮屋可換公屋?|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寮屋的由來、轉變和發展 「寮屋」字意解「簡陋的屋舍」,即未經政府許可非法搭建的臨時建築物。寮屋源於 1940 年代,當時中國內地正經歷國共內戰,大量難民偷渡湧入香港,需要尋覓棲身之所。 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提供任何公營房屋,抵港的難民只好在山坡路旁非法搭建鐵皮屋和木屋居住,「寮屋」便應運而生。寮屋雖結構簡陋,衛生情況惡劣,卻一度容納了四分一的人口。 1953 年聖誕夜,石硤尾寮屋區發生一場奪命大火,促成了寮屋這種住屋模式的轉捩點。石硤尾白田村因燃點火水燈燒着棉胎,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蔓延至周邊多個木屋區,最終燒毀了逾 2,500 間木屋,令 5 萬多名居民痛失家園,一夜之間無家可歸,流離失所。 石硤尾大火後續,政府為了安置災民,先後興起了平房和徙置大廈,自此造就了後期廉租屋及公共屋邨等公營房屋的出現。 公營房屋的誕生,卻未完全解決寮屋問題。有寮屋居民因不符合入息上限未獲安置;有人眼見當時公屋環境擠迫,不願遷出;也有市區人為求「住大啲」,反遷入寮屋區居住,寮屋數目不跌反升。 1980 年代起,香港政府開始實施寮屋管制,登記寮屋的建築狀況和佔用人,務求抑止寮屋增長。不過,除非收到舉報,或因配合土地發展計劃而收地,否則政府保持「隻眼開隻眼閉」、「不變應萬變」的取態,不太會主動調查寮屋擴建的情況。 非法變合法 寮屋變豪宅 雖說寮屋是在未得政府許可下搭建,但政府向來未嘗以進取的手法主動取締寮屋。除非建築物屹立於政府銳意收回再作發展的土地,否則的話,沒有違規擅自擴建的寮屋,是可以安然無恙地存在的。 政府如何定斷建築物是否有「違規擴建」呢?就視乎佔用人是否曾於 1982 年起為寮屋進行登記。地政總署的「寮管處」會派員到單位記錄房屋的基本資料,如面積、高度、居住人口等,如登記後因接獲舉報,或被地政總署的無人航機攝錄發現房屋狀況有更改,即屬違法,地政總署會要求佔用人將寮屋回復原狀,否則或進行清拆,甚至收地。 不過,要被發現有僭建物亦非易事。第一,寮屋區的居民甚少會「篤灰」,以免自己的居所亦受波及;第二,政府幾乎不會主動派員巡查政府土地發展計劃以外的寮屋區;第三,無人航機於高空拍攝,除非房屋有大面積的僭建,如擴建大型花園、泳池等,否則難以考究,而非法轉租的情況亦不會被揭發。 亦因如此,政府雖無明確地賦予或承認寮屋的佔用權、管有權和業權,但寬鬆的執法可謂「默許」了寮屋的存在。非法搭建的寮屋被當作合法物業般轉租出售,從中圖利的個案絕非少數,也有為數不少的房屋由幾百呎擴建成幾千呎,更配置露台、天台、前後花園等豪宅級設施。 寮屋VS牌照屋 香港曾出現各種由佔用人自行搭建的臨時房屋,而「寮屋」和「牌照屋」便是較常見的兩類。 寮屋和牌照屋外觀或無異,甚至看似一般村屋。但當準租客或買家自行查冊時,便能發現該房屋的土地業權或非由私人擁有,而是屬於官地,兩者皆為「三無」,無業權、無法轉讓、無法加建,不可出租放售。 寮屋和牌照屋的最大分別,在於前者無牌,後者有政府批出的牌照。 登記寮屋的好處,在於政府只承認佔用人,即使佔用人非當初登記人,政府亦不會有行動。 而有牌的好處,在於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換言之即可將佔用權「過戶」至子女及兄弟姊妹,但就不可由其他人佔用。 部分寮屋同時擁有牌照,則當牌照屋處理。 臨時房屋類別 定義 土地業權 獲容許寮屋 登記後暫准存在,不可轉名不可出租放售 多建於官地 牌照屋 領牌照後合法佔用,可將牌照轉名至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不可出租放售 或建於私人土地(如私人農地) 寮屋出租 / 買賣風險 寮屋佔用人並不擁有該房屋及土地的業權,出租及放售皆屬違法,但香港炒樓成風,有寮屋居民甚至區外人士選擇鋌而走險,以「暗盤」的形式買賣寮屋 / 出租寮屋。 「暗盤」即枱底交易,雙方不就該建築物的交易作任何官方登記,如放租不為租約打釐印、不交 CR109、放售不到土地註冊處登記轉讓契(即「無契頂讓」)、或轉讓契上的資料不盡不實。 … Continue reading "777票林鄭上台 助港人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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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職能與架構、「房署」VS「房協」、常見問題

「房屋署」一名聽就聽得多,但不是人人都熟悉這個部門職能,不少人更將房屋署和另一個非官方機構「房協」混淆,以為兩者推出的房屋計劃和單位可以互通。有意申請公屋或居屋,必熟讀此文,認識房屋署的角色,以及需要房屋署協助的情況。 立即跳往:房屋署vs房協分別|甚麼時候找房屋署|甚麼時候找房協|房屋署聯絡方式|房協聯絡方式|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香港房屋署vs房協分別 香港主要有兩個機構負責提供資助房屋(如公屋及居屋),分別是: 房屋署職能 房委會負責與公營房屋相關的政策決策;作出決定後,政策會交由政府轄下部門房屋署落地執行。 舉例來說,房委會決定公屋加租或減租,而房屋署就負責通知公屋租戶調整後的租金水平,並向住戶收取應繳租金。 政府每年都會規劃未來公營房屋供應,並以成本價將官地批予房署興建公屋及居屋。 房協職能 初步認識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政策,學習如何申請公屋或居屋時,或會發現除了房屋署之外,還有一個名叫香港房屋協會,亦即「房協」的機構。 房協和房署的最大分別,就是房協並非政府部門,而僅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非牟利機構。房協的角色,是分擔政府建屋的重任,就好像政府將部分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外判」給房協去做一樣。 政府也會不定期批地予房協起樓,不過就並非如房委會一樣用成本價,房協須就取得之地皮繳納指定地價(一般低於市價)。 由於房委會(及房屋署)和房協是兩個不同的獨立機構,房委會和房協推出的單位在選址、定價、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面積、間隔、配套各方面都有分別。 公屋供應 房屋署不斷有新公屋落成,且一年 365 日均開放接受新申請;房協因多年沒有新建出租屋邨,故早於 2011 年便已停止接受新申請。 居屋供應 房委會每年都會推出新居屋屋苑,供白表資格人士申請購買;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落成和推售都不定期,項目數量也比較少,房協於2025 年推出「聚然」和「峻然」,也在2023 年推出「朗然」。 至於坊間有「房協居屋比房委居屋好」、「房協樓是性價比高」等評價,主要是因為房委會及房屋署是批量式興起居屋,為求效率,多採用「模組化設計」,有一定的制式標準,沒有多餘的個性化空間。 相反,房協幾乎是隔年才起一幢樓,有更多的時間作設計考量,以及聘請私人建築師公司負責設計,故房協的資助出售房屋多數較具特色,並設有會所等私樓級數的設施配套。 甚麼時候找房屋署? 與公屋和居屋相關的事宜,皆由房屋署負責處理,例子包括: 屋邨管理投訴 公屋住戶如深受鄰居滋擾(如噪音滋擾),可向房屋署轄下相應的屋邨管理處作出投訴。房屋署會巡查問題單位,如投訴屬實,便會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對問題住戶扣分,2 年內被扣夠 16 分的話,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要求住戶在限期內遷出單位。如認為公屋屋邨的管理有欠妥善,住戶也可於房屋署網站提交投訴。 如發現有濫用公屋的行為,例如非法將未補地價之公屋出租、公屋轉租、懷疑公屋戶虛報入息、資產或物業,只要提供單位地址,便可於房屋署網站透過以下四種方式作出匿名舉報。 想瞭解更多有關房委會公屋扣分的詳情,請按此。 家居維修服務 住私樓,除非是剛入伙的新盤,否則單位有問題,一般要業主自行找師傅維修。如果公屋單位需要維修,可向管理處提出,房屋署有提供「日常家居維修服務」,通常幾個工作天內就會派員上門檢查,並代安排師傅施工。 如果現居公屋樓齡已屆十年,房屋署更有提供「全方位維修計劃」,主動派員入屋檢查單位。一般而言,由房署安排的維修收費合理,公屋住戶但凡遇有家居保養問題,最好先聯絡房屋署,就不用擔心找來了不合資格的維修人員。 申請租金援助 公屋住戶除了要定期向房屋署繳交租金,如遇有財政困難,亦可申請「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寬減額如下: 申請家庭類別 入息和資產限額(只需符合其中一個條件) 租援寬減額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50%-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 25%-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 50% 至 70% 之間,同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5% 減一半租金 非長者家庭 -家庭總收入低於公屋入息限額 70%,但不低於 … Continue reading "777票林鄭上台 助港人置業?"

地產資訊 | 2026 年 7 月 17 日

【房屋條例】拆解條例機制 違例後果嚴重?

香港房屋條例主要用作規管公共屋邨住戶,條例機制主要從香港房屋委員會角度出發,透明化公共房屋政策,並且釐定住戶的權益和義務。如果你對於房屋條例並無概念,那你切勿錯過以下文章,千居將會為你拆解條例各部分機制,告訴你一旦違例可能造成的後果,提醒你避免誤墮法網。 立即跳往:房屋條例 | 常見違例個案 |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 常見問題 近期更新 房屋條例 房屋條例是香港政府管理公營房屋的重要指標,房屋委員會必需根據指引管理公營房屋,才能避免官員或市民濫用珍貴的房屋資源,為政府的資源分配設下統一的標準。 交代背景與財產管理 房屋條例的第一部,主要簡介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成立及組成,並且釐定委員會的一般權力及職責,當中包括整個房屋委員會的架構,還有委員會成員執行職務的權力。而第二及第三部則是關於委員會的財政管理和財產處置,包括委員會擁有處置盈餘、借取款項的權力,以及委員會對於屋邨租契和租金的處理,甚至是土地的售賣事宜,全部均屬於房屋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之內。 根據第三部的第十七條,在2020年,房委會就曾經為公屋租戶提供兩個月的租金寬免,希望能夠舒緩租戶的負擔。由於條例列明房委會需要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按租戶收入指數變動調整租金,所以公屋租金大概每兩年會改動一次。 管制權力與罪行罰則 第四部分開始便是針對公共屋邨住戶的管制,包括委員會擁有隨時終止租契、驅逐侵入者、保管及處置財產的絕對權力。 第五部分詳盡描述了不同的罪行及罰則: 第六部分則是一般的條文和附表,作為房屋條例細節的總結,概括委員會如何訂立附例和其他條文。 常見違例個案 大概了解房屋條例的架構和罪行罰則後,究竟實際上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條例呢?以下幾個實例供你參考,切勿以身試法。 公屋申請人漏報財產 租戶沒有申報擁有市區的士牌照,經調查後發現的士牌照的市值是公屋住戶入息限額的100倍,由於住戶忽略申報資產,被判處監禁十四天。 公屋申請人作出虛假陳述 公屋申請人於審核過程報稱的資產淨值,比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少五十多萬,由於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超過限額四十多萬,並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並且因為干犯了虛假陳述,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另一宗個案中,申請人申報的婚姻狀況為已婚,但是經過調查後被發現已經離婚,所以實際上並不應該獲配該單位。,同樣地干犯了虛假陳述,兩名被告均被判處監禁一個月。 公屋放租 早年粉嶺祥華邨曾經有一家四口,因為將未補地價的公屋出租,被指欺詐房屋津貼,最後被判監8周。 違反房屋條例的後果可大可小,隨時被判處監禁及罰款,到時反而得不償失,所以不要輕易以身試法,記得看清楚條例,了解清楚後再申請。 打擊濫用公屋方案 為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善用,由 2023 年 10 月 1日起,當局實施以下方案: 由2025年1月起,房委會再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鼓勵市民以實名提供真確的資料,以舉報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若房屋署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 市面上也有不少公屋盤放租,租屋時切記為了貪小便宜,一旦被揭發,即使不用身陷囹吾,單位隨時即時被收走,到時又要再搬一次屋,甚至連按金也無法退回。想尋找其他合法租盤?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常見問題